P2P資金一周淨流出40億 平台急尋「治本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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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資金一周淨流出40億 平台拯救債轉業務欲解流動性危機

  本報記者 陳植 上海報導

  隨著P2P平台陸續「爆雷」,整個行業成交量與資金流入額雙雙呈現快速下滑趨勢。

  融360監測數據顯示,上周(7.07-7.13)網貸行業成交量為405.17億元,較前周環比回升下降5.90%,當周資金淨流出額高達40.47億元,其中14家平台資金淨流出額均超過億元。

  「實際情況可能比這份數據更糟糕。」一家P2P平台負責人認為。過去一周多家行業頭部P2P平台每日資金平均流出額都在2000萬元-4000萬元之間,個別平台甚至私下感嘆,這種局面若再持續數周,他們也可能遭遇資金鏈斷裂風險。

  在他看來,這正令P2P平台債轉業務儼然成為行業流動性風險持續升級的下一個雷區。

  債轉業務「危局」

  所謂債轉業務,即P2P平台在出借人投資借款標的時約定,這份借款標的將在一定期限後可通過平台轉讓,出借人靈活提取資金獲利退出。

  為了接盤這部分需要轉讓的借款標的,通常P2P平台都會發行多款類活期理財產品募資對接,甚至不少出借人投資款被優先劃入類活期理財產品確保這項業務平穩運轉。然而,由於當下投資者信心受挫,債轉業務正面臨日益嚴峻的擠兌風險。

  「如今不少P2P平台已採取限制類活期理財產品時時提現,或限制出借人債轉規模等方式以期避免可能引發的危機。」一家大型P2P平台業務總監擔心,這種做法未必能徹底解決當前P2P行業正遭遇的流動性風險。

  「其實,當前P2P平台不樂觀的現狀,主要分成兩大類,一是出借人擔心部分平台存在自融、資金池、虛假借款標的等違規業務風險,贖回資金避險;二是多數操作相對合規的P2P平台債轉業務正隨著贖回量驟增與資金流入匱乏,引發潛在的資金鏈斷裂危機。」上述P2P平台負責人分析。

  一位熟悉債轉業務的P2P平台業務總監透露,債轉業務主要目的是通過加強出借人資金退出靈活性提升用戶體驗,以期吸引更多資金迅速擴充平台業務。「其實,P2P平台通過債轉業務,對同一筆借款標的又能再收取一筆手續費、會員費、服務費與違約滯納金,令整個業務利潤成倍增長。」

  「事實上,多數債轉業務背後都有真實的借款標的,嚴格意義上算不上資金池業務,但它卻存在類似資金池業務的期限錯配、長借短投等風險隱患。」上述P2P平台負責人解釋,當前這個P2P行業普遍出現出借人集體轉讓借款標的贖回資金、新資金流入驟降等狀況,恰恰將這種期限錯配風險無限放大,最終可能提升P2P擠兌風險。

  「個別P2P平台已向老用戶提供年化利率18%、一個月期限的自動投標型活期理財產品,但這類產品以往都是用來吸引新出借人獲客的。」一家P2P平台產品部副總坦言,不排除這些P2P平台債轉業務已經出現不小的資金缺口,因此不惜成本抬高利率吸引新資金流入,避免債轉業務入不敷出。

  融360最新監測的數據也顯示,截至7月7日-13日當周,P2P行業平均預期收益率為9.97%,環比增長0.18%,平均借款期限為16.02個月,環比拉長1.13個月,顯示多數平台正通過抬高利率與拉長投資期限獲取資金流入,對沖風險升級。

  平台急尋「治本術」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通過多家P2P平台人士了解到,已有平台為了規避可能出現的危機,開始各顯神通。

  這些P2P平台為了限制類活期理財產品被隨時提現,或限制出借人債轉規模等方式,人為壓縮債轉業務資金「缺口」。

  具體做法有,他們會設定每日類活期產品的取現額度,一旦資金贖回額超過這個額度,平台就會通過技術性手段延緩出借人資金提現到帳流程,以此「控制」債轉業務資金淨流出額。也有的P2P平台放緩了對借款人的放款速度,以此留出更多資金應對贖回壓力。

  在他看來,在當前出借人債轉贖回壓力倍增的共振下,上述救急措施持續不了多久,需要平台高層創新更有優勢的對策力挽狂瀾。

  一家P2P平台創始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監管部門曾向P2P平台建議提出採取兼並重組或托管等方式允許部分無經營能力的平台良性退出,以此降低出借人損失,進而緩解整個行業的投資信心;此外部分P2P平台則建議或由監管部門牽頭建立評級制度,根據不同平台風控與合規能力排定座次,引導出借人辨解各平台風險。

  甚至個別大型平台認為目前出問題的網貸平台其實並不是真正的P2P,因為完全合規操作的P2P平台是不存在擠兌風險的。因此他們向監管部門建議應從嚴整治帶有資金池業務色彩的活期產品與債轉業務,並強調只要存在期限錯配業務,就不被納入合規操作范疇。

  但當前相關部門尚未對建議給予明確回復。

  前述P2P平台創始人還認為,多數相對操作規範的P2P平台如何有效提升債轉業務現金流管理與兌付能力,同樣是關鍵鑰匙之一。

  當前,有P2P平台向監管部門建議乾脆引入類牌照制的備案監管模式,即平台在做大業務規模同時,須滿足相應的資本充足率、壞帳撥備率、風險準備金等要求,從而確保有足夠能力應對擠兌風波。

  一位曾有意赴港拓展業務的P2P平台人士稱,上述監管措施正贏得不少國家地區金融監管部門青睞。此前,他有意在香港拓展P2P業務,但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強調,只要拿了散戶投資者的錢,就必須按照類銀行業務監管,設相應的資本充足率與壞帳撥備率等指標,定期接受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