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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來刷朋友圈、上班發郵件聯繫客戶、午飯後刷個微博逛下淘寶……互聯網時代,網路已經占據了我們生活的重心。尤其是當下「無錢包時代」的來臨,人們開始越來越多地使用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帳戶進行支付交易。
那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離世了,你的微信、qq、支付寶等「互聯網遺產」怎麼辦?
互聯網遺產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的網路權益和財產,包括帳號、密碼、圖文、音視頻、虛擬貨幣、網上店鋪、遊戲裝備等,也稱為數字遺產。
根據權利屬性的不同,大體可分為三類:
一是個人信息類:即網路用戶在網路上所擁有的個人帳號、密碼等信息;
二是虛擬財產類:自然人在網路上經原始創作所產生的相關作品,例如微博、照片、音頻、網路日志、視頻等數字資源作品,以及網路域名、電子書、數據庫使用權等;
三是數字化財產:即虛擬財產交易使用到的虛擬貨幣,是以網路銀行中的貨幣為代表的,比如各種支付平台、餘額寶、網路購物以及與現實貨幣可以進行兌換的虛擬貨幣,例如Q 幣、遊戲幣、比特幣等。
電子郵件、博客、微博、個人空間、遊戲積分和裝備……它們記錄著我們的生活軌跡,不僅是一筆精神財富,也是價值不菲的資產。
如果突然有一天就走了,這些虛擬財產要怎麼處理?親人怎樣才能繼承這些網路遺產?又該怎樣去追查是否有網路遺產?
案例一:
丈夫離世妻子繼承QQ遭拒
2011年,市民王女士的丈夫徐先生不幸在車禍中喪生。徐先生的QQ郵箱中保存了兩人的大量照片和信件,王女士想要整理和留存這些珍貴的資料,並且保留丈夫的QQ號碼。然而,在沒有登陸密碼的情況下,王女士只能求助騰訊公司。但是經過一番交涉之後騰訊方面卻稱:QQ號碼所有權歸騰訊,用戶只有使用權,不屬於遺產繼承范疇。
那麼,類似電子郵箱、QQ、微信、微博社交、遊戲帳號等數字資產歸屬權究竟由誰決定?
目前,主流的觀點是依照《繼承法》,對具有人身性質的網路遺產不可以繼承,如個人聊天工具QQ、郵箱、網路ID等。
北京網管辦評議會法律專家朱巍分析,虛擬財產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它的物權屬性,但還是跟普通的物不一樣,這些虛擬財產通常都是跟帳號聯繫在一起的,和虛擬世界里的人際關係、人脈來往密不可分,繼承可能會侵犯個人隱私權。
案例二:
淘寶店主夫妻離婚爭網店
隨著淘寶的壯大,網店各式皇冠、鑽、星等信譽評級已經在電商市場上成為一種無形資產。2012年4月份,銷售額過億的著名網店「七格格」因夫妻鬧離婚糾紛,網店涉入財產分割,一年利潤上百萬的網店成為雙方均不肯松手的重要財產,司法部門亦無法對網店這一虛擬財產價值做出判定,後兩人協商解決。
此案也引起網友熱議,「最初可能誰也不會想到一個網店也能成為財產,如果是共同做的我覺得應該可以跟夫妻的其它財產一樣受法律分配」。「那如果是個人註冊的,離世後可以過戶嗎?」
以淘寶方面的規則來說,實名註冊人才是店鋪的店主,店鋪無法進行轉讓,店主不再經營的網店只能關閉,不得輕易過戶。但是在電子商務成為一種重要商業模式的今天,網店的價值儼然已不低於傳統店面,在征求廣大淘友和店主的意見之後,淘寶目前已經放開了「離婚過戶」和「過世繼承」,協議離婚、判決離婚、繼承這三種情況下,可以辦理淘寶店鋪的過戶手續。
案例三:
支付寶里的錢可以繼承嗎?
不久前,27歲的重慶女孩兒向影(化名)的一位同齡女性朋友在一起事故中突然離去,她參與處理朋友留下的東西。「如果還沒來得及向家人交代買了哪些網路理財產品,網路遺產將歸何處?」通過網路方式購買的理財產品和證券基金等等,家人若不知道這筆財富的存在,又該去哪里尋找呢?
支付寶相關人士表示:「只要按照《繼承法》相關規定提供必要的手續,支付寶里的錢都可以依法繼承。」此外,繼承財付通帳戶的餘額就與繼承銀行帳號中的財產一樣,有被繼承人遺囑的,需要提供遺囑,以及公安機關開具的繼承人和被繼承人關係的證明。
至於餘額寶帳戶資金和在網路上購買的基金或股票,也同樣都屬於公民的合法個人財產繼承。根據相關的規定,只要向銀行或基金公司提供必要的證明,都可以做到過戶繼承。
如果對當事人有哪些互聯網財產不知情,可以通過查詢銀行交易流水記錄、電子郵件、手機簡訊或人民銀行追查網路遺產。
互聯網遺產到底該如何處理?
現代人的生活早已和互聯網緊緊綁在一起,但大多數人都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自己突然離去,這類信息該如何處理?行業人士建議,互聯網用戶應該養成通過網路安全軟件備份、存儲個人帳號和密碼等重要網路信息的習慣。
國內目前還出現了一些「網路遺產托管服務」,專門針對主人消失後,網路上的QQ、MSN、論壇、遊戲帳號等的一些善後管理。
北京網管辦評議會法律專家朱巍表示,《民法總則》明確了互聯網數據權和虛擬財產權都屬於民事權利的一部分,另外,數據權和虛擬財產在未來非常有可能額外進行特別法的規定。
但由於網路虛擬產品的遺產繼承問題比較複雜,大陸目前還沒有系統、規範的網路財產繼承方面的立法。
最後讓我們來看看
對於「互聯網遺產」世界各國如何處理?
英國:11%受訪者將密碼寫入遺囑
倫敦大學金史密斯學院的研究人員與一家名為Rackspace的網路公司合作,對2000名英國成人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約1/4的人在網上有價值不低於200英鎊的財產,這些財產的形式可能是視頻、音樂、電子書和照片等。近1/3的調查對象認為,200英鎊這一數額足夠大,應由親人繼承;11%的調查對象已經把密碼寫入遺囑。
美國:為「數字遺產」立法
2010年,美國俄克拉何馬州通過了一項法律,為網路遺產正名,保護網路遺產歸屬,將網路財產也納入遺囑執行範圍中。2014年8月,美國特拉華州眾議院通過了《數字訪問與數字帳號委托訪問法》,法律規定:家庭成員、遺囑執行人以及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後,有權控制被繼承人個人的數字帳戶或社交媒體帳戶。這些數字遺產包括被繼承人的郵箱、社交網路帳號等。新立法對於這些虛擬資產的保護非常類似於實物資產。
芬蘭:「數字遺產」可繼承
芬蘭電信管制機構FICORA公布了一項法規,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其近親可以繼承其數字遺產。FICORA稱,電信經營商有權向繼承人披露管理「數字遺產」所需的相關識別數據,以及用戶名、密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