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監管攻堅:精準拆彈 引導不良平台理性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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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易康 徐燕燕

  距離非法集資大案「e租寶」案結案未滿一年,近期,網貸行業又迎來大面積「爆雷潮」。

  據第一財經統計,從7月初至今,全國共有131起網貸平台「爆雷」,其中不少平台涉及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其中21家平台已經被經偵介入調查。

  今年4月,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下稱「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楊玉柱在11部門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媒體發布會上指出,「大量民間投融資機構、互聯網平台等非持牌機構違法違規從事集資融資活動,發案數占總量的30%以上。」

  隨著風險不斷爆發,監管部門也進入「攻堅」階段。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主管小組(下稱「主管小組」)制定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下一階段的工作方案,明確了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貸領域清理整頓完成時間節點,爭取用一到兩年的時間,通過清理整頓,基本完成存量風險的化解。

  此外,一位接近監管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網貸機構就是信息中介,如果涉嫌信用中介、資金池、徵信,就是非法。監管會逐步擠壓劣質企業的生存空間。他具體指出,2018年下半年到2019年6月份,將對網貸機構進行清理整頓,突出整治重點,全面現場檢查,分批分類管理,精準拆彈,引導不良機構理性推出。2019年下半年,網貸機構將進入常態化監管,補齊監管短板階段。

  問題P2P陸續出清

  統計數據顯示,6月,網貸行業有63家平台出現問題,7月上旬就有近30家平台出現問題。問題形式包括:提現困難、跑路和經偵介入三種。其中10家平台被經偵介入調查。

  雖然其中能被定義為非法集資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只占一部分,但某互聯網金融平台內部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目前一些P2P平台並不是真正的信息中介,沒有嚴格按照監管規定去做業務,而是通過自我擔保、份額拆分、期限錯配等形式逾越了信息中介的本分。那些最終被證實玩自融、資金池的平台,本質上是非法集資。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協創中心研究員李虹含指出,正規P2P平台只是一個信息中介,非正規P2P可能設立資金池,那就有可能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集資詐騙了。

  「多數案件往往是資金鏈斷裂後才案發,非法集資的欠款往往已經用於償付高額利息、企業運作和營運支出以及犯罪分子揮霍,追贓挽損難度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陳學勇指出。

  那麼如何分辨非法集資?「在打擊非法集資過程中,收益率超過6%就要打問號,超過8%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準備損失全部本金。」今年6月中旬,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陸家嘴論壇上提示非法集資風險時指出。

  對於P2P近期連續爆雷,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與整個市場資金面趨緊以及一些P2P沒有回歸信息中介本源有關。他指出,地方金融辦發揮的更多是風險處置功能而非監管功能,加之互聯網金融目前仍處於劇烈調整階段,監管部門可能還要觀望一段時間。

  曾剛並指出,眼下網貸平台的存量風險還未化解完成,增量上又存在不合規風險,如果目前監管給行業備案,等同於給行業背書,而從目前現狀看,行業遠未到規範程度,所以貿然備案是不可取的,不符合當下防風險的主體思路。

  非法集資「花樣翻新」,黃金、房地產都是溫床

  除網貸平台外,非法集資手段「花樣翻新」,幾乎遍布所有行業,包括投融資類中介機構、互聯網金融平台、房地產、農業等重點行業案件持續高發。有的從實體產品轉向金融產品,有的則假借迎合國家政策,打著「金融創新」等幌子,從種植養殖、資源開發到投資理財、網路借貸、眾籌、期貨、股權、虛擬貨幣轉變,迷惑性更強。

  陳學勇指出,目前非法集資蔓延速度加快,其中「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模式案件多發」,層級擴張快,傳染性強,金融監管、防范打擊難度加大,極易形成跨區域大案。

  一些無商品、無實體、打著「虛擬任務」名頭的案件陸續出現,許多非法集資借助互聯網平台,近期還出現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開展非法集資等行為,隱蔽性強、風險傳染快,風險不容忽視。

  例如,最近剛剛成功破獲的一起網路「炒黃金」詐騙案中,警方一舉抓獲以龐某為首的涉嫌詐騙團夥成員24人,當場查獲作案用手機60餘部、電腦20餘台、金融卡10餘張,涉案金額高達近千萬元。涉案犯罪團夥分工明確,為騙取客戶的投資金,龐某等人分別在網上冒充投資分析師、收益客戶群體來誘騙他人參與網路「炒黃金」。

  楊玉柱指出,目前非法集資手段花樣翻新,認定難度加大。一些不法分子層層包裝設計所謂的項目和產品,以當下「熱門名詞」、「熱點概念」炒作,誘惑社會公眾投入資金。

  其中,房地產是重災區之一。住房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陳偉介紹稱,通過房地產行業進行非法集資活動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以分割銷售並承諾售後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資;二是違規預售商品房,變相融資,「一房多賣」;三是以房地產項目名義向社會公眾融資並承諾高額利息等。此外,近年來又出現了利用互聯網金融平台眾籌買房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的現象。

  「監管+金融科技」助風險平台退出

  不過,今年以來,隨著金融監管體系的改革,針對網貸平台的監管已經取得一定成效。

  當前,央行牽頭的主管小組以及將辦公室架設在銀保監會的聯席會議辦公室集中發力。

  第一財經了解到,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啟動兩年以來,大量機構退出互聯網金融活動,存量機構違法違規的業務規模也明顯下降。截至2018年5月末,各地尚在經營的從業機構為2902家,專項整治後共有5074家從業機構退出;不合規業務規模下降至4265億元;專項整治以來各地公安機關共立案1390起,成功破獲一批重特大案件,對非法金融活動形成了有效震懾。

  此外,主管小組還制定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下一階段的工作方案。根據方案,首先明確了時間節點,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貸領域清理整頓完成時間,延長至2019年6月,其他各領域重點機構應於2018年6月底前,將存量的違規業務化解至零。

  與此同時,聯席會議辦公室正在大力推動出台《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下稱《條例》),目前《條例》已列入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將盡快出台。

  楊玉柱指出,2017年以來,《條例》多次向各省(區、市)和有關部門征求意見,並於2017年8月至9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隨後,聯席會議辦公室積極配合原國務院法制辦逐條梳理有關意見建議,充分研究討論,做好《條例》的修改完善工作。目前《條例》已列入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推動盡快出台。

  聯席會議辦公室並指出,下一步處置非法集資要強化責任落實,推動省級人民政府切實擔負起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全面推進工作,加強基層工作力量保障。

  曾剛認為,目前更多應該是市場出清的調整狀態,監管要及時發現風險,並在風險出現後及時處置,減輕對投資人的影響。

  第一財經記者還從地方金融辦了解到,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已將互聯網金融等涉眾型金融活動作為堅決打贏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重點工作之一。

  除了高度重視外,靈活地將大數據、區塊鏈與人工智能技術運用於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中,做到監管科技化也是一些地方監管值得借鑒之處。

  例如某地方金融辦引入了區塊鏈技術,監控風險較大的企業良性退出,還創造性地搭建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根據指數的高低,來判斷平台企業的風險大小。該地方金融辦並與科技公司聯合開發基於社交圈的大數據系統,與上述預警系統形成交叉驗證。運行半年以來,轄內發現了風險企業790家,其中已有22家企業被移送公安,5家被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