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如果不幸福,還不如單身帶著孩子來得更有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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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如果不幸福,還不如單身帶著孩子來得更有實際意義

秋高氣爽,樹葉泛黃的某一日,那是我記事起的一個普通的日子里。

那年的我還不到五歲吧,在那年的某一個普通的日子里,母親把家門一鎖,把鑰匙丟給了我,說道:「你打沖鋒地去把鑰匙交給你哥哥吧……」

我拿著鑰匙,快步地,直奔在村里小學念一年級的哥哥的學校方向跑去,母親則挎著一個摘豬草的籃子駐守在家門口等我返回來……

我並不知道這是母親的一次逃離事件,她要離開我的親生父親!而且是偷偷地逃離!

豬草籃,是她逃離的掩蓋工具。

那時,父親不在家,他遠在離家四五十公里的另外一個鄉里,以收破爛維持家里的開支。

母親的不辭而別,誰也不知道。

婚姻如果不幸福,還不如單身帶著孩子來得更有實際意義

就這樣,母親帶著我當天離開的那天晚上,哥哥一個人回到家里,因找不到我們,晚上一個人既害怕又可憐的在黑黑的屋子里,放聲地大哭了起來。

幸好,我們隔壁家是住著奶奶,奶奶以為母親帶著我去走親戚了,並不知母親早已帶著我逃離到了另外一個家庭中去了,奶奶見哥哥既沒有飯吃也沒人帶,遂暫時照顧著哥哥的起居飲食生活,直到母親帶著我出走一個星期後,奶奶這時才發現不對勁,於是托人捎信給我的父親。

父親得知消息後,心急如焚地趕回了家,然後簡單地收拾了一下行李,只身前往了外婆家要人去,然而父親的此去,注定是撲了一個空。

因為,母親這一場不辭而別的逃離計謀,暗地里是逃離,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不想跟父親過了,要離婚的節奏!

婚姻如果不幸福,還不如單身帶著孩子來得更有實際意義

而我的母親之所以有這樣的念想和實際行動,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在於:父親的寒酸和落魄,母親嫌棄父親窮,過怕了窮日子,才會促使母親選擇了離開他的念想,這樣的一個念想,母親的娘家人也是知道的,曾經母親不止一次向娘家人哭訴和父親過得很辛苦!娘家人也覺得母親過得委屈,於是便有了這樣一次逃離事件。

於是乎,就是在這樣的一種現實情況下,娘家人瞞著父親,一邊給母親物色合適的男人,一邊又安撫母親靜觀其變,待時機成熟了,選擇一個安全的日子出走就是。

以上,大致是母親和娘家人,一次事前早已建立起來的共識。

對於母親把我帶到了另外一個男人身邊,那時的我根本就沒有意識,仍舊懵懂著,對於如此弱小的我,加之饑不擇食的80年代末,我根本無法分辨什麼是親情,覺得只要母親在我身邊,她旁邊的男人是誰,我管不著,只要有吃的哄著我,於親生父親而言,我早已把他拋之腦後了。

母親的這一別,一晃眼就這個男人身邊,一待就是五年!

婚姻如果不幸福,還不如單身帶著孩子來得更有實際意義

與此同時,我那老實巴交而又單薄可憐的父親,在這五年之中,每天過著失魂落魄的生活,哥哥的生活,他完全沒有精力去照顧了,可以說哥哥的童年生活是嚴重缺失母愛和父愛的,在沒有父愛和母愛的關懷下,哥哥小小年紀一個人跟著奶奶自力更生的上學讀書,過著缺愛的童年,但這些並未打倒他,反而練就了他堅強獨立的意志力。

而父親,因為母親地突然離開,他在這五年當中,做過水果生意、賣過菜等等,每每掙到一點錢,他就會用來作路費去母親娘家里要人,死纏爛打著,父親知道,只有逼迫娘家人告訴自己母親在哪個地方,父親才好去找到她。

有一次父親被逼急了,娘家人卻始終不肯透露半點信息告知母親在哪里,他一怒之下把母親娘家人的烤煙房一把火給燒了。

幸好當時沒有傷到人,可想而知,在當時我的父親心里有多絕望?

想想,一個與自己好好生活了七年的女人,突然之間人間蒸發了,還無情地把自己的親生大兒子給扔下,又把我帶走,於父母親來說這都是一種心靈上的折磨。

父親想見我,見不到,而母親因為只能帶我一個孩子去投靠那個男人,心里對無法照顧哥哥而感到非常得內疚。

父母親他們的這些心理鬥爭,其實只有他們自己知道這里面到底有多痛苦,而這一切都是母親一手作的!

婚姻如果不幸福,還不如單身帶著孩子來得更有實際意義

即便是如此,母親似乎鐵了心要跟那個男人過,不管我的親生父親如何呼喚,她始終無動於衷,雖然如此,但是父親的癡情和挽救從並未停止過,在母親離開他的五年里,父親也從未放棄勸導母親回到自己身邊來。

可能是母親的良心發現了吧,加之母親在這個新家庭中,過得並不如意,在我的記憶中,母親在這個新組建的家庭中,跟那個男人、跟她的家公家婆,總會為了一些家庭瑣事而吵鬧起來。

因為這些種種的原因,最終母親念及親生父親的感召和心里對大兒子的不忍心和內疚之心,最為重要的一點是,據我後來分析,母親最終離開這個新家庭,是因為日子遠遠不如和親生父親過得幸福,雖然窮一點,但是和親生父親在一起的日子里,吵架的次數顯然少了很多、很多。

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母親在親生父親的堅持和努力地召喚下,五年後母親回到了親身父親身邊,與此同時母親與那個男人生了一個女孩,而這個女孩就是我同母異父的妹妹。

母親的這樣一折騰,又回到了原點,但是她卻給三個孩子的心靈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創傷,而最大的創傷是我的那個同母異父的妹妹,至今妹妹都不肯原諒母親,於我而言心靈上的創傷也是巨大的……

離婚可以,但是請做好妥善安排工作,盡可能地不要再傷害到孩子了,他們真的是無辜的!換言之,離婚再婚,如果不幸福,不如單身帶著孩子來得更有實際意義。

像我,從小就遭受到了一個動蕩不安的家庭影響,造就了我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很自卑,心靈也很脆弱,容易患得患失,缺乏安全感,我就是一個在孤獨中長大的孩子,迷茫而又彷徨著,沒有愛的孩子,面對挫折總會湧上一股強烈的無助感!

家庭對我的影響,至今還在影響著我,或許這種影響是一輩子的吧!

但我,已接受。

-END-

作者:阿秋,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情感導師、心靈療愈師、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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