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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妻子是車模,年薪百萬,我是個快車司機,月入三千。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車模這種奢侈品,只能存在於富二代的床上,亦或是公司老總的胯、下。所以剛結婚那會兒,身邊的人都不能理解,為什麼一個大美女,就這樣嫁給我一個窮屌絲了?
呵呵,我只能說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寧可娶個醜八怪,也絕對不會娶她,這個叫梁思雨的女人。
沒別的,因為結婚半年了,我連碰都沒碰過她。
沒錯,這半年來,除了結婚那天牽過她的手,抱過她之外,剩下的時間她一次都沒再讓我碰過。我們住在梁思雨父母家,每晚都睡在一個房間,她睡床上,我打地鋪,沒有任何肢體上的接觸。
之所以會這樣,原因很簡單,我和梁思雨壓根就沒有真結婚,我們的婚姻完全就是一個笑話。
大概是在半年多之前,我媽病倒了,那是一場很嚴重的急病,醫生說光是手術費就要八萬,如果算上術後的恢復,加起來差不多要十五萬左右。
十五萬,對於我這個剛剛走出校園的學生來說,無疑是一筆天文數字一樣的巨款。那段時間我就像瘋了似的,到處借錢,但我家里條件不好,認識的也是一些窮親戚和窮朋友。實在走投無路了,我只能去網上po文求助,盼著能有好心人捐款,給我媽做手術。
沒多久,我接到了一個電話,問我需不需要幫助。打來電話的人就是梁思雨,她說她可以幫我,前提是我要答應她一個條件。
這個電話對我來說,就像是救命稻草,我拼了命的也要抓住。壓根想都沒想,坐火車連夜去了梁思雨的城市,第二天上午,在一家咖啡館見到了她。
她很乾脆,直接把一份合同擺在了桌子上,說讓我看看,如果同意就簽字。只要我簽了字,她就會出錢給我媽做手術。
那份合同的內容就是,我要和梁思雨結婚,做她們家的上門女婿。但這只是名義上的婚姻,一年之後離婚,那時她還會額外給我一筆錢,足夠讓我媽過上好日子。這一年里,我不能和她發生任何的肢體接觸,也不能跟她家人發生任何衝突,說白了就是挨罵得聽著,挨打也得受著。
合同的最後還寫了,如果違反了任何一條,就要賠五十萬給梁思雨。我知道她不缺這些錢,之所以定下這麼一條,就是為了約束我,因為這些錢我根本就不可能拿得出來。
這份合同,跟賣身契並沒有什麼區別,但只要能救活我媽,就算當牛做馬我也願意。所以我沒怎麼猶豫就簽了這份合同,接下來的事情就很簡單了,我和梁思雨在半個月之內見了家長,舉行了婚禮。其實梁思雨人還行,她並沒有太多的約束我,有時出門逛街,還會順帶著給我買兩件衣服,說我穿的太土了,她怕被人笑話。
順便說一下,我現在出去幹活的車,也是梁思雨買給我的,目的是為了讓我有些事做,堵住她父母的嘴。
就因為這個,剛結婚那會兒,我還覺得這份賣身契簽的其實也不錯。畢竟能跟這樣一個大美女生活在一起,還能得到不少好處,最主要的是,可以救我媽的命。可能是老天爺看我可憐吧,才給了我這樣一個機會,去渡過這個難關。
但時間久了,我才漸漸明白,這根本就是老天爺給我的懲罰。對於一個正常的男人來講,和一個大美女每夜共處一室,卻不能碰,甚至連看一眼都偷偷摸摸的,到底是有多煎熬。幾乎每天晚上,我都會在地上翻來覆去的睡不著,再這樣下去,我都懷疑自己會不會被心里的那股火給燒死。
其實梁思雨真的是個美女,長相比那些整過容的網紅臉漂亮得多,她優點是腿長,缺點是腿太長,就算不穿高跟鞋,也僅僅比我矮上那麼一點。我是個正常的男人,很多時候看見梁思雨在我面前換出展的服裝,看見她把薄薄的絲襪套在自己的大長腿上,我都會起了反應,褲衩子緊的厲害。
有次,我大著膽子跟梁思雨說我想要她,梁思雨愣了一瞬,然後狠狠的甩了我一個耳光。
「張辰,記住你的身份,別再動那些歪心思,明白麼?」
說完,她從錢包里掏出來一沓錢,狠狠的甩到了我臉上,告訴我想要女人自己出去找,別來惡心她。我那會兒真的很想告訴梁思雨,外面那些出來賣的女人,和她壓根不是一個概念,甚至連她的一根腳趾頭都比不上。
我強壓住心里的火,也沒去拿錢,不過等梁思雨走後,用她的內衣自己解決了。可能因為和梁思雨在一起生活的久了,我眼界也高了不少,對外面那些女人根本就沒一點興趣,對我來說,她們還不如梁思雨的一件內衣更讓我興奮。
在一起的時間越久,我就越想要得到她,就這樣忍了半年,一直到前段時間,我終於控制不住了。那天下午我有點累了,提前收車回家,打開門,第一眼就看見梁思雨坐在沙發上。
當時的她,只穿著一件內褲,和一件很寬大的白色襯衫,在白嫩的小腳上塗著紅色指甲油,那一瞬間簡直太誘惑了。開門聲響起的時候她抬起頭,看見是我回來了,梁思雨的表情還有些慌張,四處尋找著什麼,想遮住自己的要害部位。
她的這個動作,讓我徹底把持不住了,撲上去,把她壓在沙發上。梁思雨拼命的掙扎,嘴里罵的很難聽,但我完全沒反應,滿腦子想的都是得到她,不惜一切代價也要得到她。
「張辰,你再不滾,我就拿著合同去法院告你!」
聽見合同兩個字,我手上的動作停頓了一下,趁著這個空檔,梁思雨把我從她身上推開,順手甩了我一巴掌。
挨了一巴掌之後我直接火了,抬起手來想還她一耳光,但是梁思雨根本不閃不避,仰起頭來,一臉不屑的看著我。
「呵呵,張辰,你最近一段時間開車賺了不少錢啊,夠五十萬了麼?」
她說完這句話之後,就好像全身的力氣都消失了,我慢慢的把手放下,忍著屈辱,跟梁思雨說了句對不起。
我發誓,從小到大我爸媽都沒打過我,以前在學校挨了打我也會馬上還回去。但這已經是梁思雨第二次扇我耳光了,我不是沒有骨氣,只是那份合同懸在我頭上,讓我不敢反抗。
「張辰,你要是再動那些歪心思,就自己準備好五十萬,然後滾出我家。」
她冷冷的扔給我一句,說完就進臥室換衣服了,看著梁思雨的背影,我的心空蕩蕩的。那份合同,就像壓在我頭上的一座大山,我知道可能自己這輩子也沒機會碰梁思雨了。
慶幸的是合同期只剩最後半年,半年之後我就可以不用再承受這種煎熬,可想想接下來的半年,每天晚上還是要跟梁思雨共處一室。呵呵,我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熬下來。
而且在梁思雨家的日子也並不好過,與其說我是他們家女婿,倒不如說我是個免費的勤雜工,一切臟活累活都是我來做。給他們家人做飯,只要做的不合口了,就要吃臉色。等吃過飯還要刷碗,掃地,收拾屋子。而他們家人,就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沒人會幫我伸一下手。
梁思雨有個後媽,才三十多歲,可能因為我是上門女婿,她打心眼里看不起我。我記得有一次路上堵車,我收車回來晚了,耽誤了他們家人吃晚飯。那天,梁思雨的後媽把我關在了家門口一整夜,說是讓我好好’反省’,最後是因為外面下了雨,梁思雨才把我放進來。
很多時候,哪怕只是因為一件小事,梁思雨的後媽都會給我甩一整天的臉色。嘴里冷嘲熱諷,說我是窮鬼的兒子,沒素質,也不配當他們的女婿。
諸如此類的話還有很多,有好幾次,我都忍受不了梁思雨後媽的冷嘲熱諷,想要一走了之。可每次想起那份合同,我就只能強迫自己留下來,因為五十萬的違約金,不是我能賠得起的。我不是什麼玻璃心,跟小時候受到的挫折比起來,這些屈辱還不能讓我崩潰。和梁思雨共處一室卻不能碰她,我忍了,當勤雜工我忍了,她家人的冷言冷語我也忍了。可接下來發生的一件事,就像是一把刀子紮在我心上,讓我再也忍不住了。
那天吃飯的時候,梁思雨不知道從哪兒掏出來一張化驗單,放在了桌子上。
「我懷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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