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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在隱私問題上屢屢受挫。先前數以千萬計的用戶數據在此平台上被泄漏,讓它陷入矽谷集體刪除 Facebook 帳號的漩渦之中。如今它新推出的臉部識別技術又被諸多人批判,大家認為Facebook推廣臉部識別技術主要是出於盈利考慮。
本文編譯自紐約時報上原文名為《FACEBOOK’S PUSH FOR FACIAL RECOGNITION PROMPTS PRIVACY ALARMS》的文章。
今年,當Facebook在歐盟推出臉部識別功能時,它宣稱這項技術能夠幫助人們保護其網路身份的安全性。
「臉部識別技術可以防止陌生人利用你的照片來冒充你。」Facebook在歐洲這樣跟用戶說道。
此舉對於這家社交網路公司來說著實有些危險。六年前,在歐洲監管機構質疑Facebook臉部識別系統是否有征得用戶同意之後,Facebook選擇放棄在歐洲使用臉部識別技術。如今,Facebook選擇在歐洲「卷土重來」,並在用戶許可協議中添加了此項服務。
然而,美國以及歐洲國家對於Facebook的數據挖掘做法已經進行了更為嚴格的審查,那麼此時Facebook積極推廣這項技術可能會對其聲譽產生很大影響。如今,超過12個隱私和消費者組織以及一些官員表示Facebook使用臉部識別功能沒有征得用戶的同意,進而侵犯了人們的隱私。
繼矽谷巨頭因處理用戶細節信息不當的事件發生之後,大眾對於Facebook的怨言再掀高潮。目前,一些美國政府機構正在調查政治咨詢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收集Facebook用戶數據事件。
Facebook決定推廣臉部識別功能也將公司置於風口浪尖,大家都在激烈地討論該如何對待這項功能強大的技術。在未經用戶知悉或同意的情況下,這款技術就可以遠程通過名字識別用戶。盡管該技術的支持者表示這項高科技工具可以用來逮捕罪犯,民權專家卻警告道這有可能會變成群眾監視系統。
臉部識別功能指的是通過掃描照片或視頻中不知道名字的一些人臉,之後找到臉部特徵代碼,匹配數據庫中有名字的一些人。Facebook表示用戶全權掌控這一過程,並對用戶表示——「是由你自己來控制臉部識別」。
但是批判者卻表示人們不可能切實控制這項技術——因為即便用戶關閉了臉部識別設置,Facebook可能還是會掃描他們照片里的人臉。
「Facebook嘗試解釋他們的做法,想要給自己樹立一個正面形象,把它說成是在保護你的隱私。」數字權力組織電子前沿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高級律師Jennifer Lynch說道,「但它沒有意識到一個問題,Facebook是在掃描每一張照片。」
Facebook的發言人Rochelle Nadhiri表示這一系統會分析用戶照片中的人臉,以確認他們是否與那些打開臉部識別設置的用戶相匹配。如果系統找不到匹配的結果,無法識別不認識的人臉,那麼系統就會立刻刪掉臉部數據。
問題的核心在於Facebook征得用戶同意的方式。
歐盟新出台了一個非常嚴厲的數據保護法,即《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該條例要求公司在收集例如臉部數據等敏感性信息之前,必須明確征得用戶同意,且不得強制要求其同意。一些批判者,包括最初提出這條新法律的政府官員都認為Facebook將臉部識別功能宣傳為是一款身份保護工具,這是在以不正當的方式影響用戶作出許可。
「不知道怎麼搞得,Facebook像是在威脅我一樣——如果我不設置臉部識別功能,我就會處於危險之中。」歐盟前法務專員Viviane Reding說。這完全是違反歐洲法律的,因為它有在試圖操控用戶準許這件事。
歐洲監管人員也對Facebook推出臉部識別功能的做法表示了擔憂。在愛爾蘭,數據保護協會的一位發言人表示監管人員「已經針對這項技術對Facebook進行了幾次特定的問詢」。Facebook的國際總部就在愛爾蘭。她表示:「監管人員正在評估Facebook的回應。」
在美國,Facebook仍需解決伊利諾伊州居民提出的訴訟。後者聲稱公司的臉部識別功能違反了州隱私法。4月的這場共同訴訟導致Facebook市值在幾周內蒸發數百億美元。5月,上訴法院同意Facebook延遲審判的請求。
Facebook的助理總法律顧問Nikki Sokol在一次聲明中表示:「這場訴訟沒有任何價值,我們會積極為自己辯護。」
隱私組織和消費者組織分別在4月向聯邦商務委員會提出控訴,稱Facebook新增的臉部識別服務(即幫助識別假冒者)未能事先征得用戶的同意,就默認打開這項功能設置了。這些組織認為Facebook違反了一項2011年的和解令(consent decree of 2011),該法令禁止任何欺騙性與隱私相關的做法。
「Facebook經常會進行一些錯誤的闡釋,以誘使消費者接受臉部識別技術。」投訴中這樣寫道。
Nadhiri表示Facebook對其許可流程進行了設計調整,以符合歐洲新出台的法律,並事先同歐洲監管人員介紹過自己的方法。至於隱私組織的控訴,她表示社交網路會就臉部識別服務的變化知會用戶。
「我們會明確告訴用戶,我們是如何使用臉部識別技術的。」Nadhiri在郵件中寫道。她還補充表示,公司最近更新的隱私政策「以淺顯易懂的語言向用戶講述了臉部識別功能的使用」。
Facebook絕不是唯一一家採用臉部識別技術的科技巨頭。過去幾年時間內,亞馬遜、蘋果、Facebook、Google以及微軟都提交了臉部識別技術應用的專利。
5月,民權組織批判亞馬遜向美警方出售臉部識別技術Rekognition的行為。公司表示這項技術會被用於尋找在遊樂園失蹤的兒童或是其他用途。(紐約時報也採用了亞馬遜的這項技術,包括在王室婚禮上。)
批判者表示Facebook早先就替用戶默認打開了臉部識別設置。2010年,Facebook推出了一個照片標籤的功能,這款叫作Tag Suggestions的功能利用人臉匹配軟件來標示出用戶照片里出現的人臉名字。
用戶可以選擇關閉這項功能。但是隱私專家表示Facebook既沒有讓用戶選擇是否使用這項技術,也沒有明確告知他們公司會從掃描這些照片中受益。
「當Tag Suggestions詢問你‘這是否是Jill’時,你不會覺得自己是在給人臉進行註釋並且幫助優化Facebook的臉部識別算法。」臉部識別公司Kairos的首席執行官Brian Brackeen表示,「更何況這種註釋也是在浪費用戶的時間和精力。」
他還補充說道,識別出來的人臉能夠讓Facebook開發出全球功能最強大的商業臉部識別引擎。2014年,Facebook研究人員表示他們在「目前為止最大的人臉數據組中」訓練人臉匹配軟件,當時標明的數據組中含有400萬張人臉照片。
Nadhiri表示Facebook已經就照片標籤功能咨詢了隱私專家。最近,它也通知了美國境內打開臉部識別服務設置的用戶可以關閉掉這項功能。她說:「我們一直尊重用戶的選擇。」
但是Facebook的臉部識別技術也許才剛剛起步。這一社交網路已經申請了多項專利,許多專利仍在醞釀之中,這也能說明它們將如何利用這項技術在現實世界里追蹤網上用戶。
去年11月公開的一項專利應用內容就是利用臉部識別技術在商店里識別用戶,並將這些購物者與社交網路上的資料進行匹配。之後,它可以分析出這些人朋友們的性格特點以及其他細節,利用這些信息來針對每一位購物者明確其「信任層級」。被認為「可信任」的消費者就有資格獲得一些優待,比如說可以自行拿到鎖在陳列櫥窗里的商品。
Facebook另外一個專利文件說的是收銀櫃台附近的錄影機會捕捉到購物者的臉部,之後與社交網路信息進行匹配,然後將購物確認信息發送到手機上。
在向聯邦商務委員會提出的控訴中,由非盈利性研究機構電子隱私信息中心(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主管的隱私組織表示這項專利文件表明了Facebook是如何憑借用戶的臉部信息來賺錢的。先前EPIC對於Facebook的控訴促使最終裁決結果要求Facebook讓用戶擁有更多的個人信息控制權。
「Facebook的專利應用證明了一點,公司的主要商業目的就是在不遠的未來,擴大生物數據收集並且推廣臉部識別技術。」控訴中如是說道。
Nadhiri表示Facebook會經常申請一些技術的專利,但並不會採用。這些專利文件說明不了公司的規劃。
但是共同訴訟案件中的法律文件卻表明了臉部識別技術對於Facebook業務的重要性。
這場訴訟是由伊利諾伊州的消費者提出的,他們表示未明確征得用戶同意,Facebook就收集並且存儲了他們的臉部數據——這違反了《伊利諾伊州生物特徵信息隱私法》。
如果訴訟接著進行下去,就會像訴訟記錄中Facebook律師的說辭一樣,「這對Facebook造成的名譽或經濟成本損失是無法挽回的」。
轉載自:36 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