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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所用的毒藥是一種劇毒物質﹐一般用在化學實驗中﹐注射到實驗老鼠體內產生癌變﹐測驗對生命的傷害程度的NDMA。
檢控官奧布賴恩(Janet O’Brien)強調指出﹐「科學家從NDMA的動物實驗結果已經推斷出﹐人體只要服用3克的NDMA將可能導致死亡﹐所以犯罪嫌疑人的投毒行為非常險惡﹐目的是殺害受害人。」
控方在庭上透露,疑犯王自傑現年26歲,是皇后大學畢業生。他於今年1月期間利用在學校一間化學實驗室作研究員的機會,給男同事食物中下毒﹐企圖毒死該同事。
在25日王自傑出庭應訊時﹐檢控官奧布賴恩陳述案情說,2018年1月8日早上﹐同為研究員的受害人來到實驗室﹐照常從辦公桌抽屜裡取出早前存放的蘋果派作早餐﹐但咬了兩口後發現味道不對﹐非常苦澀。
到了下午4點左右﹐受害人出現腹瀉和嘔吐症狀﹐在休息調整了兩個小時後﹐受害人恢復了健康。他當時判斷可能是常規的食物中毒﹐故並無警覺。
第二天早上上班後﹐受害人繼續食用存放在抽屜裡的另一個蘋果派﹐吃了近一半時,又出現同樣難聞味道。
1月12日﹐受害人駕車回家過周末﹐途中飲用從實驗室帶來的瓶裝水時﹐聞到一股刺鼻的化學味道。
在以後的兩周內﹐受害人發現自己放在實驗室內的食物和瓶裝水反復出現上述問題﹐不管是購買的蘋果派還是麵包﹐或者每次回家從實驗室飲水機註滿的飲用水﹐都含有一股明顯的化學味道。
1月29日一大早﹐受害人按照朋友建議﹐第一個返回實驗室﹐把新購買的一條麵包放在辦公桌抽屜裡﹐並安裝了一個可以監視實驗室的隱蔽錄影頭。後來的監視錄像顯示﹐在整個實驗室沒有其他人的情況下﹐王自傑戴著手套和一個液體注射管﹐走到受害人的辦公桌前打開其抽屜﹐分別向麵包和受害人所用水瓶投放不明液體。
到了今年4月﹐法醫驗出王投放的液體為致命毒劑NDMA後﹐警方對王自傑再次拘捕收監。並加控被告2項罪名,包括嚴重傷人和刑事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案件在安省金斯頓法庭審理。
負責此案的金斯頓警隊探員Jim Veltman日前表示﹐「在投毒罪案發生前﹐王自傑與受害人有一段時間是室友﹐關係密切。至於王的犯罪動機﹐我不便詳細透露﹐我能告知是﹐警方已確信﹐王有一個非常清晰明確的犯罪動機指向受害人。一切都等法庭最後宣判看結果。」
25日被告出庭時已承認了施用有毒化學物和嚴傷人2項罪名,每項控罪最高可判14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