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這顆毒瘤,乾隆為何捨不得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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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9年,因為一個洋人進京告禦狀,乾隆皇帝怒了。

告禦狀的是英國商人詹姆士·弗林特,中文名叫「洪仁輝」,在經過天津知府靈毓轉呈的告狀信中,詹姆士·弗林特控訴位處廣州的粵海關官吏,說他們對外國商人貪污索賄、層層剝削勒索,並且多年來一直粗暴對待洋商。

讀到這封「洋狀」後,乾隆非常惱火,在他看來,洋人萬里迢迢進京告禦狀,這不僅僅是大清帝國開國未有之事,在歷史上更是前所未聞,堂堂天國上朝,如今竟然鬧出這種事,實在有損帝國顏面。

隨後,乾隆下令兩廣總督李侍堯審理此案,並囑咐說:

「事涉外夷,關係國體,務須徹底根究,以彰天朝憲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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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弗林特狀告大清帝國官吏貪污腐敗,是18世紀,在華外商的集體心聲。

這位外商告禦狀這一年,恰好是清廷啟動在廣州一口通商時期,從1759到1842年,廣州由此開啟了長達83年的中國貿易進出口壟斷時期,也就是這83年,外商們更體會到了,在中國做生意,是何等之難。

商品想在中國流通,就要靠賄賂,兩百多年前,外國商人們,在粵海關體會很深。

在大清帝國時期,針對外國商人收取的關稅,主要分為船鈔貨稅兩種方式。

假如是征收船鈔,則按照規定,大船是繳納銀子1200兩,中船是960兩,小船是大約340兩。

「腐敗」這顆毒瘤,乾隆為何捨不得拔掉? 歷史 第2張

清末民初的廣州粵海關一帶。

但實際上,按照這種征稅方式,假如不賄賂,外商通常都會很吃虧。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英國東印度公司一艘貨船來到廣州經商,一開始,清帝國的官吏們開價是要征稅2065兩銀子,在經過歷時一個多月的討價還價後,這筆「船鈔」關稅最終是以500兩銀子成交,當然英國商人的代價就是,私底下要向大清的海關官吏們「贈送」320兩銀子。

不管怎麼說,經過一番賄賂,還是少了1000多兩銀子的稅,英商還是很開心的。

但是,這也正是讓外商們感覺害怕的地方,他們很快就發現,在大清帝國做生意,關稅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則可以遵循,一切都是不透明的,具體繳納多少關稅,只能是憑著感覺跟清朝的官員們軟磨硬泡、討價還價。

在這個帝國,關稅和貿易體系,是黑暗且摸不著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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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不透明,沒有明文規則可以遵循,這是讓所有商人,都感覺害怕的地方。

在當時,大清帝國表面上對外的關稅稅率是4%,但在實際征收中,遠遠不止於此。

除了「船鈔」,大清帝國對外征收的關稅,還有一種叫做「貨稅」的方式,這種方式一是包含大概固定的商品價值4%的關稅;另外一個,則是一個難以衡量的黑暗收入「陋規」(也稱「規禮」)。

所謂「陋規」,說白了,就是一種上不了台面,需要繳納的約定俗成的「賄賂」。

我們再回到大清帝國的粵海關,在當時針對外商,除了正規4%的關稅,另外針對每艘商船,還要另外征收1950兩銀子的陋規,說穿了,這筆錢就是用來在關稅之外,打點帝國粵海關「各路神仙」的「買路錢」,為了進入中國做買賣,這錢你不交也得交。

「腐敗」這顆毒瘤,乾隆為何捨不得拔掉? 歷史 第3張

外國油畫中,清朝時期的廣州。

當時的外商回憶說,盡管名義上當時大清帝國的關稅,僅為商品價值的4%左右,但實際上加上各種賄賂的「陋規」在內,一艘外國商船在粵海關,需要繳納的各種正規和非正規的關稅和賄賂,需要達到商品價值的20%還多。

到了道光十年(1830年),當時的德國傳教士郭士立就統計說,當時一艘一等「夷船」進入廣州粵海關,需要繳納的各種關稅和賄賂,大約需要3350兩白銀;一艘二等「夷船」,則大概需要繳納2260兩白銀的關稅和賄賂——這些錢,只有極少部分進入了大清帝國的國庫,絕大部分,都流入了帝國各路大小官吏和中間商們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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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乾隆皇帝對於海關官員們大舉索賄這件事,心里明白得很。

因為乾隆知道,大清帝國自開國以來,公務員們實行的都是低薪制,收入都很低,假如不給他們「放水」給點「甜頭」,帝國的公務員們,是活不下去的。

以乾隆時期的粵海關監督(相當於關長)為例,這個官職在當時是二品大員,但這個官職當時一年的薪水,僅僅是155兩銀子(乾隆時期一兩白銀,折合現在人民幣約為300元左右,155兩白銀年薪,相當於現在人民幣4萬多元),一個相當於現在國家部長級別的二品大員,一年年薪折合起來才4萬多元,這無論是在乾隆時期還是在當下,都是無法養家糊口的,所以,清朝歷代的皇帝們都很「貼心」,對於大清帝國的官員們貪污腐敗,很多時候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腐敗」這顆毒瘤,乾隆為何捨不得拔掉? 歷史 第4張

乾隆時期的大清帝國,低薪制下的腐敗到處蔓延。

二品大員年薪才155兩銀子,中下級官吏的薪水,就更低了。

當時,廣州粵海關的大關清書,也就是普通文案工作人員,月薪是3兩銀子,相當於現在的人民幣900元左右;粵海關當時的巡役,也就是海關稽查人員,當時月薪是3.09兩銀子,每月薪水折合現在也是900多元人民幣;而粵海關當時的後勤人員例如「堂役」,月薪更是低至僅有0.58兩銀子,相當於現在人民幣170元左右。

薪水低到這個份上,讓他們不貪污,幾乎是件不可能的事。

如果僅僅靠薪水,大清帝國的公務員們是無法養家糊口的;但如果提高薪水,大清帝國的財政又將不堪重負,所以,清朝歷代皇帝,對於海關工作人員們實際等同於索賄的「陋規」,基本都予以了默認和首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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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要照顧實行低薪制的帝國公務員,對於廣州粵海關的這種集體性索賄和腐敗,乾隆皇帝心里,還有一個不好意思說出來的「秘密」。

那就是,在滿清時期,皇帝的私人開銷不是來自戶部,主要是來自內務府,而清朝海關的收入,一部分是上交給戶部,一部分則是作為清朝皇帝的私房錢、直接上交給內務府。

乾隆時期,廣州粵海關每年大概會給乾隆皇帝的內務府,進貢大約85.5萬兩白銀的私房錢,不僅如此,皇帝如果結婚或是過生日,粵海關的公務員和屬下的十三行行商們,還要給萬歲爺「捐錢」。

僅從乾隆三十八年(1773)至道光十二年(1832)這59年時間,粵海關組織「捐」給清朝皇帝們的白銀就多達400萬兩;另外,粵海關的官員們,每年還會給皇帝私下進貢各種舶來的珍奇「異品」。

所以在清朝,廣州粵海關也被稱作清朝皇帝們的「天子南庫」(另外還有一個「天子北庫」,指的是北京崇文門稅關),而作為「天子南庫」的粵海關監督(關長),自然也就擔負著替皇帝「搞私房錢」的重大政治任務。

「腐敗」這顆毒瘤,乾隆為何捨不得拔掉? 歷史 第5張

▲作為大清帝國曾經唯一的對外貿易港口,廣州粵海關是乾隆皇帝私房錢的重要來源。

但粵海關監督(關長)薪水這麼低(年薪155兩銀子),政治任務又這麼重(一年要為皇帝搞八十多萬兩私房錢),所以,清朝皇帝們對於粵海關監督(關長),大多是任命以心腹親信,並且對他們的所作所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由於位置顯赫,所以,粵海關監督(關長)們往往在三年任期中,除了上交皇帝的私房錢,個人也經常賺的盆滿缽滿,三年的私人薪水外「收入」,至少都是在幾十萬兩銀子以上。

由於這是個超級肥缺,所以清朝皇帝們,都喜歡任用親信來擔任粵海關監督(關長),道光年間,蘇州滸墅關監督(關長)延隆捅了簍子,虧空白銀20.9萬兩,為此,道光皇帝特地「照顧」改授延隆為粵海關監督(關長),以方便他翻本撈錢。

說到這里,各位 大家大概也就可以理解,廣州粵海關對於包括乾隆在內的各任滿清皇帝,以及對於實行低薪制的大清帝國公務員們的特殊意義之所在,更何況,從廣州府到廣東省的各級上上下下大小官員們,何嘗不知道粵海關是個富得流油的部門,從洋商上撈來的錢,還得分他們一杯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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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作為從乾隆中期開始,大清帝國唯一的對外貿易港口,廣州粵海關就成了一個超級撈錢機器,洋商們到此地經商,不給清朝的官員們剝一層皮,怎能輕易通過,進入大清帝國內地做生意?

所以,就在英國商人詹姆士·弗林特坐船北上「告禦狀」的這一年,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一位法國商人就在給兩廣總督的稟文中寫道:

「如英吉利(指英國商人)必欲往寧波開港貿易者,誠恐因粵海關種種苛政,欺勒難堪。」

就在這位法國商人向兩廣總督告狀的時候,英國商人詹姆士·弗林特,則選擇了坐船北上,向乾隆皇帝告禦狀。

但話說起來,詹姆士·弗林特別會成功告上「禦狀」,也是因為花了銀子打點的。

1759年這一年,詹姆士·弗林特到達天津大沽口後,天津知府靈毓答應替他上呈「禦狀」,但條件是要索賄5000兩銀子作為「辛苦費」,最終經過一番討價還價,詹姆士·弗林特給了天津知府靈毓2500塊西班牙銀元作為「酬勞」,於是,「禦狀」通過靈毓得以層層上遞,呈現到了乾隆皇帝面前。

「腐敗」這顆毒瘤,乾隆為何捨不得拔掉? 歷史 第6張

清朝時期的廣州。

洋人「告禦狀」,對於這一千古未有的奇聞,乾隆自然是怒了,他下令時任兩廣總督李侍堯審理此案。

李侍堯隨後快刀斬亂麻,以「失察」為名,將粵海關監督李永標革職查辦,一些參與對洋商敲詐勒索的粵海關公務員們,有的被杖責、有的被流放、有的被處以刑罰。

對於洋商們反映激烈的「陋規」,深知此中「利害」的李侍堯則不敢取締,只是規定,最多只能收「1950兩」,不能再多了。

李侍堯是個明白人,他知道如果取締這個作為皇帝私房錢來源的「天子南庫」,是個什麼下場。況且他也明白,在大清帝國實行低薪制這種扭曲的制度下,粵海關已經成了一個水深不見底的利益場,是不能過分深究的是非之地。

隨後,李侍堯又將替英國商人詹姆士·弗林特寫「禦狀」的四川人劉亞匾處以斬首極刑,給詹姆士·弗林特出「告禦狀」主意的安徽商人汪聖儀父子,則被處以重杖六十、徒刑一年的刑罰,以殺雞儆猴,警告那些敢於「勾結外商」的華人。

而作為這場「告禦狀」的主人公,英國商人詹姆士·弗林特,也被李侍堯下令抓了起來,並以「勾結內地奸民,代為列款,希圖違例別通海口」的罪名,判令在「在澳門圈禁三年,期滿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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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這場以英國商人個人之力,希望對抗整個大清帝國系統性腐敗的「告禦狀」事件,以當事人的被「驅逐出境」告終。

在乾隆皇帝和兩廣總督李侍堯等人看來,洋商們想在大清帝國內部做生意,卻不想付出一些「額外」的代價,這本身就是一件幾乎不可能的事情,而帝國的主政者們,也無意建立一種規範化的財稅制度,他們更樂意於以一種暗箱操作的方式,去撫平帝國內部種種錯綜複雜的關係。

「腐敗」這顆毒瘤,乾隆為何捨不得拔掉? 歷史 第7張

鴉片戰爭的背後,潛藏著帝國貿易的曲折。

對此,洋商們則對大清帝國進行了不懈的抨擊,德國傳教士郭士立就在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的前一年、1839年提交給英國外交部的《論中國商業》的長篇論文中指出,在中國做生意:

實際上的勒索如此名目繁多其方式如此曲折隱晦以致沒有任何道義上的可能性足以穿過這種迷宮。

正規的生意如此難做,錢太難賺,所以,洋商們的目光紛紛轉向了鴉片,這種暴利而又賺錢來得輕鬆得多的毒品生意。

對鴉片貿易和鴉片戰爭的譴責,無論如何都不為過,英國等帝國主義的狼子野心,無論如何都是難以寬恕的。但在此背後,大清帝國機器運轉背後的深沉黑幕,又何嘗不是發人深省?

所以這個世界,往往比生意場上呈現出來的更複雜,很多商人幻想中的商品以市場規則自由流通,結局往往證明,這只是人們心中一種美好的想像。

因為,帝國的慣性,比市場的力量,更強大。

參考文獻:

顧衛民:《廣州通商制度與鴉片戰爭》,《歷史研究》1989年第1期

吳義雄:《鴉片戰爭前粵海關稅費問題與戰後海關稅則談判》,《歷史研究》2005年第1期

張宏傑:《頑疾:中國歷史上的腐敗與反腐敗》,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腐敗」這顆毒瘤,乾隆為何捨不得拔掉? 歷史 第8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