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每月加班時長最多的同事,要被公司開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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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每月加班時長最多的同事,要被公司開除了 職場 第1張

上個星期,業務部門的主管找到我,交給我一個名單,說是試用期不合格,按流程讓我去協商一下勸退。

我看了一眼名字,想起來對這個員工的印象還挺深刻。

這兩個月的考勤單里,加班時長最多的就是這個員工,並遠遠超過他們部門的其他同事。

按理說,這樣努力的員工,應該是用人部門都非常喜歡的才是,可是這位,怎麼會落得試用期不合格的下場?這里面會不會有什麼誤會?

畢竟招一個人也挺不容易的,勸退一個人更是尷尬。作為一個敬職敬業的HR,秉承著不能讓任何員工受委屈的原則,我跟業務部門和當事員工都單獨溝通了幾次。

然後發現,當事員工雖然努力,但業務部門想要辭退,也不是沒有道理。

01

職場上,結果永遠比過程重要

據業務部門主管講,他們對新員工都是有績效考核標準的,試用期內,能開發3個客戶就能轉正。

但是三個月的試用期,培訓了不少內容,可是那個新員工還是一個客戶也沒開發到。而同期優秀的新員工,業績甚至都超過了老員工,可見他是真的不合適。

主管也知道那個新員工加班很拼,可是在主管眼里,也不過是加著最長的班,做著最沒用的事。轉正的標準里,從來沒有一條,說是要求一定要加班多長時間才行,也沒說加班多少小時就一定能轉正。

加班只不過是一個人工作的過程,能證明你確實認認真真的工作了,努力了,可這些在公司看來並不重要,職場上要的不過是一個結果。

職場就是一個拿錢做事的地方,你事情做得好,自然就有錢,但是做的事沒有達到標準,也不能怪公司無情。

每天加班到凌晨,一個方案能改好幾遍,被主管罵了也能立刻滿血復活,這樣的過程固然重要,但如果沒有結果,也是加不了分的。

就像這個新員工,每月的加班時長都是公司最高,可還是拉不到客戶,又有什麼用呢?

02

能力不足,沒人會欣賞你的態度

和業務主管溝通時,我試探性的問了一下,這個新員工可能能力有點問題,但看他每個月的加班時間,至少態度還是不錯的,就沖這態度,是不是可以再考慮一下?

業務主管直接說了一句:可是能力不足,讓我怎樣欣賞他的態度?

這句話雖然有點不近人情,但細想之下,卻也不是沒有道理。

很多人喜歡加班,其實也並不是真的有工作沒做完,而是因為看很多同事都在加班,主管也還在,如果自己走了,就會顯得態度不好。很多時候的加班,只不過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態度。

加班確實是體現一個人態度的最好形式,但態度是沒用的,態度帶不來效益,也解決不了能力不足的問題。

對很多應屆生來講,在能力普遍都不夠的情況下,態度可能會有點用。多加班,表現得勤奮一點、好學一點,能力不夠,態度來湊,也是一個加分項。

可其實如果一個人能力足夠好,就算每天遲到早退也沒人會說什麼,所以某種程度上講,態度好甚至代表了無能。

能讓一個人在職場生存下去的,從來不是態度,而是能力。

03

真正的努力,從來都是悄無聲息

我後來也找當事員工聊了一下,在我告訴了他業務主管的決定後,他一直給我強調他有多努力,不應該受到這樣的結果。

我覺得也有道理,努力的人,運氣都不會太差。便準備再跟用人部門商量商量,為了便於溝通,我還加了他的微信。

可是在出於習慣點開他的朋友圈後,我就放棄了再跟用人部門溝通的決定了。

這個同事的朋友圈里,幾乎是清一色的曬加班,並且還用特別有藝術的方式,比如「每天這個點的地鐵已經空無一人,也算是加班的一個福利吧」,看似在說地鐵,實則在說加班。

我也不是討厭曬加班的人,只是覺得真正努力的人,是沒有時間、也沒有精力這樣用心的花式曬加班的。真正的努力,從來都是悄無聲息。

就像之前看過一篇文章《為什麼要炒掉在朋友圈曬加班的人?》,雖然全文可能有些偏頗,但里面有一個觀點我特別認同,那就是「曬加班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可曬的只剩加班」。

一個人越是渴望什麼,才越會在朋友圈曬什麼。頻繁在朋友圈曬加班的人,大概就是覺得加班才是工作最重要的見證。

可一份工作最重要的明明是結果!一份工作做得好不好,甚至一個人有沒有努力,都跟加班是沒有絕對關係的!

職場不需要只有加班可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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