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衛隊拒絕韓方要求,堅持掛「旭日旗」參與韓國閱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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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觀察者網 於寶辰】據日本《產經新聞》9月28日報導稱,日本拒絕了韓國方面的要求,準備讓參加濟州島閱艦式的海自軍艦依舊懸掛與日本帝國海軍一致的「旭日旗」。這一旗幟被韓方認為是日本軍國主義的象徵。

日本自衛隊拒絕韓方要求,堅持掛「旭日旗」參與韓國閱艦式 國際 第1張

日本海上自衛隊「村雨」號驅逐艦懸掛的旭日旗(圖片來源:產經新聞)

報導稱,日本防衛相小野寺五典在28日的記者會上表示,「

自衛隊艦艇懸掛旭日旗是日本國內法律規定的義務。國際海洋法上也要求國家軍隊所述的船舶應展示”外部標識”。」並說,參加國際觀艦式的日本海自艦艇從來都掛著旭日旗。

產經新聞則援引海自某軍官的說法稱「

自衛艦旗是國家主權的象徵,要求降旗是毫無常識,缺乏禮儀的行為。」

此前觀察者網報導稱,韓國計劃在10月11日在濟州島附近海域舉行國際觀艦式。東道主要求日本等參加國在10月11日閱兵時,將本國國旗懸掛在中央桅桿上,韓國的「太極旗」則懸掛在一旁的旗桿上。

而對於要求日本不要懸掛「旭日旗」這一條件,韓國海軍相關人士稱:「這是正式向相關國家通報的通知。」並稱:「由於這是主辦國要求的事項,所以具有強制性。」除此之外,他還補充說:「韓國外交部等政府機關也提出了相關要求」。

然而,不論小野寺五典還是海自軍官的發言,從法理上都有點問題。在確定日本國家主權的《日本國憲法》中,規定日本國沒有武裝力量,日本國家主權中不包括交戰權。並且自衛隊不同於海岸警備隊等執法部門,也沒有代表國家的執法權。

也即意味著「自衛艦旗」並非日本國家主權的象徵,只是該國家公務組織的象徵。韓國方面要求不懸掛旭日旗,直掛日之丸國旗,無損於日本所剩無幾的國家主權。

另外,國際海洋法要求「軍隊」應當展示外部標識, 但既然日本自衛隊不是軍隊,沒有交戰權,照理說也就沒有按照國際海洋法懸掛「軍旗」的權利。

日本自衛隊拒絕韓方要求,堅持掛「旭日旗」參與韓國閱艦式 國際 第2張

1933年的「旭日旗」與日本海軍戰列艦隊,畫面正中的是聯合艦隊旗艦「陸奧」

1889年,日本帝國海軍採用「偏心旭日旗」取代了和國旗一樣的「日之丸」作為船籍旗。1945年,日本戰敗,日本海軍全體復員,該旗幟隨之廢除。1954年建立的日本海上自衛隊重新使用「偏心旭日旗」作為船籍旗。因為日本使用旭日旗的歷史與日本侵略朝鮮半島的歷史高度重合,該旗在韓國又被稱為「戰犯旗」。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導,今年7月14日,法國在巴黎舉行國慶節閱兵,今年正值日法建外交160周年,日本陸上自衛隊受邀參加。當天的閱兵式上,受閱的日本陸上自衛隊7人小分隊當天除了高舉國旗之外,還手持由日本帝國陸軍軍旗演化而來的「旭日旗」,引發韓國媒體不滿。

日本自衛隊拒絕韓方要求,堅持掛「旭日旗」參與韓國閱艦式 國際 第3張

法國國慶日閱兵中,日本自衛隊分隊展示旭日旗(圖片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