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縣:男子被「貸款」「內鬼」竟是信用社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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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交通網山西訊:最近,本網接到山西嵐縣普明鎮劉先生的舉報求助,稱其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嵐縣信用聯社界河口信用社的工作人員催收貸款,信用社工作人員告知劉先生貸款已逾期半年未歸還。

嵐縣:男子被“貸款”“內鬼”竟是信用社主任

據劉先生講,2017年,劉先生在銀行辦理信用卡時,銀行工作人員告知他的徵信有問題,上了黑名單了,在嵐縣界河口信用社有一筆10萬元的貸款逾期沒有還。

「當時我非常震驚,自己根本沒有貸款,怎麼會有不良記錄呢?」 劉先生在調取的個人徵信報告中顯示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共有3筆貸款。前兩筆已經結清,最後一筆逾期沒有結清。劉先生告訴記者,2015年12月30日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發放的10萬元貸款,他根本就沒貸過這筆款,也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

隨後,劉先生前去嵐縣界河口信用社詢問情況。界河口信用社主任丁茂明告訴劉先生,這筆貸款確實存在,並告知劉先生這筆貸款他會想辦法還清。圖為原嵐縣界河口農村信用社的丁主任

嵐縣:男子被“貸款”“內鬼”竟是信用社主任

從劉先生提供的資料了解到,2017年10月28日,界河口信用社的丁主任和汽車租賃公司的負責人溫明忠以及劉先生簽訂了一份保證書,大概內容是:溫明忠找劉先生在界河口信用社貸款10萬元,貸款到期後沒有按時歸還貸款,導致劉先生徵信受影響,責任歸溫明忠本人,與信用社主任丁茂明沒有任何關係,並協議補償劉先生人民幣7萬元。讓劉先生不解的是這筆貸款到底是誰拿走了?汽車租賃公司的老板溫明忠為何要簽下這樣一份協議?這里面又有怎樣的利益關係?

嵐縣:男子被“貸款”“內鬼”竟是信用社主任

劉先生告訴記者,2015年他在這家汽車租賃公司分期付款購買了一輛貨車跑運輸,在2015年12月份的時候,嵐縣恒豐達汽車租賃公司的老板溫明忠給他打電話,讓他去嵐縣界河口信用社辦理一下「倒貸」業務,隨後,劉先生和恒豐達汽車租賃公司的工作人員前往嵐縣界河口農村行用社辦理了業務,接待他們的正是界河口農村行用社的丁主任。讓劉先生不解的是, 「倒貸」怎麼成了 「借貸」?銀行貸款有著嚴格的流程和制度,他之前的兩筆貸款都有擔保人以及配偶本人的親筆簽字,銀行放款也需本人親自簽收,而這筆貸款他的妻子根本沒去信用社,貸款資料上居然有她的簽字?擔保人居然是劉先生本村的村民?利用個人貸款信息冒領貸款資金,誰是「內鬼」?該起貸款業務辦理又是否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及金融制度?

帶著這些疑問,記者趕赴嵐縣信用聯社一探究竟。幾經周折,我們才見到了調任普明鎮農村信用社的丁茂明主任,在表明身份以後,丁茂明說你們要了解的事情我無可奉告,並稱你們去找嵐縣信用聯社了解去吧。無奈,記者只能前往嵐縣信用聯社了解相關情況,分管紀檢的趙愛峰告訴記者,通過調查這筆貸款就是劉先生自己貸的,我們有影像資料,這筆款屬於劉某貸下來後又給了其他人,這我們就管不了,這筆貸款不存在我們的工作人員違規操作。

嵐縣:男子被“貸款”“內鬼”竟是信用社主任

圖為嵐縣農村信用聯社紀檢趙主任

從整個走訪調查的過程不難看出,嵐縣農村信用聯社和普明信用社的丁茂明主任在回應社會關切和金融客戶時的態度,也折射出其出現虛假貸款、冒領貸款非偶發性存在。對於界河口信用社以劉先生之名辦理虛假貸款一事,丁茂明主任則指示溫明忠以「經濟補償」為置換條件,聽起來著實荒唐,其實更凸顯出嵐縣農信社信貸制度的嚴重缺失以及相關人員肆意妄為瀆職失職。嵐縣農信社還存有多少信貸漏洞?貸款「被冒領」的背後,又掩藏著怎樣的灰色利益鏈?

對此事件態勢,本網將繼續跟蹤報導。(劉利平)

原文鏈接:http://shanxi.zwfz.net/yuqing/5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