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少校跑3000米後昏倒成植物人 家屬索賠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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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父稱,兒子是台灣空軍少校軍官,2015年10月26日值大夜班後,台軍方未給予充分休息,隔天又命令兒子進行3000米跑步訓練,導致兒子在抵達終點時因身體過勞突然昏迷倒地,失去呼吸心跳;台軍方又在現場耽擱救援時間,讓兒子缺氧超過15 分鐘,成為永久性植物人,至今仍在醫院住院治療。

黃父指出,兒子發生事故時39歲,至今住院醫療費用仍由台灣空軍支付,但兒子將於2022年退伍,屆時將面臨無人照護窘境,故請求公賠,要求台軍方支付醫療費用、看護費用、精神撫慰金等共2700萬元。

台灣空軍稱,黃姓少校輪值夜班勤務後已依規定補休,且實施跑步訓練時與執勤時間間隔9小時,黃姓少校已獲充分休息;當日中暑危險不大,如果黃姓少校自我感覺身體不適,可以自行中止訓練,但黃姓少校未反映不適且全程參與訓練,在完成訓練後緩慢行走時倒地昏厥,難認定和夜間執勤有因果關係;另外,相關人員並未延誤黃姓少校就醫。故台灣空軍自認在此事上沒有過失。

法官認為,難認定台軍方安排值夜班勤務有過失;黃姓少校跑步訓練時,現場有救護車待命;台灣空軍並未強制營區人員進行跑步測驗,安排訓練不違規,現場救護人員也未拖延送醫。

判決書指出,根據診斷證明書,黃姓少校昏厥並成為植物人的原因不少,無法完全排除是黃姓少校自身因素造成的,故駁回黃父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