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重拳整治「三車」亂象 違法載人和不戴安全頭盔現象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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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記者從貴陽市交管局獲悉,為期一年半的超標電動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以下簡稱「三車」)道路交通違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從11月1日起正式啟動。3天查處違法6507起,查扣三車291台,其中安全隱患很大的違法載人違法行為最多,共2368起,約占3天「三車」違法查處總量的36.4%。

貴陽重拳整治“三車”亂象 違法載人和不戴安全頭盔現象突出

「三車」治理現場。

​30分鐘查處違法30起

11月4日14時19分,遵義路與青雲路交叉路口,一輛摩托車被交警攔下。貴陽一環「禁摩」,南明交警二中隊民警周慶檢查發現,該車已脫審18個月,同時未購買交強險,交警依法將車輛暫扣。車主黃某表示,自己是搞裝修的,平時大多都是在龍里縣那邊幹活路,太忙就忘了給摩托車購買保險和審車,4日來貴陽辦事,不熟悉道路這才違反禁令標誌闖入了貴陽一環。

「我有的,忙送貨,忘記戴了!」接著,一輛電動自行車(俗稱電瓶車)被攔下,騎車小夥羅某是京東送貨的快遞員。羅某告訴記者,剛才急著送一件包裹,出來時忙忙慌慌忘記戴安全頭盔了。

未戴安全頭盔,羅某被處以罰款20元的處罰。羅某表示知道騎車戴安全頭盔是為了保護騎手的安全,這次是自己疏忽了,以後一定會記得戴頭盔。

正說著,那邊一輛電瓶車又被攔下,原因是違法載人。根據《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規定,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這輛違法載人的電動自行車上坐著兩名成年女子,因違法載人,女騎手被處以罰款20元的處罰。

從14時15分到14時45分,短短30分鐘,遵義路與青雲路交叉路口卡點南明交警二中隊民警共查處「三車」違法30起。不僅如此,30分鐘內,記者現場還看到有3起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無視交警的指揮和攔截,強行沖關逃跑。

貴陽重拳整治“三車”亂象 違法載人和不戴安全頭盔現象突出

一輛摩托車發現前方有交警檢查,立馬闖紅變向。

違法載人 安全隱患大

「圖方便!想走就走,好停車,能載貨能載人,騎電瓶車就是圖方便!」4日下午採訪中,記者隨機問了10個電動自行車司機,電動自行車價格比轎車便宜這是一方面,但經濟的原因並不是最主要的,其中有4名電動自行車司機都表示自己家里有車,但他們還騎電動自行車的原因就是圖方便。

「市區愛堵車,騎電瓶車不怕堵車,還不用為找停車位發愁,更加不用擔心停車費貴不貴!」電瓶車司機王先生說,他家住一環內,家里有輛SUV,日常在市區基本上都是騎電動自行車,只有去觀山湖區或郊區等較遠的地方或者下雨天才選擇開車。

據了解,從今年南明交警查處的違法行為和涉及「三車」的事故來看,逆行和闖紅燈違法行為引發的事故較多,而交警現場查處最多的「三車」違法行為是違法載人和不戴安全頭盔。

貴陽市交管局民警表示,在日常生活中,違法載人這個違法行為非常容易被人忽略,其實違法載人存在的安全隱患很大。交警表示,現在市面上的電動自行車絕大多數都是超標電動車,速度快,制動能力本身就差,超載後更是幾乎剎不了車,「肉包鐵」的超載騎行非常危險。

貴陽重拳整治“三車”亂象 違法載人和不戴安全頭盔現象突出

不少電瓶車為了避堵,騎上了人行道。

​設置45個固定卡點 流動卡點若干

據了解,根據貴陽市交管局的部署安排,貴陽各分局(大隊)結合各自轄區道路交通實際情況,在中華路、中山路、遵義路、長嶺路、黃河路等主要道路、重點路段、重點區域廣泛設置「三車」固定治理卡點45個,結合機動巡查警力,通過點線結合的形式設置流動卡點若干,嚴查「三車」交通違法行為。

貴陽交警將充分運用「三車」治理卡點,進一步加大對「三車」闖紅燈、逆向行駛、違法載人、違法安裝雨棚、不靠右側車道行駛、不戴安全頭盔等動態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將「三車」整治與亂停亂放治理有機結合起來,加大對「三車」違法停放的打擊。此外,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充分利用「三車」治理卡點,對「三車」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據了解,此次「三車」道路交通違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以「全方位、全覆蓋、常態化」的方式在貴陽市各區以及三縣一市同步開展,力爭通過1年半左右的時間,通過開展集中整治行動,進一步改善路面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參與者文明素養,有效遏制和預防「三車」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為群眾出行營造安全、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和滿意度,提升城市整體形象。

貴陽重拳整治“三車”亂象 違法載人和不戴安全頭盔現象突出

一輛載著成年人的電瓶車行駛在快車道上,且車主和乘客都沒有戴安全頭盔。

延伸閱讀 貴陽交警建議勿買超標電動自行車

根據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此外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該技術規範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從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過渡期,技術規範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技術規範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進口。

根據新標規定,新標準正式實施後,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

貴陽交警建議,現在有購買電動自行車打算的市民,先查詢了解清楚,購買符合新標的電動自行車,勿購買超標電動自行車,以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圖文:記者 曹源麟

來源:貴州都市報、都市E家

編輯:皮亞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