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義新表現:借屬地管理之名 行推脫責任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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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組在杭州某街道提供的一份科室職責劃分表上看到,一個城管科不僅要負責街道區域內序化潔化綠化亮化管理、動植物疫情防控等任務,還要負責文物保護、廢舊物品回收管理等近20項工作,這還不包括要協助職能部門完成的工作。

而最讓他苦惱的是,現在許多工作都需要具備專業技能才能處理得了,然而一些部門並沒有提供相關指導培訓,只是單純地往下壓任務、搞排名。

類似的問題,在全省其他地方也存在。「一些機關部門的本位主義明顯,不會站在鄉鎮基層的角度看問題、辦事情,條條往塊塊上推責任。」浦江縣一位鄉鎮負責人直言。上級各職能部門越來越多地進行檢查督察,把前期的貫徹執行和責任落實過多壓到鄉鎮,這讓不具備執法權也沒有專業執法人員的鄉鎮感到十分吃力。

嘉興市某街道負責人反映,上級把交通安全事故數等列為考核內容,但事實上道路交通網路複雜,車輛和司機流動性大,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於街道沒有執法權,發現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也無法有效進行制止,只能採取完善轄區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動志願者參與安全勸導、開展轄區居民交通安全宣傳等舉措。「以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街道以配合為主,這些年實施考核後,街道一直難以找到工作的著力點。我們需要相關職能部門給予支持和配合,用‘條塊’結合的模式開展工作更有利。」該負責人表示。

在追責問責制度日益完善的背景下,權責不對等情況不僅給基層工作人員造成相當大的壓力,也讓不少基層幹部擔心履職風險。

「近年來,明顯感覺上級下放鄉鎮的任務越來越多。」紹興市越城區某街道黨工委書記說,他在鄉鎮工作已有30多年。今年以來已簽訂十餘份責任狀,很多都是「一票否決」。「很難睡個踏實覺。」這位書記表示。(浙江省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楊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