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不滿召回方案狀告企業 專家呼籲建召回指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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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2018年3月7日,因排水閥堵塞導致發動機進氣管道的積水無法排出,可能導致發動機損壞而帶來安全隱患,大眾汽車對33142輛進口途銳進行召回。

2018年4月,50餘名途銳車主不滿召回方案,向北京朝陽法院提起訴訟。

2018年4月底,經過法院同意,途銳車主委托第三方機構啟動途銳車輛鑒定工作。

2018年10月,大眾汽車對第三方鑒定意見書的結論不認可,除了已經依法向法庭申請外籍專家出庭與鑒定方進行質證,也提出了重新鑒定的申請。

3·15晚會曝光的途勝「進水門」事件,時至今日仍未得到妥善解決。

盡管大眾汽車在3月7日發布的召回方案中稱,將為召回範圍內的車輛移除進氣管路不必要的排水閥,並在進氣口處安裝導流板,避免過量的水進入進氣管路,以消除缺陷。

不過,途銳車主堅持認為途銳進氣管存在明顯的設計缺陷,而大眾提供的解決方案並不能徹底根除問題,反而會給車輛使用帶來更多的問題與安全隱患。

途銳車主認為,加裝額外的導流板會影響到發動機的進氣量和燃燒性能,進一步增加油耗,也會影響到發動機的動力和使用壽命;移除所謂「不必要」的排水閥,會減低車輛涉水的通過高度,並可能將車底的灰塵、水、雜物等吸入發動機,帶來新的危害。

因大眾對途銳的設計缺陷一直不予以表態,今年4月,50餘名途銳車主在經過法院同意,委托國家認證的機動車輛質量鑒定第三方機構——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啟動途銳車輛鑒定工作。

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對該鑒定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認為由於設計缺陷而導致發動機存在通過進氣口進水而被損壞的風險;且車主提出的兩項召回措施之一「移除單項排水閥」的解決措施不合理,該措施會造成車輛行駛過程中的實際涉水高度降低,同時會減少空氣濾芯的使用壽命、影響發動機進氣。

而大眾汽車對這份來自第三方的鑒定報告持有異議,並且已經依法申請庭審質證。

這只是眾多召回案例中的一例。對於車主來說,召回不僅僅是一種行為,更重要的是一種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需要企業正視產品缺陷而進行真正有效的解決,消除安全隱患。而完善的缺陷產品召回機制是消費者能底氣十足地去跟企業爭取權益的有力保障。

早在20世紀70年代前後,美國、日本、歐盟等就陸續建立了產品召回制度。2004年,原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改委、商務部和海關總署頒布《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並於200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這標誌著大陸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正式建立。

截至目前,大陸共出台一部行政法規、兩部部門規章、一部規範性文件,包括《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26號令)《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

截至2018年10月21日,大陸共實施缺陷汽車產品召回1712次,涉及車輛6741.83萬輛;實施消費品召回1706次,涉及數量9593.69萬件。隨著召回制度的不斷完善,和企業社會責任感的提升,不少汽車企業主動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備召回事項,並及時向社會進行公開。

但是,召回的解決方案是否能真正解除消費者的疑慮?能否真正消除缺陷產品的安全隱患?召回企業是否有責任將召回活動的實施情況進行公布?如何來判定隱患已經被真正消除?這些問題仍懸而未決。

目前,產品缺陷的發現主要依賴於產品的市場表現和消費者的使用反饋。因此,缺陷召回制度具有企業主體、消費者參與、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特徵。

「我們呼籲國家相關部門能定期發布召回指數,將企業召回活動的實施情況,以及召回效果,讓參與主體——消費者、政府負責部門為其打分,那些得分或者排名居前的企業,才是真正對社會負責、以消費者利益為核心的良心企業。」一位長期關注召回機制的業內專家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