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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微公車電動汽車。楊艷敏 攝
純電動小客車分時租賃(下稱分時租賃)是指以分鐘或小時等為計價單位,使用純電動小客車,利用移動互聯網、全球定位等信息技術構建網路服務平台,為用戶提供自助式車輛預定、車輛取還、費用結算為主要方式,不提供駕駛勞務的汽車租賃服務。
「意見」要求,各地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發改、規劃、公安、住建等部門,統籌考慮城市經濟發展、公眾出行需求、交通出行結構、汽車保有量、城市道路資源和停車資源等綜合因素,共同推進純電動小客車分時租賃健康規範有序發展。
「意見」要求按照國家和省關於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支持分時租賃發展,在分時租賃車輛購置經營以及充電設施、停車泊位建設等方面簡化工作環節,優化服務流程,為分時租賃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分時租賃指標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無償發放。
「意見」鼓勵分時租賃經營者通過資源共享、互利共贏等形式,推動行業規模化、網路化、品牌化發展。分時租賃網點應優先布局於機場、高鐵、碼頭、車站等人員密集區域,做到全島網路覆蓋,為消費者提供「一點租多點還」服務。分時租賃經營者應通過電子圍欄技術、地理信息定位等技術手段,對租賃車輛進行動態布局和智能調度,做到不同時段、不同區域間的車輛供需平衡和合法停放。
此外,「意見」還鼓勵商業中心、政務中心、酒店、旅遊景點、大型居民區、交通樞紐等區域的公共停車場為分時租賃車輛提供停放便利。鼓勵探索通過優惠城市路內停車費等措施,推動租賃車輛在依法劃設的城市路內停車泊位停放,提高路內停車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賃車輛使用便利度。
據了解,「意見」將針對分時租賃行業實行質量信譽考核與退出機制。考核內容包括企業和車輛的安全生產、經營行為、用戶評價、服務質量、管理水平以及履行社會責任等。考核不合格或不履行承諾書的企業和車輛,由註冊地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其備案證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