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中信證券2015年與司度公司兩融業務處罰今被認定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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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彼時,國內最大的券商中信證券,因與司度貿易公司開展兩融業務,遭遇一系列公司人事動蕩,並在隨後領下3.7億元的頂格罰單。

騰訊新聞《一線》 作者 劉鵬

距離2015年夏天的股災過去三年多時間後,中信證券迎來「平反」書。彼時,國內最大的券商中信證券,因與司度貿易公司開展兩融業務,遭遇一系列公司人事動蕩,並在隨後領下3.7億元的頂格罰單。

2018年11月5日,中信證券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會關於此案的結案通知書。證監會表示,經審理,證監會認為中信證券的涉案違法事實不成立,決定該案結案。

2015年A股股災期間,司度公司的帳戶因具有異常交易行為特徵,被深交所限制交易。當時的工商信息顯示,司度貿易的股東為全球最大的對沖基金之一的CITADEL GLOBAL TRADING S.AR.L。同時,由於曾經通過旗下公司中信聯創參股司度貿易,中信證券一度被質疑聯合CITADEL做空A股。不過,中信聯創早在2014年11月已將其所持司度貿易的20%股權轉讓。

在此前對中信證券的處罰中,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指出,「中信證券在司度從事證券交易時間連續計算不足半年的情況下,為司度提供融資融券服務,於2012年3月12日為其開立了信用證券帳戶。」該公司構成《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四條第(七)項「未按照規定與客戶簽訂業務合同」所述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