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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西寧11月5日消息(記者張雷 青海日報記者魏爽)青海省最近制定出台《青海省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全省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資金管理。
目前,青海省認定民族貿易企業165家,確定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54家。民貿民品企業生產總值達180.45億元,上繳稅收6.79億元,企業員工總數約18196人,少數民族員工占77.6%。
「十二五」期間,青海省發放民貿貼息貸款37.88億元,貼息額8083.05萬元。民貿民品企業的發展,在不斷滿足少數民族群眾生產生活特殊需求、帶動少數民族就業和致富、促進地區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在增進民族團結、抗震救災、助殘、助學、扶貧濟困、參與和支持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等方面也發揮了積極作用。
針對青海省民貿民品企業發展「融資難、融資貴」困難,青海省財政廳、省民宗委、中國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充分發揮省級民貿民品工作協調機製作用,按照國家「十三五」期間貼息政策改革方向,設立省級民貿民品財政貼息補助資金,研究制定出台《青海省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符合國家「十三五」民貿民品貼息政策,明確了貸款貼息範圍,貼息資金採取企業先付息、財政後補貼的方式,放開承貸金融機構範圍、簡化申報審核撥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