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作者:宋執群
(一組張旭的狂草圖片)
即便在見怪不怪的大唐,醉酒裸奔、以頭作筆的狂草書法家張旭也把人嚇到了。他的一生揮發著墨汁與酒精,淋漓盡致地表現了波瀾壯闊、靈動奔放的生命狀態。他的狂草猶如一壺至醇的美酒,甚至像一劑昂揚的春藥,一筆一劃都閃耀著光芒,一張一弛都美到爆炸,仿佛飛舞的火焰,顛覆了人們對書法的固有印象。
(一)在見怪不怪的大唐,他也把人嚇到了
在中國,江蘇常熟是個有名的城市。因為許多人都知道,那裡有陽澄湖、大閘蟹、沙家浜。但要說到那座歷史文化名城裡有一條名叫「醉尉街」的街巷,一些人可能就不知其所以然了。
這條「醉尉街」是這樣得名的:在唐朝開元年間,生活在常熟小城的百姓,常常能看到一個渾身散發酒氣,衣不遮體的男子,在一條小街上呼號狂奔,然後飛揚起火把似的長髮奔回太尉府,以頭蘸墨、以發代筆,跳舞般狂書一幅書法作品。
即便在世風開化,見怪不怪的大唐,這個青年男人的行為也把人嚇到了。但因為他是當地的父母官縣尉,人們也拿他沒有辦法,只好給他取了個「張癲」的綽號,供茶餘飯後在坊間笑談。
這個大醉呼號裸奔的青年縣長,就是開一代草書先河,幾乎可以說是創造了一種新的書法,贏得「草聖」盛譽的張旭。
後來,常熟百姓知道了他們這位縣長舉世無雙的價值,由引以為羞到引以為榮,就將他醉酒裸奔的那條街更名為「醉尉街」,還在城裡建起「草聖祠」供人瞻仰,並用一副楹聯:「書道入神明,落紙雲煙,今古競傳八法;酒狂稱草聖,滿堂風雨,歲時宜奠三杯」,凝煉出家鄉人對這位草書之聖的深深崇敬。
不知道出生於蘇州的張旭為什麼要跑到常熟去當了幾年縣長。那實在是與他狂放不羈、如醉如瘋的天性太不搭調。把一個辦理政務的縣長和一個裸奔的藝術家聯網到一起,聽上去都像個笑話。
有人說「天才和瘋子只有一步之遙」,經由張旭的「狂草人生」,我信了。
(二)他的一生揮發著墨汁與酒精
張旭大約生活在公元675年至750年的大唐開元、天寶年間,在其七十五歲左右的生命歷程中,除了年輕時做過幾年常熟縣長,好像再沒有什麼為官的記載。唯有書法貫穿了他生命的始終。
仿佛命中注定似的,他與書法天然就具有特別的緣分。他的母親是初唐大書法家陸柬之的侄女,是南北朝至隋唐時期書法家、文學家、詩人和政治家,是初唐四大家(唐朝初年四位大文人),和凌煙閣二十四功臣(唐朝貞觀十七年,唐太宗為懷念當初一同打天下的諸多功臣而命閻立本在凌煙閣內描繪了二十四位功臣的畫像)之一的虞世南的外孫女。
這樣的出身可以讓張旭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任性地活著。可以這麼說,他那灑脫不羈,豁達大度的一生都是在揮發著墨汁與酒精中度過的。
他的書法初化於東晉大書法家王羲之、王獻之父子「字字有法」的章法,又融入漢代書法家張芝草書的筆意,創造出恣肆飛揚、變幻莫測到驚世駭俗的張氏狂草。
對於他那前所未有的狂草是怎樣煉成的,張旭自己有一個形象的總結。他說:「始吾聞公主與擔夫爭路,而得筆法之意;後見公孫氏舞劍器而得其神。」
說的是,他曾經看見一位公主與一個挑夫遭遇一條窄路,爭相讓道的情態。被他們一個嬌柔嫵媚,一個勁健憨直的互動交融吸引到了。恰巧又聽見伴奏般的鼓樂吹打之聲,一下子從中獲得了得虛實奔突的筆意;在河南鄴縣時經常觀看宮廷首席舞蹈家公孫大娘表演驚動天下的《劍器舞》,從中獲取了低昂回翔之狀的草書神韻;後來又從南朝大詩人鮑照「孤蓬自振、驚沙坐飛」這兩句詩中悟得了草書奇怪的形態:將柔軟的毛筆筆毫比喻為「孤蓬」,而將筆毫在運行中的自由翻飛比作「自振」。新創了一套草書運筆中筆筆回鋒還原的過程。而「驚沙坐飛」則形容他狂草的墨色藝術:行筆中的線條猶如無數小沙礫在奔騰飛動,在積點成線的過程中產生蒼茫深厚的視覺衝擊力。
得到了「天意神授」以後,張旭重裝上陣,只在喝醉酒後動筆狂草,並以頭蘸墨高呼大叫而書,揮灑出許多獨一無二的草書神品。
而對於他的怪異行為,他從來就不曾放在心上,從來就不在乎別人怎麼看。因為他已經清醒地意識到,對於他來說,書法就是一切,他活著只關注怎樣才能自由地釋放出書法的激情,而自由才是一切創造力的起點。
這或許就是所謂藝術家的特權吧。一個真正的藝術家就需要沖破尋常眼光的枷鎖,在世俗的世界裡建立一個神話般的形象,好讓普通人不再用常人的標準來看待他。
(三)群星追捧,為草聖點讚
有這樣兩個民間故事,可以一見張旭書法受歡迎的程度。
張旭穿上官袍上任常熟縣長沒多久,來了一位老人擊鼓告狀。張旭審理案情後,即在狀紙上書寫了判決。可是沒過幾天,那位老人又來了。張旭有些不高興地問那位老人:「你的案子我不是判決了嗎,你怎麼又來了?你該不是來胡攪蠻纏的吧?」老人趕忙擺手,回答:「我不是來跟你爭論判決的,縣長大人。我是看到你批判狀紙的字寫得太好了,想把這麼奇妙珍貴的書法裝裱好,當做傳家寶珍藏起來,特來向您表示感謝的。」
張旭聽後覺得很新奇,就問老人為什麼這樣喜愛書法?老人回答說:「先父也是個喜愛書法的書生,也有些墨跡遺存在世。」
張旭一聽,轉煩為喜,立即走下公堂,跟隨老人去見識他先父的墨跡去了。
另一個故事說的是,張旭有個鄰居,家境貧困,聽說張旭性情豪爽,為人慷慨,就托人帶話給他,希望能得到他的一些資助。張旭同情鄰人處境,想出辦法後,便寫了一封信,讓帶話的人轉交鄰人,告訴他:「你只需說這信是張旭寫的,便可以在市面上以百兩銀子的價錢叫賣。」
鄰人照著他的話上街賣信。果然剛一擺出,眾人一看張旭的落款,毫不猶豫都要收購。最後,不得不以競價的方式出售,售價早已超過百兩的底價,讓他的窮鄰居大為驚訝。他哪裡知道,當時人們只要得到他這位瘋瘋癲癲醉鄰人的片紙只字,都一定會視若瑰寶,世代珍藏的。
張旭不僅在書法愛好者中圈粉無數,粉絲們哄搶他的作品就像搶紅包一樣玩命。就是文藝界那些大咖名流,也毫不掩飾地跟在他的身後追捧,為他瘋狂點讚。
自創「顏體」的大書法家顏真卿,曾兩度辭去官職,專門拜到他的門下,請教筆法。
大文豪韓愈在《送高閒上人序》中點讚他:「喜怒、窘窮、憂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無聊、不平,有動於心,必於草書焉發之。觀於物,見山水崖谷、鳥獸蟲魚、草木之花實、日月列星、風雨水火、雷霆霹靂、歌舞戰鬥、天地事物之變,可喜可愕,一寓於書,故旭之書,變動猶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終其身而名後世。」
杜甫見到張旭的狂草時,因為張旭早已過世,萬分傷感,特此寫詩《殿中楊監見示張旭草書圖》 紀念:「斯人已雲亡,草聖秘難得。及茲煩見示,滿目一淒惻……」,並稱頌:「張旭三杯草聖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雲煙。」
張旭以草書,與李白以詩歌,裴旻以劍舞,並稱初唐「三絕」,搞得當時那些書法同行,一見他,就瞬間黑化了。
人們為什麼如此喜愛張旭的作品?因為他的書法已經達到了書人合一的最高境界,淋漓盡致地表現了波瀾壯闊、靈動奔放的生命狀態。他的狂草猶如一壺至醇的美酒,甚至像一劑昂揚的春藥,一筆一劃都閃耀著光芒,一張一弛都美到爆炸,仿佛飛舞的火焰,顛覆了人們對書法的固有印象,無可匹敵到只有他自己能夠達到他的境界,實在是由不得人不喜愛。
如果真像是傳說的那樣,倉頡創造了神話般的漢字以後,天雨粟,鬼夜哭,把鬼神都嚇壞了,那麼張旭用自己對這種文字的神奇表現,肯定又一次把鬼神嚇壞了。
(四)詩意從狂草中獲得
金甌瀲灩傾歡伯,雙手擎來兩眸白。
延頸長舒似玉虹,咽吞猶恨江湖窄。
昔年侍宴玉皇前,敵飲都無兩三客。
蟠桃爛熟堆珊瑚,瓊液濃斟浮虎珀。
流霞暢飲數百杯,肌膚潤澤腮微赤。
天地聞知酒量洪,勸令受賜三千石。
飛仙勸我不記數,酩酊神清爽筋骨。
東君命我賦新詩,笑指三山詠標格。
信筆揮成五百言,不覺尊前墮巾幘。
宴罷昏迷不記歸,乘驚誤入雲光宅。
仙童扶下紫雲來,不辨東西與南北。
一飲千鍾百首詩,草書亂散縱橫劃。
是的,該說說張旭的詩了。
大家都知道張旭是狂草書法家,卻不一定知道他還是一個別具一格的詩人。不一定知道,即便在強手如林的大唐詩壇,張旭也是能博得一席之地的。
憑什麼?我們來看看上面那首詩。那首詩叫《醉歌行》,是張旭詩歌的代表作。
像飛揚的流霞那樣暢飲幾百杯美酒,直喝得渾身潤澤滿臉通紅;蒼天大地都知道我酒量特別大,都想贈賜我三千石美酒;喝罷宴會美酒我已斷片不記得回家的路了,索性闖入流光溢彩的天宮裡;我能一口氣喝下千盅美酒乘醉吟唱百首詩歌,再縱橫奔突出一幅草書作品……
這首字字蒸騰著酒精的詩歌,絲毫不輸「酒仙」李白的醉意。其氣吞山河的氣勢,恐怕連李白也望塵莫及。
那大開大合,奔騰跌宕,甚至有些橫沖直撞的意境,不就是另一種奔放縱逸的狂草嗎?
所以,我以為張旭的詩意正是從狂草中獲得的。
書法和詩歌,表面上看是兩種不同的藝術,各自獨立。但張旭的精神和氣質早已使它們產生了互動,早已讓它們在創作中交融出了一加一大於二的藝術能量。
面對張旭的狂草,你可能認不出幾個字來,但仍會被一種筆走龍蛇的律動所震撼。因為那狂野的氣勢本身就有一種美感。
同樣,面對他那組詞古怪,甚至有些語焉不詳的詩句,你可能也有些摸不著頭腦,但也一樣會被一種獨特的詩意所陶醉。因為那醉酒般的語感也有一種直擊生命的力量。
真難以想像,生活在小橋流水蘇州的張旭,為什麼能創造出洶湧奔騰如大江大河般的狂草?為什麼他的詩歌也能帶著狂草自由奔放的基因,充滿飛揚爛漫的氣息?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張旭並不是靠「喝酒、裸奔」等行為藝術而火起來的。他可不是什麼「書法家中詩寫得最好的,詩人中字寫得最好的」。支撐他不朽聲名的是他那些絕無僅有,無法替代的作品。
由此看來,是不是醉漢,瘋不瘋狂並不重要。只要不危害社會、傷害他人,「酒鬼」和瘋子也許更具個性、更有創造力,也更真實、更有魅力。就像張旭那樣。
【作者簡介】宋執群,生於一九六零年代。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主要作品有長篇小說《梅雨》《望海門》,長篇文化散文《錦上姑蘇》等。
《金瓶梅》中的武松與《水滸傳》中的武松有什麼不同?
遊走在男人之間的好萊塢超級電影明星伊麗莎白·泰勒
我提示: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敬請轉PO和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