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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4日上午,北京四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張某玲、張某艷訴被告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一案。該案由四中院副院長程琥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王斌、張立鵬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海淀區區長戴彬彬作為被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海淀區政府各部門幹部80餘人旁聽庭審。
本案原告於2018年1月23日向被告海淀區政府提交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獲取2013年8月19日海淀鎮政府實施強制拆除青龍橋三岔口一處宅基地上房屋的審批手續。被告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後,以「海淀鎮政府未實施強制拆除行為,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為由作出答復書並告知原告。原告認為組織實施房屋拆遷責任主體為海淀鎮政府,被訴機關理應履行公開職責,故訴至法院,請求撤銷被訴答復。
該信息公開申請涉及「三山五園」歷史文化景區拆遷騰退工作的審批事項。通過庭前閱卷與當庭陳述程序,合議庭厘清了本案三個爭議焦點,即原告所申請的政府信息是否存在,被告是否實際製作或者獲取了原告所要求公開的政府信息,被告是否盡到了必要的信息檢索義務等三方面。原被告雙方在審判長指導下圍繞案件的爭議焦點發表訴辯意見。
海淀區政府出庭人員就案件相關問題進行了解釋說明,稱涉案住宅騰退是村民自治行為,並非海淀鎮政府行政強制拆除行為,海淀鎮政府未參與拆遷事宜,也未製作、未獲取和保存相應的審批文件,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海淀區區長戴彬彬在法庭陳述中表示,「三山五園」既是海淀區更是北京市的歷史文化景區,對首都四個中心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這一地區的環境整治工作得到了該地區群眾的大力支持,改善了該地區群眾的居住條件,提高了地區環境質量。戴彬彬建議原告加強與村委會的直接溝通協調,實質化解爭議。
該案未當庭宣判。
作者:張瑋
來源: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京法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