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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古代叫蹴鞠。到宋朝時,蹴鞠的規則和技巧已臻成熟,上至皇室、臣僚,下至黎民百姓、垂髫小童都喜愛蹴鞠。蹴鞠運動中心也從唐代的長安、洛陽移到了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人口過百萬的汴梁,南宋時移到臨安。
宋朝足球較前代的發展,首先體現在制球工藝的進步。《蹴鞠譜》中描述,其原料是「香皮十二」「香胞一套」「熟硝黃革,實料輕裁」。用十二片皮做球,比唐代的八片皮更接近圓形。工藝是「密砌縫成,不露線角」,也就是縫好後翻轉,球殼的表面不露線頭,叫做裡縫法。球的重量也有了標準,「正重十四兩」。
宋朝足球運動在硬體上的另一個值得炫耀之處,是他們不再用嘴而是用「氣筒」給球充氣。當時打氣還有要領,叫做《打揎訣》:「打揎者,添氣也。事雖易,而實難,不可太堅,堅則健色(足球的雅稱)浮急,蹴之損力;不可太寬,寬則健色虛泛,蹴之不起;須用九分著氣,乃為適中。」揎是一種皮制的小型鼓風器,原本用於冶煉。宋朝人不僅善加利用,而且頗有心得,說給球充氣不可太飽。太飽球跳得太快,踢著費勁不好控制。也不可太軟,太軟球疲沓,踢不起來。給球灌九成氣最為合適。
蹴鞠圖
蹴鞠運動的普遍開展,需要大量的用球。汴梁城東南角的瓦市勾欄中,不僅有大量蹴鞠表演藝人,也有不少專賣蹴鞠的皮匠鋪。
宋朝不僅有專門制球的作坊和商品球,還出現了大量足球品牌,品牌眾多,說明當時對球的需求量很大。不同品牌之間也存在競爭,這促使足球工藝進一步提升。除了球,宋朝蹴鞠需要用到的另一種設備是球門架。那時的球門架是活動的,可以臨時安裝,用完了撤走。球門設在場地中央,首先要立起兩根高三丈二尺的竹子或木頭柱子,兩根柱子相距九尺五寸,頂端結網,網中間留有球門洞,當時叫做「風流眼」。
唐朝皇宮裡就有踢球的傳統,到了宋朝變本加厲。而且皇帝不論幹得好壞,都喜歡蹴鞠。其中既有開國兩任皇帝趙匡胤、趙光義,給岳飛平反、締造「乾淳之治」的宋孝宗,也有奢靡無度的宋徽宗。
宋徽宗
皇室對蹴鞠的喜愛,也使蹴鞠被列入朝廷宴會表演的禮制之中。宋朝沿用了唐朝教坊司的辦法,設有專門機構管理蹴鞠藝人,外交場合的宴會上通常都有蹴鞠表演。當時宮廷中的蹴鞠藝人平時在左右軍中生活,遇到大型宴會,就按照節目表安排到場演出。
當時,官方機構若來不及安排人手,還可臨時選派民間職業藝人參加,但宴會中要遵守禮數,由教坊司派人提前給他們做禮儀培訓。
宋朝足球的比賽規則和今天差別很大,或者說難度更大。一方開球,要在本隊隊員中傳踢幾次,將球傳給己方球頭,由球頭施展臨門一腳。如果球頭沒有把球踢過球門洞,球撞在網上落下來,只要本方隊員接住球不落地,比賽就繼續進行。任何一方的射門飛出場地,或者射門落網沒有接住,就算輸。最後贏了的隊伍,會被賞賜銀碗和錦緞。
球頭的責任也很大,贏了受賞,賞賜是大家的,輸了則由球頭獨自承擔後果,挨鞭子不說,臉上還要抹白粉,吃飯時不給添葷菜。這種奇特的獎懲辦法應該是宮裡的規矩。在民間,《蹴鞠圖譜》中只提到對獲勝球隊的獎勵,「眾以花紅、利物、酒果、鼓樂賞賀焉」。
在宋朝,不用球門的蹴鞠也非常流行,俗稱「白打」,從一人到十人都可以玩,對場地要求不高,可以隨時在平坦的場地展開。
蹴鞠紋青銅鏡
「白打」雖不用球門,可是並不簡單,根據踢球人數分不同「場戶」。
一個人踢,就是一人場戶,是個人控球能力的表演,除了腳,頭、肩、臀、胸、腹、膝等部位都可以觸球。使球高起落下叫做「飛弄」,使球起伏於身上叫做「滾弄」。
二人場戶是兩人對踢,也有很多種玩法。每人連續踢兩腳叫「打二」。如果嫌難度不夠,第一腳可以加一個空中停球動作,叫做「捻」,第二腳再傳出。兩人還可以同時對踢兩個球,叫做「日月過宮」。
三人場戶叫官場,這也是從唐至明代都比較流行的玩法。有按順序傳球的,叫「轉花枝」。也有隨意傳的,叫「三不顧」。
再往下,人越多,踢法也越複雜。四人踢叫流星趕月,五人踢叫小出尖,六人踢叫大出尖,七人踢叫落花流水,八人踢叫八仙過海,九人踢叫踢花心,十人踢叫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