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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記者從蘇州市公安局姑蘇分局工作人員處得知,今年1月3日,「殺魚弟」孟凡森和父親涉嫌故意傷害被刑事拘留。1月3日下午,蘇州市姑蘇區婁花街菜場水產門市發生一起鬥毆事件。孟凡森父親因卸貨問題和一男子陳某(化名)產生爭執,隨後發生肢體衝突。隨後,孟凡森也加入打鬥。最終造成陳某身上多處受傷,肋骨和鼻梁骨骨折。
「殺魚弟」父子為何構成故意傷害罪?
問法網律師認為,根據大陸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輕傷的,就構成故意傷害罪。孟凡森和父親已經造成陳某肋骨和鼻梁骨骨折,屬於輕傷二級,所以父子二人構成故意傷害罪。
「殺魚弟」將獲得從輕、減輕處罰
問法網律師認為,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目前,孟凡森尚未滿十八歲,所以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