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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營鬥魚直播平台的武漢鬥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鬥魚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該消息隨後在直播圈引發關注。該執行案件源起虎牙前主播高某在跳槽至鬥魚直播後與原平台虎牙直播之間的合同糾紛,鬥魚直播平台因未按照法院要求,凍結高某在該平台的收益並協助執行被法院罰款100萬元,隨後因未繳納罰款被列入失信名單。
11月27日,鬥魚直播相關負責人向南都記者表示,該案本質上是虎牙直播與前主播之間的合同糾紛,並非鬥魚欠付第三方費用。鬥魚公司已就該執行判決向法院遞交了異議材料。「盡管涉案主播後來在鬥魚開播,但該主播收益由其加入的公會與之結算,執行的事項超出了我們實際可以協助的範圍。」
主播簽約三個月後跳槽,被判支付違約金200萬
11月23日,鬥魚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執行法院為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下稱「番禺法院」)。南都記者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獲悉,此次鬥魚公司成為失信執行人的依據是一起主播跳槽引發的網路服務合同糾紛,2018年12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了二審判決。
這起案件的涉案主播高某出生於1999年5月,以直播遊戲「王者榮耀」為主。2017年2月,虎牙公司作為甲方,與作為乙方的主播高某簽訂《虎牙主播服務合作協議》,約定高某將虎牙直播作為其直播及解說的獨家平台,雙方合作期自2017年2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同年4月,虎牙公司與高某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對合作費用和違約責任等進行了變更約定,其中,違約責任條款中的45萬元變更為200萬元。簽約後,高某以「遊弋」的推廣名在虎牙直播平台進行遊戲「王者榮耀」的直播及解說。
2017年5月起,高某轉至鬥魚TV進行遊戲直播。虎牙公司隨後以違約為由,將高某及其法定監護人訴至番禺法院,索賠200萬元違約金及律師費20萬元等。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高某的行為構成重大違約,判決高某向虎牙公司支付違約金200萬元及律師費80000元等。一審判決後,虎牙公司與高某均提起上訴。2018年12月,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未協助執行、凍結主播收益,鬥魚被列為失信執行人
據番禺法院作出的(2019)粵0113執786號判決,主播高某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列為失信執行人,同時被限制消費。
南都記者另從番禺法院於8月5日作出的相關決定書中獲悉,今年4月,法院曾要求鬥魚直播平台凍結並提取主播高某在該公司的收入220萬元,並提供其收入明細。鬥魚公司隨後向法院提交《情況說明》稱,高某在該公司可結算金額為零,無可凍結財產。之後,法院以鬥魚公司涉嫌提交虛假情況說明對其作出罰款處罰,其中,鬥魚公司被罰款100萬元,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陳少傑被罰款10萬元。隨後,鬥魚公司因未支付罰款而被列入失信名單。
「法院要求鬥魚協助凍結劃扣涉案主播收益。盡管涉案主播後來在鬥魚開播,但該主播收益由其加入的公會與之結算,鬥魚與該主播實際沒有結算關係,因此我們認為法院要求我們協助執行的事項超出了我們實際可以協助的範圍。」11月27日,鬥魚直播相關負責人向南都記者表示,公司已於今年8月23日向廣州番禺區人民法院遞交了執行異議材料。「番禺法院受理了我們的執行異議申請,案件將於12月18日進行聽證。」
采寫:南都記者 秦楚喬
編輯:張亞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