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前兆/【新時代 新作為 新篇章】3月1日起南通市區6歲以上失智人員可享照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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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揚子晚報網2月27日訊(記者 郭小川 通訊員 耿晨)南通基本照護保險政策覆蓋範圍進一步擴大。記者從南通市醫保部門獲悉,自3月1日起,市區6周歲以上的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符合重度失智標準的,將可享受照護保險保障,並享受其相應的待遇。

  據悉,居家照護的參保人員,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填寫南通市基本照護保險失智評定申請表,到定點醫院,按照《南通市簡易精神狀態檢查量表》進行失智評定。因行動不便的重度失能人員,可提出申請後由照護服務中心安排專家上門進行評定;入住定點醫療機構、養老機構設置的「失智專區」的,可向定點照護機構提交申請,由照護服務中心集中安排評定。申請人已取得一、二級智力殘疾證書的,不需要重新評定。

  居家接受照護服務的重度失智人員,參照重度失能人員標準享受照護補助和照護保險輔助器具服務。既符合照護保險重度失智待遇享受標準,又符合中度或重度失能待遇享受標準的,按就高原則享受照護保險待遇,但不重復享受。

  失智人員在定點的醫療、養老等照護機構「失智專區」接受照護服務的,重度失智人員分別按護理院70元/天、養老院50元/天的重度失能人員待遇標準享受;重度失智人員的失能等級達到中度或重度的,日待遇標準增加10元。

  2015年10月,南通市在全國率先將基本照護保險作為「第六險」正式列入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從2016年1月1日起開始探索實施。該險用以解決失能者的生活照料和日常護理問題,減輕失能者的家庭負擔,提高其生活質量,為社會「減負」。同年7月,南通被列入國家建立基本照護保險制度試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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