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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藥占比考核被合理用藥綜合指標取代
剛剛,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醫政醫管局局長張宗久表示合理用藥的相關指標取代了單一使用藥占比進行考核。
▍單一藥占比考核被取代
1月3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會上在答記者問時,張宗久表示,這次績效考核,使用了合理用藥的相關指標取代了單一使用藥占比進行考核,把醫務人員每一張處方的合理性和病人用藥的質量安全放在一個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對相關指標進行考核。
(來源:中國網)
在回答新華社記者提問時,張宗久具體說到,正如剛才王主任講的,今天感覺大家的問題非常專業,說明記者非常關心如何解決好看病就醫的問題,也就是我們服務如何改善,抓的也是切中要害。
大家知道,藥占比這個指標相對來說比較粗放。我們說藥品在整個收入結構中的占比,
如何轉化為醫務人員的高質量的醫療服務,這是很關鍵的。這是說一個醫院的整體,醫務人員怎麼做才能體現的是高質量發展,就是要合理用藥。
這次績效考核,使用了合理用藥的相關指標取代了單一使用藥占比進行考核,把醫務人員每一張處方的合理性和病人用藥的質量安全放在一個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對相關指標進行考核。
這時候,粗放的管理就變成了精細化、高質量管理,指標體系就是要更貼近醫務人員的具體行動,採取日常合理用藥的一些管理指標來考核。
在費效比指標方面,更加講究節約和能耗管理,如萬元收入能耗支出,如果消耗支出低,我們認為是高績效,消耗高,我們認為是低績效的。這樣才能在績效考核當中體現低消耗、高質量的發展方向。
大家知道,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我們國家從高速發展進入到高質量發展階段,相應的績效考核指揮棒也在隨之改變。謝謝。
同日,國務院辦公廳發文,輔助用藥、基本藥物、帶量採購中標藥物、抗菌藥,公立三級醫院定量使用,門診藥品費用、住院藥品費用定量核算。
今天(1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9〕4號。
▍控制輔助用藥收入占比
從附件「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可以看到,在收支結構一項,輔助用藥收入占比定量考核。
2018年12月12日,國家衛健委發布《關於做好輔助用藥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加強輔助用藥管理,提高合理用藥水平作出明確規定。
《通知》要求,制定全國輔助用藥目錄和各省輔助用藥目錄。據不完全統計,到目前為止,共計由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江蘇、安徽、湖北、雲南、福建、四川、廣西、青海、甘肅等14個省已出台相關政策明確表示對輔助用藥進行重點監管或是限制使用,其中9個省市公布了具體名單。
可以預見,隨著國家輔助用藥目錄、省級輔助用藥目錄的出台,控制輔助用藥占比將更有針對性,進入目錄的藥品將面臨用藥限制。
▍藥品費用增幅定量控制
在費用控制一項,門診次均藥品費用增幅、住院次均藥品費用增幅仍面臨定量控制。
可見,在保證基本藥物使用,保證國家帶量採購中選品種藥品使用的前提下,三級醫院藥品費用仍面臨限制,綜合收支結構中,對於門診收入、醫療服務收入、住院收入的定量考核,藥占比尚不能說完全松動。
▍抗菌藥、基藥等多管齊下
從附件「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可以看到,在合理用藥一項,包含點評處方占處方總數的比例、抗菌藥物使用強度、門診患者基本藥物處方占比、住院患者基本藥物使用率、基本藥物採購品種數占比、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中標藥品使用比例。
▍加強抗菌藥物使用管理
2018年5月10日,國家衛健委印發《關於持續做好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8〕9號,要求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
隨著各大公立醫院叫停門診輸液,限抗已經成為大陸公立醫院的常態化舉措。
▍保證基本藥物使用
2019年1月17日,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局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公立醫療機構制訂藥品處方集和用藥目錄時,應當首選國家基本藥物。
在提升基本藥物使用占比方面,《通知》表示,在臨床藥物治療過程中,使用同類藥品時,在保證藥效前提下應當優先選用國家基本藥物。
公立醫療機構應當科學設置臨床科室基本藥物使用指標,基本藥物使用金額比例及處方比例應當逐年提高,在實施臨床路徑和診療指南的過程中應當首選基本藥物。
公立醫療機構信息系統要對基本藥物進行標識,提示醫生優先合理使用。
▍保證帶量採購中選藥品使用
2019年1月17日,隨著《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正式公布,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局長張宗久表示讓中選的藥品進入醫療機構,對衛生健康部門和醫療機構也有要求。
第一是不能以費用控制、藥占比和醫療機構品規數量等要求影響中選藥品的合理使用與保障供應。
第二,要求公立醫療機構優化用藥結構,將中選藥品納入醫療機構藥品處方集和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嚴格落實按通用名開具處方的要求,確保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中選藥品。
「此外,因為公立醫療機構主導性比較強,我們要求衛生健康部門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指導和監督,督促公立醫療機構按約定的採購量優先採購和使用中選藥品。」張宗久說。
▍全國啟動三級公立醫院考核
2019年,在全國啟動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標準化支撐體系、國家級和省級績效考核信息系統初步建立,探索建立績效考核結果運用機制。
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由醫療質量、經營效率、持續發展、滿意度評價等4個方面的指標構成。
國家制定《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供各地使用,同時確定部分指標作為國家監測指標。各地可以結合實際,適當補充承擔政府指令性任務等部分績效考核指標。
通過醫療質量控制、合理用藥、檢查檢驗同質化等指標,考核醫院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通過考核門診和住院患者次均費用變化,衡量醫院主動控制費用不合理增長情況。
▍12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考核
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實施,考核數據時間節點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次全國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各省份完成轄區內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3月底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完成國家監測指標分析工作。
▍醫院、省級、國家三級考核
醫院自查自評。各三級公立醫院對照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對上一年度醫院績效情況的分析評估,將上一年度病案首頁信息、年度財務報表及其他績效考核指標所需數據等上傳至國家和省級績效考核信息系統,形成績效考核大數據。
根據績效考核指標和自評結果,醫院調整完善內部績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做到外部績效考核引導內部績效考核,推動醫院科學管理。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省級年度考核。各省份於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對轄區內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考核結果反饋醫院,及時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並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國家監測分析。國家衛生健康委於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國家監測指標分析,並及時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2020年起,國家衛生健康委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6月底,各省份出台實施方案
此外,意見要求,要強化組織主管,財政、發展改革、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保、中醫藥等部門要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及時出台政策措施,確保績效考核工作落到實處。2019年6月底前各省份要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各地可以指定部門或機構代表公立醫院舉辦方和出資人,對三級公立醫院實施績效考核。
▍考核結果成選拔院主管重要參考
國家衛生健康委及其他國務院部門、行業所屬或者管理的三級公立醫院,大學附屬三級公立醫院,均參加屬地績效考核。
充分運用考核結果。各地要建立績效考核信息和結果部門共享機制,形成部門工作合力,強化績效考核結果應用,將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公立醫院發展規劃、重大項目立項、財政投入、經費核撥、績效薪水總量核定、醫保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同時與醫院評審評價、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建設以及各項評優評先工作緊密結合。
績效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公立醫院黨組織書記、院長和主管班子成員的重要參考。
附件: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