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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就《養老機構基本服務安全規範(征求意見稿)》強制性國家標準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圖片來源:民政部
封面新聞記者 滕晗
11月4日,封面新聞記者獲悉,最近,民政部組織起草了《養老機構基本服務安全規範(征求意見稿)》強制性國家標準,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該標準規範了養老機構對失智老人的服務,要求養老機構在失智老年人居住活動區域應配有防走失措施。
民政部稱,目前,養老機構在管理與服務中缺乏統一的、規範的、有效的應對服務安全與風險防范的國家強制性標準。本標準填補了養老機構基本服務安全方面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空白,對防范服務安全隱患的發生、排查潛在的服務安全隱患、整治服務安全隱患起到關鍵作用。
記者了解到,該標準規定了養老機構基本服務安全的基本要求、評估、服務防護、管理要求、評價與教育等方面。在評估方面,該標準要求,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前應進行評估,入住後應有不少於1周觀察期,並幫助熟悉機構環境,並且每半年要至少進行1次階段性評估。評估內容方面,應結合老年人生理狀況、心理狀況、精神狀況、社會交往等進行服務安全風險評估,且服務安全風險評估應包括但不限於:窒息風險、壓瘡風險、傷害風險(含自傷)。
在服務防護方面,該標準對防止老年人走失措施進行了規範,標準指出,有走失風險的老年人應重點觀察、巡查,交接班核查,同時,失智老年人居住活動區域應有防走失措施,包括密碼門鎖(斷電後可自行打開)、GPS隨身定位裝置等,此外,有走失風險的老年人外出應辦理手續並有相關第三方或工作人員陪同。
今年9月發布的《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供給 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的實施意見》指出,全國各地要聚焦高齡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的剛性需求,重點扶持發展滿足基本養老服務需求、服務高齡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養老機構,不斷提高養老機構對高齡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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