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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最後一支多巴胺
2019年2月19日,凌晨00:57分。
湖南湘雅三醫院副主任醫師江鳳林,給多巴胺發來一條微信:「您好,二審已經宣判了!」。
此刻,習慣晚睡的我剛剛摘下眼鏡、熄滅桌頭燈。
黑暗之中瞇著眼睛初看了手機里的這幾個字,有些欣喜,終於有了結果。
因為我知道江鳳林醫生的維權之路有多麼的艱辛,因為我知道同我一樣有千千萬萬的醫務工作者在時刻關注著案件的進展情況。
與其說江鳳林醫生是在替自己維權,倒不如說他是在替千千萬萬的醫務工作者維權。
因為江鳳林醫生的遭遇太普通平常了,乃至於有可能發生在任何一個醫務工作者身上。
只要你身披白大衣,只要你手持聽診器。
類似於江鳳林醫生的這種遭遇,要麼已經在你身上發生了,要麼即將發生著。
所以,我對江鳳林醫生的維權案,也就是被許多媒體宣稱為全國首例「醫告官」案件時刻關注著,對二審的結果也是滿懷期待。
但,很快,我內心的一絲欣喜便又被現實無情的撲滅了,二審維持原判。
事實上,我早應該知道這種必然結果的,只不過自己還像孩子一樣不願去接受、不敢去接受現實。
事實很清楚,道理很簡單。
有些事大家都明白,有些話大家都不說。
有人是真糊塗,有些人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有些話是不能說,有些話是不願意說。
包括江鳳林醫生和多巴胺在內的很多人早已經預料到了結局,卻依舊在維權的道路上艱難前行著,卻依舊不肯放棄心中最後的幻想。
因為大家始終覺得,正義不會缺席。
因為大家一直都在渴望著,能夠有一個安全且有尊嚴的執業環境。
有些事總是要有人來做的,有些話總是要有人來說的,有些幻想總是要有人來戳穿的。
看見二審維持原判的結果後,有人說:「多巴胺,你總該說些什麼?」。
是的,我應該說些什麼,以勸誡屢敗屢戰的江鳳林醫生,以安慰同我一樣時刻關注案件進展的人們。
但,當雙手放在鍵盤上之後,卻又不知該說些什麼了。
二審中事關處罰輕重的重要一點便是:劉某是否有毆打江鳳林醫師的行為?
因為劉某只承認對江鳳林醫生有拉扯、推搡,且當時在場的蔡姓患者證言中只有劉某用手抓向江鳳林,並未看看清楚劉某具體如何擊打江鳳林醫生的。
又因為從江鳳林醫生的傷痕大小、受傷部位來看,更符合雙方拉扯、推搡過程中造成損傷的情形。
所以,嶽麓公安分局、市政府認定劉某是拉扯、推搡,而非毆打江鳳林醫生,並無不適。
或許,在某些人看來,只有醫生被按在地上,被壓在身下,被連續重擊之後,才能算是被毆打吧。
而且,被連續重擊的醫生不能有反抗行為,否則就是互毆。
更何況,沒有看清如何毆打同沒有毆打完全有著天壤之別!
大家想過沒有,醫生也是人,面對突如其來的人身傷害,又如何能夠做到從容不迫,又如何能夠做到掌控局面,又如何能夠做到在合理範圍之內阻止犯罪且保障自身安全?
所以,如果有人欲圖傷害你,如果你想讓施暴者受到法律制裁,請你一定不要逃跑、盡量給施暴者可以重擊你的機會!
當時診室內的情況應該是:
劉某及其父,怒氣沖沖、拍著桌子斥責江鳳林醫生,打翻診室內公共財產。
其劉某主動首先將手抓向江鳳林醫生?
劉某為什麼要將手抓向江鳳林醫生?
不是為了傷害江鳳林醫生,難道是為了握手嗎?
劉某的這種行為之所以沒有給江鳳林醫生帶來較嚴重的人身傷害,是因為江鳳林醫生通過自己的反抗而掙脫了,並非是劉某不願。
如果江鳳林醫生沒有能力反抗,誰能保證劉某不會將江鳳林醫生打到在地再狠狠踢上兩腳?
當然,因為診室沒有監控,所以無法準確還原當時場景。
但是,僅憑劉某及證人的話便作出這樣的結論,又怎能服眾?
最起碼,應該考慮到當事人江鳳林醫生,以及當地醫院和衛健委的意見。
然而,江鳳林醫生終究還是同大家的預料一般敗訴了!
面對這種結果,我只覺得這結果既在預料之中,又感到不甘。
面對這種結果,我只覺得自己出奇的憤怒,卻又心灰意冷,甚至全身乏力了。
翻開網路,只見幾篇不痛不癢的報導,只見幾條同我一樣感嘆落寞的論調。
但,我還是要說些什麼。
這並非妄議國是,也不是心懷陰謀,只不過是一個一線醫務工作者的些許心聲罷了。
2017年4月23日,江鳳林醫師在門診遭遇了一場「傷害」。
2017年5月17日,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的第一份處罰決定書,結果是:對劉某罰款500元,不予以拘留。
江鳳林醫生提出申請復議,長沙市人民政府責令嶽麓分局重新作出處罰決定。
嶽麓分局緊接著做出了新的處罰決定:將罰款從500元降低至200元,不予拘留!
江鳳林醫生再次向長沙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復議後,復議的結果卻是:維持第二次做出的200元的處罰。
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在對劉某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給出這樣的處罰理由是:違法行為人系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
2018年4月19日,江鳳林醫生與長沙市人民政府及嶽麓分局對簿公堂,但沒有當庭宣判。
2018年7月16日,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駁回江鳳林醫生的訴訟申請,江鳳林醫生敗訴!
然而,如今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維持原判的結果。
也就是說:江鳳林醫生已經事實上敗訴了!
多巴胺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劉某因為自己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便傷害江鳳林醫生並且擾亂醫療場所正常的就醫秩序,難道這種行為還稱不上暴力傷醫嗎?
而且,不管我們願意不願意承認,也無論行政部門作出的處罰是否合理,有一點卻是不爭的事實:劉某為此事付出的代價僅僅是罰款200塊錢!
在三甲醫院的門診,在眾目睽睽之下,傷害正在執業的醫師,妨礙其它患者的正常就診,打砸公共財產,得到的懲罰僅僅是200塊錢!
換句話說,因為自己的揣測,因為自己的無理要求沒有得到滿足,就可以隨意侮辱乃至人身傷害一位正在工作的醫生,就可以打砸公共財產,就可以擾亂其它病人求醫。
因為這樣做並沒有什麼不好,更加不會得到實質性的懲罰。
暴力傷醫會失去人身自由?
你想多了!
辱罵毆打醫務人員會賠禮道歉痛哭流涕?
你想多了!
涉嫌違規違法會丟掉公職?
你想多了!
有損先鋒模範帶頭作用會受到黨紀約束,會賠錢到肉痛?
你想多了!
因為這一切都只不過是200塊錢的事情!
甚至不需要供職單位回應,不需要公開道歉。
我不知道以現在的物價200塊錢是什麼樣的概念?
買兩包煙?買一瓶酒?
不知道大家在請客吃飯送禮的時候,200塊錢能不能搞定?
但,毋庸置疑的是,這200塊錢可以「擺平」江鳳林醫生。
就算當事人江鳳林醫生有些不服,就算像多巴胺這樣的一線醫務人員有些不甘,結果如此,又能怎麼樣呢?
《三體》中有一句話叫做:「毀滅你,與你何幹?」。
這句話讓我深感震撼,因為在弱小的人類面前,三體人簡直就像神一樣的存在。
而,神,卻是有著無比強大的力量,面對神的安排,除了接受,你還會有別的選擇嗎?
作為醫務工作者,有誰不是常常面對:「罵你娘,與你何幹?」、「打了你,與你何幹?」、「殺了你,與你何幹?」。
你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的要求,更加不可能滿足某些人的無理要求。
你不可能時刻做到滴水不漏、毫無破綻,更加不可能做到如同器械一半不知疲倦、沒有喜怒哀樂。
醫者身披白大衣,身份卻不止是天使,更加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
醫者需要的不僅是諒解,更多的是安全的執業環境!
雖然導致醫患關係緊張的原因很多,雖然我們有很多法律法規來保障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但這一切都只需要200塊錢,就可以輕鬆搞定!
最後,我想重申的是:
面對暴力傷醫事件,我們首先應該做的便是脫離現場,因為無論你是否反抗、無論是否在掙扎中贏得上風,都不會有好下場。
因為,要麼,你自己身受重傷,要麼對方用200塊錢就可以「擺平」你!
最後的最後,我想告訴江鳳林醫生和廣大關注自身執業安全的朋友們:
有些事情,我們要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
鍛煉好體魄,保持好健康,同多巴胺一起站在搶救室門口迎接希望和朝陽吧!
只有保住了小命,才能贏得明天!
只有不忘了初心,才能走的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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