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女性診斷肝癌化療3次,快受不了時轉醫院,被告知沒有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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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大家講一個故事,前天有朋友說我的文章有點故事會的味道,就著花生米吃更好看,來吧,搬凳子。

48歲女病人,公司高管,體檢的時候做腹部B超發現肝臟有占位,懷疑是惡性可能性大。

猶如晴天霹靂!整個人一下子就不好了。

立馬住入當地三甲醫院,肝膽外科。

肝臟占位病變的,又懷疑是惡性的,那基本上就是肝癌了。管床醫生也是這樣想的。但區區一個腹部B超還遠遠不能給人家下這個要命的診斷,肝癌的診斷不是鬧著玩的。

我見過很多肝癌病人,傾家蕩產,最終還是短期內撒手人寰。當然,也有很多治療效果好的,凡事都有兩面性。我們不怕肝癌,但我們也不能掉以輕心。

進一步安排了腹部CT增強掃描,同時抽血化驗肝腎功能、電解質、血常規等常規檢查,最關鍵的還有一個指標,甲胎蛋白(AFP)。

甲胎蛋白是一種肝癌血清標誌物,簡單地說,如果甲胎蛋白很高,那就要高度懷疑肝癌。但也會有例外,懷孕的婦女也會升高,活動性肝病也會有甲胎蛋白升高,一些生殖腺胎胚源性腫瘤也會導致甲胎蛋白升高。

所以單憑甲胎蛋白升高還不能確定肝癌診斷,必須要聯合影像學檢查。

所以,腹部CT平掃+增強掃描是必不可缺的。

CT的分辨率很高,診斷肝癌符合率起碼有90%,或者以上。

當天約了CT檢查,下午就出結果了。

CT提示肝臟右葉惡性腫瘤,很大,而且肝膽管癌可能性大。

看到這個結果,病人一下子蒙了,感覺人生一下子坍塌了。她丈夫安慰她,有困難一起面對,沒什麼了不起。

管床醫生過來了,告訴患者,考慮到你既往有乙肝病史,這次肝癌基本明確,手術切除會有困難,可以進一步做DSA造影,如果也支持肝癌診斷,那就直接介入做肝動脈化療栓塞了。

病人又怕又悔,後悔這幾年來一直沒有治療乙肝,讓乙肝演變為了肝癌,但世上沒有後悔藥可吃。

那天晚上病人失眠了。

第二天抽血結果也回來了,肝功能基本正常的,原來患者僅僅是乙肝攜帶,而不是慢性乙型肝炎。最受關註的指標,甲胎蛋白,竟然是正常的。

病人似乎抓住了救命稻草,甲胎蛋白正常,會不會不是肝癌。管床醫生說,看病不能單看一個指標,很多肝癌病人的甲胎蛋白並不高,反過來,甲胎蛋白高也不一定是肝癌,還結合其他結果看啊,比如CT,CT高度考慮肝癌。

病人再一次失望至極。

後面安排了血管造影(DSA),造影看到右肝內有實質塊影,境界不清,可見腫瘤新生血管等表現,同意診斷原發性肝癌。

醫生出來跟家屬溝通,簽了字,馬上就做了經肝動脈化療栓塞。就是通過導管直接把化療藥物送入動脈、進入肝癌局部組織內釋放,化療藥物能直接作用於癌組織,增強療效,同時減輕不良反應。

如果經過化療栓塞後腫瘤能縮小,後期會有手術切除機會,醫生跟家屬強調。

順利進行了第一次化療栓塞。

後面又進行了2次化療栓塞。

做到第三次化療栓塞時,病人開始有抵觸情緒了。因為前面2次化療都讓她苦不堪言,肝區逐漸出現疼痛,復查的指標也變差了,轉氨酶升高了,膽紅素也顯著升高,病人的鞏膜、皮膚開始發黃了,這是黃疸,醫生說。

黃疸可能是化療藥物引起的,也有可能是乙肝活動引起的,不好說。

我要離開這家醫院,病人跟她丈夫說。再住下去,我必死無疑。此時她的精神已經比不上剛入院時了,來探視的親朋好友都在背後說,感覺越治越差,整個人都殘了。

醫生勸說無效,那就簽字吧,簽字出院,概不負責。

出院後,她並沒有放棄自己,而是聯繫了本市另外一家三甲醫院,第二天就住進去了。

重新完善相幹檢查。

她老公說,在以前那個醫院,我們做了2次腹部CT,有沒有參考意義,是否一定要復查。

重新入院,必須重新做這個關鍵性檢查。就當是復查吧。新的管床醫生比較好說話,語氣都溫柔許多。

那就做吧。

下午結果就出來了,管床醫生拿著報告找到患者,說肝右葉的確有占位,但是總體來說傾向於是良性病變可能性大。

什麼叫良性病變?病人懷疑自己聽錯了。

就是說,不大像肝癌,可能是肝血管瘤。肝血管瘤是一種良性腫瘤。管床醫生細心解釋。

病人情緒一下子失控了,眼淚狂飆,沒說話。

她老公也很激動,讓醫生重新核實,到底有沒有搞錯。要知道我們在其他醫院已經做了三次化療了。還把肝臟給做傷了。

管床醫生隱隱覺得這件事沒那麼簡單,為了能得到更加權威的結果,建議到更高級別的省級醫院去。他比較熱心,親自聯繫了那邊的醫生,安排好床位,讓病人轉過去。

省醫院重新認真閱讀了患者這段時間來的治療記錄。

認為是肝血管瘤的可能性更大!

肝血管瘤,可能普通人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但對於病人夫妻來說,這是一個巨大的好消息,因為這段時間來,他們查閱了無數資料,對肝癌、肝血管瘤的認識比普通人強很多。總之,肝癌是惡性的,會要命。肝血管瘤是良性的,不會要命。

病人一開始的肝功能是正常的,轉氨酶不高,甲胎蛋白也不高,之前的腹部CT也不一定就是肝癌,結果值得商榷。

如果要明確辨別,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拿到病理,直接切一小部分病變組織化驗,看到癌細胞就是肝癌,否則就不是。省級專家坦言。

可以直接剖腹探查。如果是肝癌,那就處理。如果是肝血管瘤,也可以直接切掉。

打開來看一下就知道了。

沒有任何猶豫,病人說,我受夠了,願意打開肚子一探究竟。

完善手術前檢查後,就推入了手術室。

書中證實:肝血管瘤!

肝血管瘤是一個巨大的好消息,病人這段時間來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甚至都賣掉了一套房,子女也跟著遭殃。現在突然被告知,不是肝癌,是良性腫瘤。

幸福被毀得太快。

幸福來得也太突然。

但可惜,肝臟已經有損傷了,有肝硬化了,膽汁性肝硬化、硬化性膽管炎,專家說,可能跟之前的化療藥物有關。

沒辦法,實事求是,病人要問,藏不住,掖不住。

病人出院後,重新找回了第一家醫院。請了律師,把管床醫生,醫院告上了法庭。

醫生或許不是謀財,但他的行為確是在害我的命。病人淡淡的說。

結果很顯而易見。

醫院敗訴,賠償。

一個肝功能、甲胎蛋白都正常的病人,過分相信CT的結果,而造成誤診。把一個肝臟血管瘤看成肝癌,並且做了3次化療栓塞,對患者造成嚴重的精神、身體損害。

醫生也喊冤,一般來說肝癌、肝血管瘤的辨別很簡單,CT一眼就看出來了。但也有不一般的啊,總有不典型的啊,急著直接介入化療,是不是太草率了??一開始真的就不能手術探查手術切除嗎?畢竟肝癌的治療還是手術為主的,除非無法手術。

病人其實挺慘的。

病人來到醫院,只能聽任醫生的。而醫生是否能做出正確的診斷與治療,很大程度跟醫院的水平、醫生的經驗和責任心等等有關,這個環節只要有一丁點疏漏,病人都可能遭殃。

醫生自己也覺得慘,是不是一定不能犯錯?要這樣說,以後誰還敢當醫生?

作為一名醫生,我承認自己也會有犯錯的時候。但我一直都認為,對的,我們就是不能犯錯,小的錯誤或許無關痛癢,大的錯誤可能就是一條人命。

如果是因為技術水平不夠導致的錯誤,或許能被理解,但不能被原諒。但如果是因為責任心緣故釀錯,那就不該被理解。

不管怎麼說,我們一直都在追求零犯錯。所以醫院會有無數原則、規范,各種查對。但即便如此,錯誤仍難以避免。

就看誰遭殃了。

寫於文末:

1.肝癌的發病跟病毒性肝炎、酒精、肝硬化等因素有關,一般診斷肝癌需要綜合CT、MRI、腫瘤標誌物等檢查,如果不能明確的,必須找到病理。

2.早期肝癌如果能及時手術,是有機會治愈的,真的。很多人的肝癌無法治愈,因為基本上發現的時候都是晚期了。所以定期體檢非常重要。

3.肝血管瘤是良性腫瘤,多數沒症狀,不要怕,不用治療。少數患者需要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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