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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約80%患者發現惡性腫瘤時已是中晚期,在惡性腫瘤發生發展的過程以及治療的過程中,大部分的患者都會經歷一系列的並發症,造成患者痛苦、致殘、致死的最主要原因也是這些並發症。較為常見的腫瘤並發症有很多,比如疲乏、疼痛、胃腸道反應等,有一個並發症,是醫生非常重視,而患者們卻不太了解的,那就是:腫瘤相幹性貧血。
腫瘤相幹性貧血(cancer related anemia,CRA)主要是指腫瘤患者在其疾病的發展過程中以及治療過程中發生的貧血,是惡性腫瘤常見的伴隨疾病之一。腫瘤相幹性貧血不僅僅會影響患者的生活質量,而且由於組織缺氧會使患者出現放療或化療抵抗,從而對預後產生負面影響。
貧血的概念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貧血是指外周血中單位容積內紅細胞數減少或血紅蛋白減低,當低於正常範圍下限時則不能對周圍組織器官充分供氧,這將引發一系列的症狀,甚至導致進一步的器官病變,這一臨床綜合症被統稱為貧血。不瞞您說,邱醫生小時候挑食,也貧血過,醫生說「多吃點有營養的,補補」。所以,相信一般人對於貧血的觀念就是「小事,補補就好」。
那腫瘤相幹性貧血(CRA)也是「補補」就會好嗎?當然不是。
造成貧血的原因有很多:
紅細胞內在缺陷或外在因素導致紅細胞破壞過多;
造血幹細胞數量減少或質量缺陷,骨髓無效造血;
造血微環境及調節因子異常;
造血物質缺乏(飲食不足導致鐵攝入減少、懷孕期導致鐵需求大大增加等);
腫瘤放射或化學治療造成造血幹細胞損傷;
腫瘤骨轉移引發骨髓造血細胞減少……
非腫瘤患者人群中最常見的就是由於膳食不均衡導致鐵、葉酸、維生素B12 攝入不足而引發的貧血,對於這類貧血,的確是補補就好。但是對於腫瘤患者而言,要解決腫瘤相幹性貧血(CRA)的問題,卻不是輕易補補就行。
引起腫瘤相幹性貧血(CRA)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方面:
➤ 腫瘤自身因素
包括腫瘤相幹出血、手術失血、免疫性或非免疫性溶血、骨髓受腫瘤浸潤等,機體營養吸收障礙、營養缺乏、鐵代謝異常、腎臟功能損傷以及腫瘤相幹的各細胞因子(比如炎性因子)對骨髓造血功能的影響……
➤ 長期、多種腫瘤治療
如化療的骨髓抑制作用、腫瘤放射治療等。化療藥物可促進紅系細胞凋亡,腎毒性藥物的使用(如含鉑類的方案)能夠損傷腎小管細胞,造成腎臟損害,導致內源性EPO減少而引起貧血。某些靶向藥物也會誘發貧血,如酪氨酸激酶抑制劑的代表藥物吉非替尼,在治療腫瘤的同時也有可能引起患者出現腫瘤相幹性貧血……
根據影響因素不同,將腫瘤相幹性貧血分為兩類:
(1)非化療相幹CRA
多數情況下這一類型的貧血為低增生性、正常紅細胞性、正色素性、血清鐵和轉鐵蛋白飽和度降低,而血清鐵蛋白正常或升高。腫瘤相幹炎症引起的貧血在臨床檢查上,通常沒有特異性,無法辨別引起貧血的特異性原因,因此臨床實踐中在排除其他可引起貧血的原因之後,需要考慮是否由炎症引起的貧血。
(2)化療導致的貧血
化療和放療導致的骨髓抑制也是引起腫瘤相幹貧血的主要原因。化療藥物及其相互聯合應用能促進紅系細胞凋亡,也可能造成腎臟損傷,損傷腎小管細胞導致內源性促紅細胞生成素(EPO)減少而引發貧血。
臨床上一般用血紅蛋白濃度(Hb)來判斷是否貧血,腫瘤患者與正常人的貧血分級不採用同一個標準。腫瘤患者貧血嚴重程度將按血紅蛋白值不同進行分級,不同的分級對應著不同的治療策略。美國國立癌症研究所(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NCI)、世界衛生組織(WHO)和中國標準見下表,其中歐美國家大多採用NCI貧血分級標準,中國的指南也基本上採用NCI標準。
級別 |
NCI (Hbg/dL) |
WHO (Hbg/dL) |
中國 (Hbg/dL) |
0級(正常) |
正常值* |
≥11 |
正常值* |
1級(輕度) |
10.0~正常值* |
9.5~10.9 |
9.1~正常值* |
2級(中度) |
8.0~10.0 |
8.0~9.4 |
6.1~9.0 |
3級(重度) |
6.5~7.9 |
6.5~7.9 |
3.1~6.0 |
4級(極重度) |
<6.5 |
<6.5 |
<3.0 |
註:*男性>12g/dL,女性>11g/dL |
腫瘤相幹性貧血的症狀:
不同的腫瘤類型和分期的患者,出現腫瘤相幹性貧血的概率不同,在淋巴瘤、肺癌、婦科和生殖泌尿系腫瘤患者中貧血發生率達60%,在多次接受化療和放療的患者其貧血發生率高達70%~90%。出現腫瘤相幹性貧血時,各個患者有不同的症狀。
一般輕度貧血的患者,無任何不適,正常生活不受影響;
當患者出現中度的腫瘤相幹性貧血時,因身體各臟器需要心臟不停的泵血供給氧氣,心臟的負擔加大,所以心率加快,表現為心慌、心悸;
重度貧血的患者,心率升高,部分患者的心率甚至可超150次/分,重度心慌,渾身乏力,還會有呼吸系統症狀(喘氣困難)、消化道反應(厭食、無食欲、適量減小)等。
腫瘤相幹性貧血的治療:
常見的方式包括:輸血治療和促紅細胞生成素類藥物治療
(1)輸血治療
輸註紅細胞或全血是治療CRA的主要方法之一,可以依照患者的實際情況選擇輸入全血、紅細胞或者是其他血制品。其主要優點是起效快,可迅速升高血紅蛋白水平,但是隨之而來的缺點也很多,包括:過敏、感染、免疫抑制、血容量增大、鐵負荷過重、血栓風險等。
所以,原則上不主張輸血作為腫瘤患者糾正貧血的首選治療手段,僅當血紅蛋白(Hb)<6.0 g/dL或臨床急需糾正缺氧狀態時可考慮輸血治療;或EPO治療無效的慢性症狀貧血以及惡性腫瘤發生大出血(消化道出血、肺出血、腫瘤出血)造成貧血或休克時可考慮輸血治療;或者合併有心臟病、慢性肺疾病或者其他腦血管病變的無症狀性貧血患者。
(2)促紅細胞生成素(EPO)
促紅細胞生成素(EPO)是臨床上最常用的藥物,促紅細胞生成素是由健康人的腎臟分泌的一種內源性的激素,主要的生理作用就是促進紅細胞的生成。使用EPO治療CRA的優點在於該治療可用於門診患者,而且符合人類自身的正常生理,耐受性好,能顯著改善患者的生活質量,減少患者的輸血要求。缺點在於只有大約2/3的患者有效,且起效慢,一般要在用藥後的2~4周才會起效。對於臨床醫生的要求較高,若目標值不當,會引起血液黏稠,加大血栓風險。從價格方面來說,部分地區使用促紅細胞生成素(EPO)成本甚至超過輸血,並不經濟。
CSCO CRA專家委員會討論認為,EPO治療化療相幹性貧血的血紅蛋白初始值≤10.0g/dL;認為EPO治療化療相幹性貧血的血紅蛋白目標值為11.0~12.0g/dL。如果超過12.0 g/dL,則需要根據患者的個體情況減少EPO劑量或者停止使用EPO。而原則上,血紅蛋白低於8.0g/dL時,不建議腫瘤患者進行化療治療。
除了根據患者貧血程度適度採用上述兩種重要的治療方式以外,腫瘤相幹性貧血患者日常需注意膳食平衡,也可適當的補充鐵劑。一般臨床上患者如果出現鐵蛋白≤30μm/L,且轉鐵蛋白飽和度<20%,就可以考慮補充鐵劑了。鐵的補充可以給予口服鐵或靜脈鐵,部分試驗表明聯合促紅細胞生成素使用時,靜脈鐵療效優於口服。
所以,腫瘤患者如果出現疑似貧血症狀一定要高度重視起來,早發現,早治療,防止出現不良後果。
>腫瘤患者貧血非小事,切勿「隨意補補」就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