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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保障母嬰安全,2月8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孕孕婦疾病救治與安全助產工作的通知及解讀》,其中提出將指定一批綜合救治能力較強的助產機構作為疑似或確診孕孕婦產檢和住院分娩定點醫院,優先保障疑似和確診孕孕婦的收治。同時,確診感染孕婦分娩的新生兒,應當在隔離觀察病區觀察至少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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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新華社記者 劉軍喜 攝
指導孕孕婦正確識別和應對臨產征兆
通知要求,積極指導孕孕婦做好防護和孕產期保健。各地應當指導助產機構加強院感防控,根據醫院條件,為產科門診及病房盡可能創造獨立進出通道,落實產房、產科、母嬰同室院感防控要求;助產機構應當通過微信、APP、電話、視訊、線上孕婦學校等方式加強對孕孕婦健康教育和咨詢指導,幫助孕孕婦做好自我監測和居家防護;根據孕孕婦具體情況,必要時可適當調整產檢時間。同時,對有懷孕合併症、並發症等高危孕孕婦,指導其按時接受產前檢查,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就醫指導孕孕婦正確識別和應對臨產征兆,及時前往助產機構住院分娩。對原建檔機構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救治定點醫院的孕孕婦,要及早作出合理安排;對其中鄰近預產期的,要協調落實產檢及分娩機構,並及時通知到人,確保銜接。
有條件助產機構應設置發熱門診
通知要求,嚴格做好發熱孕孕婦就診管理。各地應當在有條件的助產機構設置發熱門診,並及時向社會公布機構名單;助產機構應當建立預檢分診制度,及時識別可疑病例,對發熱孕孕婦要由專人指引到發熱門診就診;發熱門診應當對發熱孕孕婦進行排查。對於能夠明確排除疑似感染的孕孕婦,可轉至普通門診就診。對於疑似或確診孕孕婦,按照規定盡快轉診至定點醫院。嚴禁讓疑似或確診孕孕婦自行轉診。此外,助產機構應當嚴格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將確診孕孕婦納入「紫色」懷孕風險管理,綜合評估孕孕婦健康狀況,落實高危孕孕婦專案管理。
優先保障疑似和確診孕孕婦的收治
在保障疑似和確診孕孕婦產檢和安全助產方面,通知提出,各地應當根據本轄區孕孕婦數量、助產技術服務資源,指定一批綜合救治能力較強的助產機構作為疑似或確診孕孕婦產檢和住院分娩定點醫院,優先保障疑似和確診孕孕婦的收治。孕孕婦定點醫院名單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孕孕婦定點醫院要切實為疑似和確診孕孕婦提供產檢和安全助產服務。定點醫院產科應當設置隔離病區或隔離病房,床位數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及時動態調整,保障設施設備和人員配備,確保滿足疑似和確診孕孕婦服務需求。孕孕婦在轉診至定點醫院前產程已發動或急需終止懷孕來不及轉運的,所在醫療機構應當做好隔離防護措施,在孕婦分娩後及時評估孕婦健康狀況,確認安全後轉運至定點醫院落實後續治療措施。此外,各地應當組建由產科、兒科、呼吸科、感染科等多學科參與的專家指導組,指導做好轄區內危重感染孕孕婦救治工作。
確診孕婦娩出的新生兒須隔離觀察14天
加強疑似和感染孕孕婦產時管理和新生兒救治方面,加強產兒科合作,對於疑似或確診感染孕婦分娩,產科應當至少提前30分鐘通知新生兒科醫生到場。孕婦為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確診後未痊愈者,暫停母乳餵養。疑似或確診感染孕婦分娩的新生兒,經新生兒科評估一般情況良好的,轉入新生兒隔離觀察病區。疑似感染孕婦延續2次核酸檢測陰性的,新生兒可轉出隔離觀察病區,實施母嬰同室或居家護理;如母親核酸檢測陽性,新生兒隔離觀察至少應當達到14天。確診感染孕婦分娩的新生兒,應當在隔離觀察病區觀察至少14天。疑似或確診感染孕婦分娩的新生兒如出現反應欠佳、呼吸困難、發熱或有其他重症臨床表現的,應當及時轉入新生兒救治能力強的定點醫院。疑似或確診感染孕婦分娩的新生兒轉運時,要嚴格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轉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執行。
國家衛健委要求各地把人民大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對孕孕婦和兒童等重點人群優先予以保障,堅守母嬰安全底線。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作者 劉歡
流程編輯:TF021
>國家衛健委:孕婦確診感染,新生兒隔離觀察至少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