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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丙肝等肝炎病毒慢性感染,大量食用含有黃曲黴素的食物,酗酒導致的脂肪肝和肝硬化——這一系列以及其他未知的因素,導致中國成為了肝癌大國。
據不完全統計,全世界一半的肝癌患者,在中國;而且,大多數肝癌患者,確診的時候已經是失去根治性手術的中晚期。
中晚期肝癌的治療,以介入、射頻消融、微波消融、放療、粒子植入等局部微創治療,聯合全身藥物治療為主。全身藥物治療方面,最近幾年內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十多年前,肝癌的藥物治療只有索拉非尼一個靶向藥,被證實是真實有效的治療藥物。最近幾年,PD-1抗體、PD-L1抗體、侖伐替尼、卡博替尼、瑞戈非尼、雷莫蘆單抗等藥物輪番上市,改寫了中晚期肝癌藥物治療的指南。
同時PD-1抑制劑聯合靶向藥,成為全新的首選治療,比如PD-L1抗體T藥聯合貝伐單抗,已經獲得歐美國家藥監局的正式認可,這樣一個強強聯合的組合拳療法,可以讓中晚期肝癌的中位總生存期突破1年,並讓一部分患者獲得長期生存、臨床治愈的可能。
不過,談到治愈,對於肝癌而言,最可靠、最高效的方式,還是根治性手術和肝臟移植。
但是肝臟移植,不是對任何病友都合適的。
舉一個極端的案例:已經有肝臟之外的地方,發生了轉移,那麼哪怕把整個肝臟切掉,移植一個正常的肝臟,那麼也是於事無補,因為遠處的轉移病灶還在,移植上去的肝臟很快就會重新長癌;況且,肝臟移植需要配型、價格不菲且移植後需要長期使用抗排異的藥物。
因此,全世界對肝臟移植手術,都有嚴格的標準,符合標準的病友,才有機會接受肝移植、並且有較大的機會從肝移植中獲得臨床治愈的潛能。
肝移植,最通用的標準是「米蘭標準」:只有單個病灶,直徑不超過5cm;或者,肝臟內有2個病灶,但是直徑都不超過3cm;同時,還需要滿足沒有大血管侵犯、沒有肝臟之外的轉移灶。
符合米蘭標準的肝癌病人,其實絕大多數都是早期肝癌,做了肝移植手術後,5年生存率高達75%以上。
但是,符合米蘭標準的病友太少了,大多數病友疾病都已經不是早期,確診的時候不符合這個標準了。那麼,有沒有辦法通過前期的治療,讓腫瘤縮小、減少,從而符合米蘭標準呢?這類通過前期的綜合治療,讓腫瘤降期符合米蘭標準的病人,是否適合接受肝臟移植呢?
近期《柳葉刀.腫瘤學》公布了一項重磅研究成果。
從2011年3月到2015年3月,義大利的9家頂尖肝癌中心一共招募了74名處於中期的肝癌患者,這些患者一開始腫瘤都不符合米蘭標準,無法接受肝臟移植,但是這些患者尚無脈管侵犯也沒有肝臟以外的轉移灶。
這些患者,先接受積極的綜合治療,包括手術、介入、消融、粒子植入以及索拉菲尼治療,將肝臟內的腫瘤大小縮小、個數減少,並且療效至少維持3個月以上,然後重新復查MRI等影像學,重新判斷腫瘤是否符合米蘭標準。
然後對其中經過積極治療後有幸符合米蘭標準的患者,1:1分組,實驗組接受肝臟移植,對照組繼續接受傳統的、不包括肝臟移植在內的綜合治療。
74名患者入組,在第一階段的降期治療過程中,13人治療無效,出現了疾病進展,更不符合米蘭標準了;3人由於並發症等原因,不適合接受肝臟移植;2人臨時退出了臨床試驗;2人死亡。
剩下來54名患者,經過積極的降期治療,成功轉化為符合米蘭標準的「早期肝癌」,接下來就和每個患者去談第二階段臨床試驗的事,結果只有45人願意參與隨機分組:23名患者分到了肝臟移植組(21人順利接受了肝移植,另外2人因故又臨時退出);22名患者分到傳統治療組。兩組基線特征、疾病嚴重程度基本均衡。
中位隨訪71個月(接近6年),兩組的生存數據出爐:
兩組5年無疾病復發進展的概率分別是76.8%和18.3%——言外之意,接受了肝臟移植的患者,有超過75%的病人,5年後腫瘤沒有復發進展,一直都是無瘤狀態。
兩組5年生存率分別是77.5%和31.2%。
接受肝臟移植這一組,生存率和臨床治愈率均大幅度提高。
盡管這只是一個小規模的2期臨床試驗,但是結果非常震撼,也給廣大一開始不適合肝臟移植、但病情相對局限的肝癌患者,帶去了生的希望:經過積極的綜合治療,讓腫瘤縮小、減少,從而符合肝移植的標準,積極接受肝移植,從而獲得臨床治愈、長期生存的機會。
畢竟只要有機會接受肝移植,5年的無瘤生存率都可以超過75%!
參考文獻:
[1]. Livertransplantation in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after tumour downstaging (XXL): arandomised, controlled, phase 2b/3 trial.LancetOncol 2020; 21: 947–56
封面圖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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