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為提高群眾慢性病保障水平,規範慢性病門診處方管理,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藥取藥,最近,溫州市人力社保局會同市衛計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下發了《關於完善慢性病門診醫保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據悉,該政策從今年12月份開始實施,溫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均可享受慢性病門診相關待遇。
這12種慢性疾病納入門診醫保結合溫州慢性疾病譜情況,溫州慢性病病種暫定為高血壓、糖尿病、阿爾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慢性腎臟病、支氣管哮喘、肺結核、腹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12種。
註:今後根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以及疾病譜變化情況和慢性病管理實際,在上述省定病種範圍基礎上,由市人力社保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慢性病病種進行適時統一調整。
12種慢性病
三個月內無需跑醫院掛號取藥
今後,參保人員在治療以上12種慢性病時,在醫保定點的基層醫療機構或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就診,經本人同意後,一次處方醫保用藥量在原有1個月基礎上,可根據病情最多能開出12周的藥量,相當於三個月內不用再跑醫院排隊掛號取藥。患者可在前次同種慢性病處方剩餘用藥量不超過7日(含)內提出再次配藥申請。需要注意的是,參保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就醫取藥,要由家庭簽約責任醫生開具慢性病連續處方。
另外,《通知》明確,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每次開具慢性病連續處方時,只收取一次門診診查費(或一般診療費)。
探索第三方配送
藥品直接送到患者家門口
與此同時,為方便參保患者購藥,市人力社保局接下來還將探索建立慢性病第三方配送機制。
也就是說,患者在醫保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具慢性病連續處方時,如醫保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沒有相應藥品,可由醫保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第三方醫藥物流服務商,通過慢性病連續處方(外配處方)調劑方式,由第三方醫藥物流服務商將藥品直接配送到患者指定地址。
在這一過程中產生的醫保相關藥品費用,與醫保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約定的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直接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