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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用藥難、看病貴」一直是民生痛點。
大家都期盼著抗癌藥能夠「進醫保」,但是「進醫保」三個字看似簡單背後卻是醫藥體制改革的不斷探索。
12月24日,記者從2018雲南省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情況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8年版雲南省醫保藥品目錄》新增補藥品310個,醫保藥品品種數量已經達到2898個,其中包括31個抗癌藥。
此次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經過3個階段和6輪專家咨詢、遴選,最終形成《2018年版雲南省醫保藥品目錄》。擴大了醫保藥品目錄範圍,進一步提高了參保人員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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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個抗癌藥納入省醫保支付
通過調整,結構得到優化。目錄突出常見病、慢性病以及重大疾病等方面的用藥需求,注重兒童等特殊人群用藥。此輪目錄調整中有一個腫瘤藥「伊馬替尼」(即電影《藥神》中抗癌藥品)已經納入醫保乙類藥品,另外還有31個抗癌藥品通過談判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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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的抗癌藥都有哪些?
兩輪談判涉及藥品包括31個抗癌藥,涉及12個實體腫瘤藥和5個血液腫瘤藥(肺癌、腎細胞癌、直腸癌、胃癌、乳腺癌、鼻咽癌、前列腺癌、胃腸胰內分泌腫瘤、黑色素瘤、肝癌等、白血病、淋巴瘤等);其餘藥品用於治療血液疾病、眼科疾病、精神類疾病、心血管疾病(心梗、腦梗、高血壓)、肝硬化、糖尿病、多發性硬化等多種疾病。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治療藥品。
這些藥品降價幅度大,36種談判藥平均降價幅度達到44%,最高的達到70%,談判確定的支付標準有效期到2019年底。第二次降價談判中,14個藥品降幅在3%-7.8%之間,平均降幅為4.86%,在前期已經談判大幅降價的基礎上,價格又進一步降低,患者藥品費用負擔將進一步減輕。
據悉,國家人社部和國家醫保局分別於2017年、2018年分兩批公布了36個談判藥和17個抗癌藥目錄及醫保支付標準。我省及時落實國家惠民政策,36種談判藥(含14種抗癌藥)、17種抗癌藥品分別於2017年9月1日和2018年11月30日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並執行國家統一談判降低的價格,談判藥品的仿制藥醫保支付標準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支付標準。參保患者使用談判藥品時門診、住院均可按規定報銷。2018年國家對前期談判藥品再次談判降價,我省也及時落實,分別於8月31日和9月29日分兩批實施降價,醫保基金支付和患者個人負擔也相應降低。
隨著這項政策的落實,真正做到了抗癌藥品既降價又報銷,群眾得實惠、保障有實效。據不完全統計,我省有3萬-4萬參保患者獲益,部分抗癌藥(例如治療乳腺癌的藥品赫賽汀),患者自付降低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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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藥品兩年過渡期繼續使用
目錄主要供雲南省參保患者使用,目錄範圍內藥品享受規定的醫保基金報銷。全省統一執行,各統籌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支付藥品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調整或另行制定藥品目錄,不得對《藥品目錄》內的藥品商品名進行限制以及擴大支付範圍。
《2018年版雲南省醫保藥品目錄》從2018年11月1日起執行。為了確保相關藥品醫保待遇政策的穩定性,保證臨床用藥的延續性,同時設定了新舊目錄的並行過渡期,並對三類藥品設置兩年過渡期繼續使用。
1.原來2010年版醫保藥品目錄並行使用6個月,從2019年4月30日後停止使用。
2.根據《關於執行雲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8年版)有關問題的通知》(雲人社發〔2018〕48號),對未進入新版藥品目錄的三類藥品設置兩年過渡期繼續使用:一是2016年雲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用藥支付範圍;二是2016年我省增補進入醫保支付範圍的省內名優藥品(雲人社發〔2016〕148號)、雲人社發〔2016〕343號);三是按照國家2009年版醫保藥品目錄要求納入醫保報銷的復合藥。
看到這里,可能大家還會有一些疑問,具體的藥品目錄是什麼?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有什麼區別?什麼是「談判藥」?別著急,雲報君一一為你答疑:
雲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藥品調增品種表(西藥部分)
雲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藥品調增品種表(中成藥部分)
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有什麼區別?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藥品費用時區分甲、乙類,甲類藥品全額納入基金支付,乙類藥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統一設為3%。西藥中甲類藥品402個,中成藥甲類藥品192個,其餘為乙類藥品。
醫生在開具處方時會不會挑著貴的藥開?
臨床醫師開具西藥處方須符合西醫疾病診治原則,開具中成藥處方須遵循中醫辨證施治原則和理法方藥,對每一最小分類下的同類藥品原則上不宜疊加使用。鼓勵臨床醫師按照先甲類後乙類、先口服制劑後注射制劑、先常釋劑型後緩釋控釋劑型等原則選擇用藥,鼓勵藥師在調配藥品時先選擇相同品種劑型中療效好、價格低廉的藥品。
什麼是「談判藥」?
本文來源:雲南日報,由健康雲南編校推薦發表,版權歸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