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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冬季,這種比較乾燥的時候,就會有人提醒說多喝水。緊接著,又會有人跟著提醒:喝水沒錯,但要小心隔夜水和千滾水,因為這兩種水呀,致癌。確實有種水會致癌,但既不是隔夜水,也不是千滾水,而是…
反復燒開的水,會致癌?
千滾水之所以躺槍,是因為有人說水在反復燒開的過程中會增加亞硝酸鹽的含量——甚至說反復燒開的水比隔夜水的致癌率更高。有實驗曾表明:把水反復加熱181次後,水中亞硝酸鹽離子的含量是3.53微克/升,為剛開始時的5倍。
隔夜存放的水,致癌?
說隔夜水致癌的傳言,由來已久。
甚至有人還煞有介事地搬出某某科學家說:因為水放一晚上就會產生亞硝酸鹽,所以會致癌。但其實,亞硝酸鹽本身是不致癌的,在它進入人體,產生一系列化學反應後,可能形成亞硝胺,這才是真正的致癌元兇。但是,還是那句話,拋開劑量談毒性就是耍流氓。生活飲用水的亞硝酸鹽標準是 1 微克/ml,只要不超過這個量就是安全的。而隔夜水的亞硝酸鹽含量不會超過這個數字,致癌當然也就無從談起了。不過呢,開水燒好之後,還是建議盡快喝完——久存的話,存在細菌增多的風險。
會致癌的水,正是大家推崇的熱水。
這可不是謠言!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已將65℃以上的熱水列入2A類致癌物(可能致癌)。特別是可能增加罹患食道癌的風險。
那麼,65℃到底是怎樣的概念?我們來做了一個實驗:將水燒到65度左右。
1、將水淋到手背上,有痛感;
2、喝一小口,口腔有灼熱感,且下咽困難;
3、水杯外側,徒手無法直接握住。
4、靜放3分鐘後,再次測量溫度,顯示53.7℃,此時仍無法大口吞咽。
也就是說,我們這裡涉及的熱水,其實更準確的說法是:「燙水」。
但秋冬季節,很多人隨身攜帶保溫杯,從裡面倒出來的熱水,一邊吹一邊小口喝,在享受溫暖的過程很可能喝下的正是「燙水「。
65度以上的食物為何致癌?
對普通人來說,適宜的進食溫度是10℃~40℃;能耐受的高溫為50℃~60℃;而一旦超過65 ℃,便會燙傷黏膜。
當然了,食道癌的發生和發展不是朝夕之事,偶爾的燙傷,食管還可以自我修復。
但是如果長年累月頻繁刺激,不停地燙傷食道導致其來不及修復,就會逐漸引發口腔潰瘍、食道潰瘍和食道炎等問題。
而一旦引發食管黏膜炎症,就會促進活性氮生成,合成亞硝胺。亞硝胺剛才提過,是已知的強致癌物,更是食道癌的重要誘因之一。
退一步講,長期吃燙食、喝熱飲,就算僥幸沒有患癌,但口腔潰瘍、食管潰瘍等問題也在所難免。從這個角度講,常吃燙食,是真正的得不償失。
65℃+的致癌物還有它
全世界每年食道癌新發病例 40 多萬,約 63% 都發生在中國。而大陸食道癌的發病率,35歲後隨年齡增加而成比例增高,60~64歲為高峰。但在高發區,發病年齡會提前10年左右。
減少亞硝胺及亞硝酸鹽的攝入
亞硝酸鹽廣泛存在於食物中,尤其是醃制或熏制的肉類,以及泡菜、鹹菜、酸菜等。小康妹兒覺得,下飯菜其實很多的,不用拘泥於某些固定品種。
花足夠的時間冷卻飲食
其實這點很簡單,也就是將熱食或熱水放置幾分鐘。待感覺溫熱後再下口。比如火鍋裡滾了又滾的毛肚,放進碗裡多數幾秒再吃,壓壓饞蟲!畢竟健康第一。
(陜西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