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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可疑開戶許可證開立對公帳戶被拒
1.某男子攜帶開戶許可證在某銀行支行辦理對公帳戶開戶業務。
2.櫃員查驗開戶許可證,發現此證顏色較淺、紙質較滑、底紋圖案發虛,立刻進入中國人民銀行帳戶管理系統進行核實比對,進一步發現證件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與系統中的信息不一致。
3.櫃員隨即詢問客戶開戶許可證的來源,以及是否知曉證件信息與系統中該公司信息不一致。客戶表示是新來的財務人員,對此不是很清楚。
4.櫃員立即將情況報告銀行主管,銀行主管通過鑒別儀鑒別後確認證件系偽造,拒絕客戶的開戶申請。
二、壽險兩全保險退保的秘密
1.張某到某保險公司以躉交方式購買200萬元壽險兩全保險,保險期限5年。張某自稱為公司職員。
2.幾個月後張某以資金周轉為由提出退保申請。保險公司業務人員向其說明提前退保將帶來巨大損失,張某仍堅持退保。
3.調查發現,張某姐夫系某市規劃委員會副主任,正因受賄案件接受調查。張某購買壽險兩全保險產品的200萬元正是其姐夫受賄所得。
4.張某姐夫被檢察機關以受賄罪起訴,張某則以洗錢罪被起訴,面臨法律制裁。
三、毒品犯罪分子利用控制的公司洗錢
1.林某長期從事毒品交易,為清洗犯罪所得,以甲某、乙某的名義分別成立某資金借貸公司、酒業公司和二手車行,並開立公司帳戶。
2.林某在多家銀行開立個人結算帳戶,用於跟上述公司進行資金劃轉。
3.甲某、乙某在明知林某資金為犯罪收益的情況下,通過虛假合同,與林某進行各種資金往來,企圖將林某犯罪收益合法化,並在公安機關凍結林某個人帳戶後,企圖將犯罪資金轉移到他人帳戶。
4.甲某和乙某以洗錢罪被宣判。本案中林某為上述公司的受益所有權人,金融機構應加強對受益所有權人的身份識別以及對其資金交易情況的關注和分析。
四、貪腐人員利用房地產清洗贓款
1.徐某在擔任某地區長時,貪污受賄巨額資金。
2.王某為徐某好友,在明知巨額資金為徐某非法所得的情況下,根據徐某授意,註冊成立北京某投資公司,並於2011年以該投資公司的名義購買北京房產5套。
3.王某將房產出租、出售,獲取高額投資收益。
4.徐某東窗事發,以犯貪污受賄罪被起訴宣判,王某被判犯洗錢罪,二人均受到法律制裁。目前房地產已被逐漸納入反洗錢監管。
五、虛開增值稅發票洗錢案
1.2015年,位某為首的7人分別在某保稅區註冊7家糧油貿易企業,這些企業均為空殼公司,屬於某集團公司旗下。
2.該集團公司在5家銀行開立帳戶17個,非法購置了80餘套個人居民身份證件和銀行帳戶,利用多個銀行帳戶間的循環交易,做到稅票流向和資金流向的匹配。
3.上述公司的開戶代理人多為同一人,多個銀行帳戶的網上銀行交易IP地址相同,操作時間相近。
4.2016年,當地公安局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位某、馮某以及趙某等10餘人,收繳涉案金融卡270餘張、空白增值稅發票100餘本,涉案金額達87.33億元,涉及全國16個省份的上下遊公司800餘家。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梧州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