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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蘋果提出上訴 福州中院:裁定無二審
[文/觀察者網 尹哲]當地時間10日,高通官網宣布,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福州中院)裁定,因兩項專利侵權,禁止蘋果在中國進口、銷售部分iPhone。
對此,蘋果公司當天向CNBC回應稱,已提出上訴,希望推翻iPhone在中國的銷售禁令。
不過,《中國證券報》11日引述福州中院相關人士的話稱,該專利訴訟案已於上周下發裁定書。該裁定事項屬於專利禁制令范疇,只有一審,不可上訴,沒有二審。該禁制令將適用於全國範圍。
截至發稿,福州中院、中國裁判文書網尚未公開上述禁令的裁定書。
高通官網截圖
另外,蘋果在昨晚(10日)發給媒體的一份聲明顯示,「中國消費者仍可購買所有型號的 iPhone產品。」不過,其未明確說明具體通過何種管道購買。
蘋果還稱,「試圖禁售我們的產品是高通公司的又一絕望舉措,該公司的違法行為正受到世界各地監管者的調查。高通公司正在就他們以前從未提出過的三項專利提出主張,包括一項已經失效的專利,我們會通過法院尋求所有的法律途徑。」
而CNBC當天報導稱,蘋果認為它沒有侵犯這些專利,禁令超出了本身的範圍。該公司聲稱,這些專利並不包括該公司安裝在所有新款iPhone上的最新操作系統。
然而,高通首席法律顧問羅森博格(Don Rosenberg)則於周一在一份聲明中稱,禁令並非針對手機上安裝的操作系統。
對於事件的後續發展,《中國證券報》引述法律人士的話稱,該禁令生效後,高通與蘋果之間可以走和解程序。待雙方和解後,可以重新向福州中院申請解除禁令。
去年9月設知識產權庭
福建晉華官網截圖
值得一提的是,作出裁定的福州中院曾於7月3日裁定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進口十餘款Crucial英睿達固態硬碟、記憶體條及相關晶片,並刪除其網站中關於上述產品的宣傳廣告、購買鏈接等信息。
同時裁定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製造、銷售、進口數款記憶體條產品。
據福建法院網的報導,2017年9月28日上午,福州知識產權法庭正式掛牌成立。
當天,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林廣海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同意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內設專門審判機構並跨區域管轄部分知識產權案件的批復,福建省編辦副主任楊俊宣讀了省編辦關於設立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的批復。
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書記王寧,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馬新嵐出席活動並共同為福州知識產權法庭揭牌。
雙方你來我往已久
據《中國證券報》梳理,近兩年來,高通與蘋果之間紛爭不斷。
2017年初,蘋果拒絕支付給高通晶片授權費用,雙方合作斷裂;蘋果9月上市的三款新機把高通晶片排除在外,轉而使用英特爾的調制解調器晶片。
不過,此次供應商的改變讓蘋果9月發布的新iPhone系列遭遇了「信號門」事件,大量用戶反映iPhone Xs的蜂窩網路信號比以前更差,官方也表示這種硬體上的缺陷無法通過系統升級來修補。
此外,2017年1月,蘋果起訴高通報復其與反壟斷部門合作,並拒絕退還承諾的10億美元專利授權費。隨後高通否認了蘋果的指控,並在多國起訴蘋果侵犯其專利,指控蘋果暗中唆使iPhone供應商拖欠應向高通繳納的專利費。
蘋果公司指稱,高通公司在進行相關通信標準必要專利的許可及基帶晶片銷售時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具體包括:
1)高通公司收取的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用及向蘋果公司發出的許可條件過高;
2)拒絕向某些標準技術實施者提供許可;
3)限定蘋果公司使用其提供的或批淮使用的產品/服務;
4)其他依據《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的捆綁行為和不合理交易條件;
5)對蘋果公司實施差別待遇。
高通在今年4月提交的文件中指稱蘋果存在以下行為:
1)違反了與高通的協議,曲解了與高通的協議和談判內容;
2)干涉了高通與為蘋果公司製造iPhone與iPad的高通被許可廠商之間的長期協議;
3)通過曲解事實和提供不實聲明,在全球不同地區鼓動監管機構對高通的業務發起攻擊;
4)選擇在其iPhone 7手機中不充分使用高通調制解調器晶片的性能,曲解搭載高通調制解調器和搭載其他供應商調制解調器的不同iPhone手機之間的性能差異;
5)威脅高通並試圖阻止其進行有關搭載高通產品的iPhone手機的卓越性能的公開比較。
另外,高通已經在6個不同國家的16個司法管轄區分別提起了50多項訴訟。
高通在上述聲明中表示,中國和全球其它法域的司法機構目前正在對針對蘋果公司侵犯其它高通專利的類似救濟請求進行審理。
高通持有大量與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無線通信標準相關標準必要專利,專利許可是其主要收入來源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2月10日,高通因涉嫌濫用壟斷地位,在中國被國家發改委開出超60億元人民幣(約合9.75億美元)的罰單並被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