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馳 | 高跟鞋、長筒襪、蕾絲花邊……這些都曾是地道的男人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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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現在好像更多是女性在呼籲,其實,男性在某些方面也是性別不平等的受害者。

比如對性別的呆板印象,女性穿上男款的西裝、軍裝,發張自拍,下面的評論多半是 「颯爽英姿」、 「巾幗豪傑」之類的,而男性要是發一張緊身吊帶褲襪高跟鞋蕾絲花邊的照片,收獲的絕對是 「偽娘」、 「人妖」、 「變態」,不厚道的還會加上一個 「死」字。

然而,這些不但都是偏見,更是無知:從源頭上說,高跟鞋、連褲襪、蕾絲花邊,甚至格子裙,那可都是地道的男人裝。

高跟鞋

有統計,世界上70%的女性都穿高跟鞋。特別在現代都市,高跟鞋堪稱街頭的標誌景觀。是但誰又知道,這種鞋子其實並非現代產物,而是和象形文字一樣古老。

根據壁畫顯示,在公元前3500年前後,埃及人就發明了早期的高跟鞋。當時的高跟鞋的造型很簡單:幾根帶子將幾片皮革固定在一起,帶子的末端還紮成一個 「T形十字架」,這種類似於現代女性標誌的符號在古埃及文化中象徵著 「生命」。

埃及人的高跟鞋

事實上,這種鞋在古埃及也確實與宗教密切相關,主要用於儀式,在出席宗教儀式的時候,埃及貴族無論男女都穿高跟鞋,以示鄭重。同樣,高跟鞋也是區分階級身份的標誌,平民百姓是不穿的——確切地說,不論高跟平跟他們都不穿,古埃及的社會底層基本都是赤腳的。

當然也有一個例外,有一個比較特殊的平民群體也穿高跟鞋,而且必須穿,他們就是埃及的屠夫。因為屠夫整天在滿地的污血和動物屍體中踏來踏去,不得不穿高一點的鞋子。

想像一下這個場景,一群腰大膀圓的糙漢子,面帶兇相,露著一身油膩的肥肉,手裡攥著剝皮剔骨的尖刀,往下一看,腳上卻穿著一雙高跟鞋——這是什麼畫面?

到了中世紀,歐洲流行一種 「軟木高底鞋」,作用也跟埃及屠夫的高跟鞋差不多。

中世紀的歐洲毫無衛生意識,街道上到處都是垃圾、糞便、污水,為了避免弄髒鞋子,一個高高的木質鞋跟就被發明出來。據說,這是波斯人帶到歐洲來的(一說為土耳其人),作為騎射民族,波斯人常年與馬相伴,有後跟的鞋子有助於他們在馬鐙上立地更穩。

中世紀的軟木高跟鞋

這種鞋先是受到愛好騎馬的歐洲貴族的青睞,後來又因為可以一鞋多用,高跟鞋的款式於是普及開來。由於先在貴族圈裡流行,所以起初,它可是爺們的象徵,歐洲的男性貴族重視儀表,穿上高跟鞋後高人一頭的感覺,和他們的社會地位也更匹配。

歐洲的貴婦們也競相效仿。先是社交名媛,接著是閨閣秀女,高跟鞋無死角地征服了女性消費者。隨著時代的發展,鞋跟被弄得愈來愈高,最誇張的情況下竟達18英寸,穿著這種鞋子無異於踩高蹺,邁起步來可謂難於登天。

穿著軟木高跟鞋的西班牙女性

更有研究者認為,不斷增高的鞋跟裡,藏著男權主義的心機:鞋跟太高行動不便,女性出門離不開男人攙扶,這就讓女性成為男性的附庸。也有人認為:這是丈夫們乾的,要是婆娘們連走路都難,那還怎麼偷偷溜出去幽會呢?

1533年,未來的法國皇后凱瑟琳·德·梅迪西借助高跟鞋,打敗了情敵戴安娜·德·普瓦捷,凱瑟琳嬌小玲瓏,而戴安娜身材高挑,於是凱瑟琳設計出一款後跟細長的鞋子來,這就是世界上第一款女用高跟鞋,穿上它,凱瑟琳補上了短板,舉手投足間透露著一股非凡的魅力。高跟鞋一下子火透了歐洲宮廷,更進而成為權威的象徵,後來,法國的太陽王路易十四甚至規定:禁止平民穿染色高跟鞋,禁止其他人的鞋跟高度超過他的鞋子——幸虧這命令不是拿破侖頒布的。

腳蹬高跟鞋的時髦青年路易十四

18世紀末,歐洲時局開始動蕩起來,高跟鞋的熱度隨之消退。法國大革命後,民主主義開始深入人心,作為特權象徵的高跟鞋隨之遭到摒棄。與此同時,歐洲的男人的思想也發生了變化,他們認為:只有柔弱無能的女人才穿高跟鞋。這種鞋子從此徹底退出了男性時尚舞台,正式成為女性的專屬用品。

長筒襪和緊身褲

作為愛美女性又一大標配,長筒襪的歷史並不比高跟鞋短多少。考古學家曾在古埃及的一個貴族陵墓中發現過一雙長襪,據說做工極其考究。

事實上, 「長筒襪」(stockings)一詞源自古希臘語。在古希臘時代,它是奴隸和工人們穿的。早期的長襪較為寬鬆,但到了12世紀,它的質地緊繃了許多,開始與現代的緊身褲接近。事實上,中世紀歐洲男性的下衣就是一種緊身褲襪。中世紀的漢子們除了喜歡 「高人一頭」外,還喜歡展示自己的腿型,而以斜裁或對角裁制成的緊身褲襪可以與人腿緊密地貼合在一起,勾勒出穿戴者的腿部曲線,因而成了上至王公貴族、下至販夫走卒的一致選擇。一些男人為了凸顯自己的雄性之美,還會在緊身褲襪的襠部部分連上一片布片。

16世紀時期,世界上第一台縫紉機誕生,包括長筒襪在內的襪類迎來了一波技術革命,針腳更細密,用料更精良的針織長襪開始流行。而原先從腰包到腳的緊身褲襪也 「分了家」:上半部分成了緊身褲,下半部分演變為長筒襪。款式也變得更為繁多。如緊身褲就衍生出內襯短褲、寬腳短褲(即著名的 「南瓜短褲」)等品種。

穿著南瓜短褲的亨利七世

到了19世紀,男人們開始改穿長褲和短襪,長統褲襪及其附件——吊襪帶在男性群體中不再流行,卻更受女性群體的歡迎。20世紀30年代,法國著名時裝工坊 「都彭」發明了尼龍,使得機織棉質長筒襪更加流行。尼龍襪於這一時期成為女性衣櫥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當時的女人不穿上一雙尼龍襪,都不好意思出門和人打招呼。20世紀60年代,出現了一款長及腰部的緊身長筒襪,這就是真正意義上的現代緊身褲襪。

蕾絲花邊

蕾絲花邊的起源充滿爭議,因為它本就是裝飾工藝衍生出的副產品。一般認為:花邊是在15世紀出現的。該世紀晚期的繪畫作品上出現了原始的編織花邊,到了16世紀,梭織花邊開始從義大利傳入瑞士。

最初,蕾絲花邊的應用群體是天主教神父,他們的儀式禮服上經常織著花邊。16世紀,花邊在歐洲西北部得到推廣,從此開始在服裝市場上走紅。16世紀50年代,威尼斯出版了第一本花邊圖冊。花邊的製作工藝極其簡單,因而普及速度快得驚人。到了17世紀,佛蘭德斯、西班牙、法國和英國的許多中心城市都有了自己的優質花邊。醒目的幾何形針織花邊、亞麻布質的梭織花邊,乃至金銀質花邊先後成為時尚圈的寵兒。花邊的編織方法也越發多種多樣。

17世紀初穿著蕾絲花邊的英國貴族

17世紀末至18世紀,花邊變得越來越精美,它們往往以質地極度上乘的亞麻線制成。法式針織花邊與佛蘭德斯的梭織花邊是花邊市場的統治者,它們被應用於領結和垂邊上,用以彰顯應用者的財富和優雅品味。英國日記作家塞繆爾·皮普斯曾在日記中提到:他打算把自己外套袖子上的金花邊拿掉,免得有人指控他生活腐化。

蕾絲花邊何時成為女裝專屬附件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時至今日,無論是T型台上,還是街頭巷尾,時尚女性的服裝上總少不了它的身影。

格子呢子裙

一個大男人穿短裙,很多人都會覺得他是偽娘。但世界上第一款短裙—— 「基爾特」——還真就是男人穿的,而且只有男人才穿。

「基爾特」(又名蘇格蘭格子呢子裙)的歷史至少可追溯到16世紀末,它原本是蘇格蘭高地地區的蓋爾族男子的傳統服飾。按照喬治·布坎南《蘇格蘭史》的說法:蘇格蘭裙其實就是一塊碩大(寬約2碼,長4至5碼)而緊繃的羊毛布料。穿戴者把布匹鋪開,將布匹中段抽褶,而後用一條腰帶把它圍在自己身上。裙子上的十字方格圖案是它的特色,它代表著穿戴者的籍貫。

身穿基爾特的高地人,17世紀版畫

看過電影《勇敢的心》的讀者,一定對這種服裝很有印象。但《勇敢的心》裡展示的方格裙實際上是它的早期形式,即所謂的 「大方格裙」,又名蘇格蘭呢子束帶披肩。這種服裝是多功能的,當你把它披在左肩肩頭的時候,它就成了一件鬥篷。把它的一角卷起,就能制成口袋。到了晚上,你把它拉直,鋪在地上,它就是一條毯子。逢到天氣不好的時候,你把它罩在頭上,又可以為你遮風擋雨。

電影《勇敢的心》中的大方格裙

我們今天常見的格子呢子裙,實際上是 「大方格裙」的衍生品,它叫 「小方格裙」,說白了其實就是 「大方格裙」的下半部分。公認觀點認為:18世紀20年代,一個名叫托馬斯·羅林森的蘭開夏人來到因弗尼斯開辦冶煉作坊,並雇傭當地的高地人為他工作。他發現:高地人的大方格裙過於寬大,幹起活來礙手礙腳,於是他設計出一種打褶短裙,即小方格裙。但也有人宣稱:早在1746年,小方格裙就在高地和低地北部地區流行起來了。

諷刺的是,無論是大方格裙還是小方格裙,本都只是高地和低地農村貧民的服裝,然而英國政府於18世紀中期鎮壓了蘇格蘭的高地人起義(高地氏族支持詹姆斯二世黨人)後,為了摧毀蘇格蘭文化,將蘇格蘭裙列為禁穿服飾。如此反而激發了蘇格蘭人的愛國心,許多不怕死的人紛紛穿上方格裙以示抗議。禁令撤銷後,蘇格蘭掀起了一股考古熱潮,新成立的高地社團鼓勵人們穿起本民族的裙裝。1822年,英王喬治五世在訪問愛丁堡期間,以一襲華麗的蘇格蘭裙現身,進一步將 「方格裙熱」推向高潮。打這以後,格子呢子裙徹底成為蘇格蘭民族的文化象徵。如今,一群群身穿鮮紅色格子裙,吹笛打鼓走在街頭的大男人,已經成為蘇格蘭的節日一景。

身著蘇格蘭裙的喬治五世畫像

今天的格子裙也不再是蘇格蘭人的專利了,包括美國、日本在內的多個國家,都將格子裙定為中學女生的校服裙。當年邊荒糙漢的專屬服飾,今天卻造福了全世界的愛美女性,這豈非不同性別間審美取向和諧互補的一大美談!

值班主編 | 曲飛 值班編輯 | 小窗 主播 | 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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