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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的日本,狼藉一片,百廢待興。
本文來自 雪花新聞,本文標題:【共享經濟】國強不等於民富!中國要想突破發展瓶頸,就必須借鑒這一點! ,轉載請保留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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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的戰爭,不僅帶走了無數人的生命,更是摧毀了全國42%的國民財富。而彼時日本製造業的生產能力,尚且不到戰前最高水平(1934年~1936年平均水準)的40%,30%~60%的工業設備遭到破壞,主要製造業產品的產量幾乎都銳減至此前巔峰時期的50%以下;就連農業也降至戰前的78%。
同時,由於經濟大蕭條與工業生產的近乎停滯,超發貨幣刺激經濟的方法早已失效,隨之而來的是極其嚴重的通貨膨脹與大量工人的失業。
日本經濟學家有澤廣已(有沢広巳,1896年~1988年)在其著作《日本產業百年史》中,用這樣一段話來形容日本戰後的經濟狀況:
「一面是已經大量毫無價值的戰爭用生產設備殘骸,歪歪斜斜;另一面是衣不遮體、食不果腹的民眾,東逃西竄……簡直是人造沙漠。」
面對滿目的蕭然,日本政府沒有「感極而悲者矣」,而是將「強國論」確定為國民經濟發展的核心思想,採取了傾斜的生產方式推動經濟的復蘇,即將有限的物資與大量政府撥款優先投放至鋼鐵和煤炭兩大支柱行業中,以此帶動工業生產的反彈;同時,通過解散大財閥、農地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來確定市場競爭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地位,為經濟社會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同時,在朝鮮戰爭影響下,日本成為了美國位於太平洋地區的重要軍需物資供應地與軍事基地。借助美國的支持契機,再加上國內的政策環境,日本國民經濟做到了迅猛的復蘇,1953年就超過了二戰前的水準。
「神武景氣」與「巖戶景氣」,威震江湖。
然而,經濟的「甜蜜增長期」卻讓日本陷入了另一種尷尬的境地:一邊是國民經濟高速增長,政府財政收入源源不斷;另一邊則是產能過剩、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較低、收入差距懸殊、失業率居高不下的並存,以及對外貿易依存度過高、產業結構配比不均衡的現實。
「國富民不強」的窘境,讓日本經濟界人士對如何正確看待日本經濟增長展開了大規模的反思與探討,占據主導的聲音有兩種:
· 1 ·
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可以理解為由日本政府制定的一個「十年發展計劃」(1961年~1970年),按照計劃要求,十年間,日本國民生產總值和人均國民收入都要做到翻番,即年均增長率應達到7.2%,而最終目的則是提高日本國民的生活水平,做到國民經濟發展與居民生活進步的協同並舉。
這便明確了一點:所謂的「倍增」,並非人均可支配收入,而是人均GDP的倍增。事實上,根據最初的規劃,當人均GDP做到翻倍後,人均可支配收入應比基期增加65%(扣除通貨膨脹因素)。
不過,做到「提高日本國民生活水平」的最終目的是肯定的,而欲達目的,至少還有四個基本任務需要很好地執行:
1、充實社會資本,主要是指通過公共投資,改變道路、港口、公用設施和服務等方面的落後狀態;
2、引導產業結構走向現代化,鼓勵第二、第三產業發展,鼓勵重化工業發展;
3、促進貿易和國際合作,以出口為中心的外匯收入需要擴大;
4、培訓人才和振興科學技術;
5、緩和大企業與中小企業並存的二重結構,通過完善一系列社會保障來確保穩定。
這些,也構成了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核心內容。
該計劃一經發表,就極大激發了日本國內對於經濟發展的信心,進一步鼓舞了企業的投資熱情,擴大了居民的消費支出。短短幾年後,成效迅速顯現,計劃所提出的大部分目標都超額完成,這讓日本經濟邁上了一個新台階,並一舉成為僅次於美國的資本主義第二大經濟強國。
從結果來看,國民倍增計劃實施期間,日本經濟無論總量數據還是人均數據都取得了驕人的成績(參見表1)。
不僅如此,日本經濟社會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變化還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展現:
盡管「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實施也為日本經濟帶來了不少負面影響,比如工農業生產率差異較大、通貨膨脹嚴重、大都市人口過密、環境公害等,但瑕不掩瑜,並不能因此否定該計劃的成功。這當中,至今依然有不少思想與做法都能給後人帶來很好的經驗啟示。
比如收入分配。
· 2 ·
正如前文所說,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實施之前,日本經濟總體上呈現出的是一副「國富民不強」的態勢。老百姓非但沒有享受到國家經濟高速增長的成果,反而出現了一系列涉及到民生的社會問題:
一方面,國民收入水平普遍偏低,社會矛盾日益激化
盡管1955年~1960年日本經濟增長勢頭極其迅猛,但國民經濟各部門的年均薪水增長率僅有5.6%(同期GDP增速則為8.8%),老百姓的整體薪水水平尚不及美國的25%,這也直接導致日本國內消費低迷,產能過剩、需求不足和失業率攀升同樣如影隨形。不僅如此,勞工關係也日益緊張,各種遊行罷工活動接二連三,整個日本社會穩定狀況堪憂;
農業與非農業之間、大企業與中小企業之間、地區之間、各階層收入之間都存在著諸多的發展不平衡問題,呈現出「雙重結構」的特性。
另一方面,發展不平衡,各階層收入差距逐漸拉大
解決這些問題,也便成了「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制定的最根本原因與最終目的,而推動收入分配的有關改革,自然是計劃里的重頭戲。
那麼,日本政府都採取了哪些具體措施呢?
其結果便是:
沒有城鄉戶籍的隔閡讓農民工跨地區自由流動成為可能;
公營住宅、住房公團的做法讓那些身處異鄉的農民工在工作城市中得以安定的生活;
養老、醫療、工傷、雇傭等保險種類的全民實施確保了企業穩定的勞力力來源;
同等的教育待遇和升學待遇打通了農民工向上躍遷的管道。
這些前提都落實妥當,農民工的收入與應有的權利保證自然也便是水到渠成。
再次,力求縮小不同階層間與區域間的收入差距。
對於不同層面的收入差距,日本政府穩紮穩打,逐個擊破:
1
職工
薪水
建立最低薪水制度,縮小行業薪水差別和提高整體薪水水平;
2
區域
不平衡
給予落後地區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在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礎公共設施的建設上加以支持,並且大力鼓勵企業和工廠向落後地區遷移,以緩解東京、大阪等人口密集一線城市的生產生活壓力;
3
扶持低
收入群體
採取「限高、擴中、補低」的財政補貼政策,收入越低的群體,從國家財政獲得到的補助越高;
4
推行
低賦稅
通過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降低稅率、增加納稅人家屬的補償額度等方式進行全民減稅,將經濟高速增長所增加的大部分稅收用於減免個人所得稅,並守住稅負不超過個人收入20%的紅線。
與此同時,建立健全各種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真正做到了國民全保險與全保障,而收入倍增計劃的十年間,日本社會保障支出每年增長1.8%,占到全體國民收入的5.9%,真正變「貧窮救濟制度」為「貧窮預防制度」。
當措施實施到位,效果自然立竿見影。日本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大大改善,人們不僅薪水水平有所提升,發展不平衡問題更是得到了顯著緩解。而國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也刺激了日本內需的持續增長,人們越來越願意在休閒、旅遊、娛樂等方面加大消費力度。
繼美國之後的又一個「大眾消費社會」隨之而來。
兩次消費升級革命之後,在各種家庭耐用消費品逐漸普及的同時,也將日本人的衣食住行水平抬高至亞洲首位。
時至今日,絕大多數日本人都認為,自己所身處的國度是一個平等而沒有階級劃分的社會,人人都公正平等地享受著全社會範圍內的各種資源,而約有八成的日本人相信,自己屬於中產階級。
· 3 ·
說了這麼多,終究還是要回到我們自己身上來。
當不少人被消費升級的熱風吹昏了頭腦時,拼多多的橫空出世猶如一盆冷水潑了下來,「農村包圍城市」的崛起之路赫然提醒著人們:消費升級,不是你想升就能升,我們國家終究是「窮人多富人少」。
我們不妨來看幾組數據:
1.人均GDP與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7年,大陸人均GDP已接近9000美元,距離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即人均GDP超過12000美元)越來越近,而人均GDP這一指標讓大陸即便跟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掰掰手腕也不遑多讓。
然而需要注意,人均GDP從來都不是老百姓身家財富最真實的展現。倘若將人均GDP與人均可支配收入進行對比,我們便知道國人的收入水平究竟幾何。
2.勞力者報酬占GDP比重
勞力者報酬占GDP的比重,是指老百姓收入在整體國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這是用來衡量民生與民富的常用指標。
3.基尼系數
這是一個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的常用指標,其數值介於0~1之間,數值越大表明收入分配差距越大。國際上的貧富差距警戒線為0.4。
數據顯示,大陸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自2000年首次超過警戒線0.4以來,總體呈現出先攀升後穩定的態勢。
但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至今,基尼系數從未低於過0.46,而最近三年,更是逐年增大,由2015年的0.462升至2017年的0.467(參見圖3)。這也充分證明,大陸居民間的收入差距已經相當嚴重,而且正有愈演愈烈之勢。
而根據收入水平的不同,我們將全國居民人數進行五等份的分組來加以考察後發現,2016年大陸收入水平最高的前20%數量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9259.5元,遙遙領先其他80%的人群;即便是位於第二梯隊的中等偏上收入群體,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只有31990.4元,剛剛超過高收入群體的一半;而收入最低的20%人群,人均可支配收入僅僅為5528.7元,不到高收入人群的1/10(參見圖4)。
4.居民杠桿率
居民杠桿率,是指居民部門債務占GDP的比重。不可否認的是,我們國家大多數人都身背巨額債務,那些在北上廣深奮鬥的人們更是感同身受。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居民部門杠桿率從20%上升到50%以上,用了接近40年時間,而大陸只用了不到10年。
另外,根據西南財經大學的《中國家庭金融報告》,我們國家超過一半的家庭處於零儲蓄狀態,銀行無存款,家中無閒錢。自我感覺躋身中產,卻充其量只是「高負債中產」。
這四個指標,拼出了中國人收入狀況的全部圖景:國富民不強,勞力回報低,收入差距大,負債水平高——而這一幕幕都像極了1960年的日本。
可是總體上看,大陸的情況遠比當年的日本要複雜得多:
受制於固有的政治經濟體制慣性與特殊國情,大陸的戶籍制度將城鄉居民明確分割開來,而這無形中限制了人口的自由流動,加劇了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以致農民收入大幅度滯後於城市居民;
同時,自然稟賦差異與政策的傾斜,讓東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早早處於領先地位,相比之下,中西部卻遲遲難有質的飛躍,進而擴大了不同區域間的收入不平衡;
此外,大陸不少壟斷行業占據了過多的社會資源,攫取了高額壟斷利潤,加劇了不同行業間的收入差距;
而教育資源分配的不均,更是讓難以享受到優質教育的人們向上級階層躍遷的機會越來越少。
至此,不少人都覺得,我們也是時候來一個「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了。
事實上,大陸早已幾次提出了與日本類似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比如1981年開始的20年內工農總產值翻兩番,1991年開始的10年內國民生產總值翻兩番,2000年開始的10年內國民生產總值增加一倍,2012年提出的「2020年做到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等,而收效也著實頗為明顯。
只是還有很多可以改進的空間,而日本的成功經驗,正是我們可以取經的地方。
· 4 ·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未來將何去何從,想必聰明人自有主張。
不過,我們必須要清楚地認識到: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其第一目標是國民收入的倍增而非經濟總量的倍增;換言之,經濟發展的思路理應是用國民收入的增長來帶動經濟總量的增長,而不是用經濟總量的增長來帶動國民收入的增長。
這實際上是財富應如何在國與民之間分配的問題,而答案是顯而易見的。
其實早在春秋時期,管仲就曾說過:「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然後治之。」孔子同樣主張富民:「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而後的荀子則對國富民弱這一現象蓋棺定論:
「田野荒而倉廩實,百姓虛而府庫滿,夫是之謂國撅」。
按照經濟發展的一般軌跡,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初期,優先創造生產大量物質財富自然是合情合理。可對於當前的大陸來說,所謂的發展「初期」早已成為歷史,新時期的發展主題應從大量物質財富的創造生產,轉向人民群眾生活水平與質量的全面提升,「民本」思維急需成為未來的主流。
「民富國強,眾安道泰」,歷史經驗證明,國強不等於民富,但民富則幾乎沒有國不強之理。切莫為了保增長就大興土木蓋樓修路,卻置普羅大眾的口袋錢包於不顧。
而這也正是真正意義上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之精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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