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偽興趣」毀掉的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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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偽興趣」毀掉的年輕人 職場 第1張

Jul.

22

灼見(微信號:penetratingview)

興趣不是萬能的,你喜歡的,並不代表你適合做,更不代表你能做好。

作者 | 唐一

被「偽興趣」毀掉的年輕人 職場 第2張

  • 能力素質

  • 興趣愛好

  • 內部環境

  • 能力素質,就是你能做什麼;

    興趣愛好,就是你愛做什麼;

    內部環境,就是你的性格如何。

    也就是說,要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除了興趣愛好,你還要考慮自己的能力和性格。

    哪怕你再喜歡籃球,你身高只有170cm,籃球運動員平均身高190cm,你再努力,失敗的幾率還是會很高。

    哪怕銷售這份工作賺錢再多,如果你是性格內向的人,一見到陌生人就想往後縮,那這份工作也不適合你。

    興趣並不是萬能,你喜歡的,並不代表你適合做,更不代表你能做好。

    錢鐘書先生也說過:「很多人都把寫作的欲望,誤以為是寫作的能力。」

    興趣,頂多只是一個起點,激勵你對某個事物的愛好和關注;如果只是停留在「喜歡」本身,那你也只能做到自己玩著開心一下,絕對不可能將其發展成職業。

    有一句話說得好:「不要用你的愛好,挑戰我吃飯的本事。」從興趣到職業,中間必定要經過漫長而又艱辛的過程。

    譬如郎朗,他從小就喜歡彈鋼琴,3歲時他父親帶他學鋼琴,學一兩個小時都不覺得累,而且還很喜歡學。

    他父親一看,兒子喜歡鋼琴,天賦也高,於是決定把郎朗培養成鋼琴家。

    只是,要想成為鋼琴家,每天只彈一兩個小時是不夠的,業內有句老話:

    每天練琴8小時的是演奏家,練琴4小時是演奏者,練琴2小時是高級愛好者,練琴1小時和沒練差不多。

    因此,郎朗的練琴時間也一路上升,3小時、4小時……到了最後到了每天練習8小時。

    當時的郎朗只有6、7歲,之前還挺喜歡彈鋼琴,後來一看每天要練這麼久,哭著喊著不想練了,甚至一聽到鋼琴這兩個字就覺得不舒服。

    然而,他父親清楚,兒子的天賦不能光靠興趣支撐,必須通過艱苦的學習來做到,在他的堅持下,郎朗只能咬牙繼續。

    就這樣,堅持下來的郎朗最終成為了一個知名鋼琴家。

    試想一下,如果當年他父親看到郎朗對練琴「感興趣」,就對他放任不管,不再強迫他練琴,還能有今天的知名鋼琴家郎朗嗎?

    被「偽興趣」毀掉的年輕人 職場 第3張

    03

    不付出的「感興趣」

    多半是不靠譜的

    因此,判斷自己是否要把興趣當成事業,有一個簡單的判斷標準:

    為了你喜歡的事情,你付出過什麼努力?

    有個朋友,南方報業走出來的編輯,自己辭職做公眾號,一年能賺幾百萬,她經常收到不少大學生的郵件,說想要來她的公眾號實習。

    但他們的理由總是:「我特別喜歡你的文章,請給我一個機會」、「我很喜歡寫作,我一定會好好乾的」。

    收到這種郵件,她從來不會多加理會,隨手刪掉算了。直到有一次,她收到一位女生的郵件,是這麼說的:

    我也想寫出像你這樣的文章,因此你的每篇文章我都會拆解,分析你的寫作手法、內容結構和選題方向;每個星期,我都會寫兩篇原創文章發在自己的公眾號上,迄今為止已經寫了50來篇原創。附上幾篇我寫過的文章,煩請給我一次在你公司實習的機會。

    我朋友看了郵件,再大致看了看這女生的文章,立刻把郵件轉給行政,讓她去找這姑娘來上班。

    後來,她和我說:

    光用嘴說喜歡有什麼用?沒付出半點努力,拿不出半點成就,這種喜歡多半是不靠譜的。千萬別給我說,我想當作家,買了一大堆書、報了一大堆寫作課程這些話——花錢誰不會?

    你喜歡什麼,不是最重要的;你為喜歡的事情做了什麼,這才最重要。

    真正的付出,不是豪邁地砸錢,而是付出時間和精力,一點點打磨自己的技巧,哪怕失敗也從不放棄。

    時間、精力、耐心、傷痛、汗水甚至眼淚…這些才是你安身立命的根本,是讓你有底氣說出「這是我喜歡做的事情」的資本。

    你說你喜歡寫作,想成為一位作家,那你為寫作付出過什麼?你是否為了寫好一篇文章,花了一個星期不眠不休地反復修改?

    為了寫好文章,你是不是堅持閱讀,每個星期至少看一本書,不僅看,而且還認認真真做筆記?為了寫好文章,你是不是堅持每天寫作,自己哪部分寫得不好,就反復寫反復改,直到寫好為止?

    像上面說的,郎朗一天要練琴8個小時,後來成名了,每天無論工作到多晚,也一定要練2小時,他說:「不練琴等於慢性自殺!」

    正如青年作家李剛說的那樣:「如果一個念頭在你的心中有好幾年了,卻沒為之付出任何的真正努力,那就不是興趣,只是「擁有一項興趣愛好」的那種感覺而已。」

    04

    不是感興趣才會做好

    而是做好了才會感興趣

    一個很殘忍的真相:很多人所謂的「不感興趣」,只是為了逃避工作中的無聊感

    不少人很難忍受這種無聊,於是想要逃離,但又不知道該怎麼辦,只能寄希望於找到一份自己「感興趣」的工作,仿佛這樣就永遠不會乏味了。

    然後,他們就會不斷跳槽,希望下一份工作,是自己想要找的那種「喜歡的工作」。

    其實,這樣完全是掩蓋了問題的本質,讓人更加看不清楚方向。

    因為,沒有哪一份工作是完美的,哪怕再新鮮刺激、你再喜歡的工作,年復一年的重復,遲早會消磨掉你的所有熱情。

    光靠興趣,是撐不起幾十年的瑣碎,因為興趣開始的職業,也勢必要靠待遇、成就感、價值感、個人堅持等多種因素撐下去。

    興趣的作用,或許並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重要,因為牛人之所以能把一件事做好,並不是因為他喜歡這件事,而是因為他有能力把這件事做好。

    如果你到現在還不知道自己喜歡做什麼,那就集中精神,把現在所做的事情做好。

    不是感興趣了就會做好,而是做好了才會感興趣,正如職場作家趙曉璃所言:「總有一天你會發現,所謂的優秀,除了選擇之外,更是一種能力和習慣。」

    —THE END—

    ☀作者:唐一,富書簽約作者,90後職場老司機,專注於個人成長和職場心得,多篇文章全網閱讀量過千萬,立志為所有向上努力者提供力量。本文選自富書(ID:kolfrc),百萬新中產生活認知學院。灼見經授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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