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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7月21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肖菁 通訊員 鐘法 臨法)曾經執子之手,最終沒能走下去。如果離婚糾紛最後還鬧上法庭,言語和過節就像一柄柄利刃將雙方紮得千瘡百孔。正是在執行了這樣一起離婚案件後,杭州臨安法院年輕的執行法官馮偉強,一直忘不掉那對冤家暴吵時角落里女兒恐懼和哭泣的眼神。他在結案之後,提筆給這對曾經的夫妻寫了一封信……
信中有好幾段話戳中淚點——「即便沒有了感情,也算給交情留幾分餘地!畢竟你們風雨同舟也走過了十幾載,女兒也是你們的見證,人生沒有重來,舊時過往也抹不去,沒有必要徹底的掰清誰對誰錯,孰是孰非。緣分盡了,就放過對方,更要放過自己」。
簽和解協議那天
他們的女兒在角落里哭
兩夫妻走過了將近20年的婚姻,有一個15歲的女兒。感情出現裂縫有好幾年了,互不相讓,一點就著,吵著吵著覺得實在沒意思了,今年離婚。
臨安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女兒由女方撫養,前夫每月支付500元撫養費,並對半承擔教育費、醫療費,房屋歸女方,女方需支付房屋折價款31萬元給前夫。後因女方未支付房屋折價款,被前夫申請強制執行。
就這樣,案子到了執行局32歲的馮偉強法官這里。打電話,見面聊,當事人的分歧馮法官逐漸清晰。女方說自己是臨時工,31萬元給不出,而且對於自己失敗的婚姻怨氣滿腹。馮法官先勸她,「這個是生效判決,如果一直不支付,法院還是可以拍賣的,房子也許會升值,對你來說,這樣不划算。」
再做男方的工作,「要不撫養費這些就算一次性給付吧,在女方要給你的房款里折掉,這樣女方這一筆還能少出點。」
做了將近20天的工作,雙方都答應來簽和解協議。
縱然千叮萬囑,在執行局調解室見面的他們的怨恨還是一點就著。法警上前把幾乎要扭在一起的兩人隔離,女方極力掙扎,咬傷了法警的背,扭傷了法警的手指。
這個時候,有個姑娘上前攔了一把。吵架的男女被隔離,那個身形單薄的姑娘一直在角落里哭。她恐懼地問法官:「你們要把我爸爸媽媽帶去哪里?」
緣分盡了,就放過對方
更要放過自己
因其暴力抗法的行為嚴重阻礙執行公務、擾亂辦公秩序,女方被處以司法拘留15天。
拘留期間,馮偉強法官還去看過她兩次。之後,和解協議順利簽署,女方的一部分執行款也交至法院。
對於一起執行案件來說,已經結束。但是,馮偉強法官說,他還是經常會想起那天15歲的姑娘面對父母爭吵時的模樣。
所以,他決定寫一封信——
「法律是冷靜客觀的存在,但我們的執行是有溫度的。本次執行案件到此結束了,但你們的情緒也許還在繼續,內心的結也許還沒打開,你們以及你們的女兒對家庭離散的事實和未來的擔憂仍然存在。因此,作為本案的執行法官,我有些話還是要對你們說。」
「有緣無分之事常有,無情無義之事不可為。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便沒有了感情,也要給交情留幾分餘地!畢竟你們風雨同舟也走過了十幾載,女兒也是你們的見證。人生沒有重來,舊時過往也抹不去,沒有必要徹底地掰清誰對誰錯、孰是孰非。緣分盡了,就放過對方,更要放過自己,給過去一個微笑,留未來一份期許。看在夫妻一場的情分,亦或女兒的情面,各退一步。財利乃身外之物,給對方最後一次情至意盡,也算對自己的全新未來的一個交代。」
最難處理的是孩子的感情。馮偉強在信中寫道——
「經歷此事,她內心深處的深切感受,也許你們都不曾深知。在她心里的第一反應並不真的在乎你們所爭執的撫養費、財產分割等等這些,而是曾經再熟悉不過的家沒了……她需要你們!需要的不是你們的錢和物,就算勉強理解了你們分開的理由,但也不至於最愛她的兩個人反目成仇……」
此前,馮偉強在安徽宿州做過好多年法官,在基層法庭的4年里,他接觸的大多是婚姻家事糾紛。
年輕的法官說,這幾年做下來感觸很深很深。很多夫妻都在婚姻里強調自己的傷害,往往忽略了孩子的感受。就像那個15歲的女孩後來跟馮偉強說,「以前父母也吵架,但是還在一個家里。現在他們不在一起,對我來說,家就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