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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人社局、財政局
聯合發布
《關於提高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提高全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領取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基礎養老金由原來的每月150元提高到168元。
全市財政年增加支出2.22億元
自2010年建立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以來,我市已先後四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8元,高於全省規定的最低標準。
目前,我市領取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為102.78萬,此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全部由市本級和區(市)財政負擔,每年全市財政增加支出2.2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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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在2018年10月31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有關養老金的好消息。
1.企退增發養老金已全部發放到位
目前,各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已全部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退體人員基本發放到位。截至9月底,山西、北京等15個省(區、市)政府與社保基金理事會簽署委托投資合同,合同總金額7150億元。其中4166.5億元資金已經到帳並開始投資。
2.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
國務院批准人社部和財政部印發《關於2018年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提高標準所需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3.養老保險認證不再東奔西跑
日前,全面取消領取社保待遇資格集中認證,不再要求參保人在規定時段、到指定地點進行集中認證,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人社部副部長遊鈞表示,開展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認證,是從制度上保障基金安全、維護全體參保人員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也是國際上通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