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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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國家將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

新京報訊(記者 魏帥)今天新京報記者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經國務院同意,工信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六部委《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將在全國範圍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計劃持續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的同時,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

通知將低速電動車定義為行駛速度低、續駛裡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等)。

國家將從三方面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一是分階段開展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清理整頓工作,依法採取綜合措施清理不達標生產企業和產品;二是停止制定發布鼓勵低速電動車發展相關政策,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三是通過置換、回購、鼓勵報廢等方式加速淘汰違規低速電動車在用產品,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六部委表示,將加快制定發布《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等國家標準,研究提出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稅費、保險和使用管理、售後服務等環節具體管理措施,建立完善低速電動車管理體系。

新京報記者 魏帥  編輯 廖愛玲  校對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