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打白條」欠巨款 豈能讓財政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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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彭水縣檢察院指控,冉宇航在2017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擔任彭水縣大同鎮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大同鎮為民服務辦事大廳改造項目中,套取財政補助資金人民幣7萬元;在大同鎮農村C、D級危房改造項目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承建商所送人民幣共計10萬元。而在起訴書涉及的內容之外,冉宇航更出名的「事跡」,則是瘋狂濫用政府權力,在酒樓裡「打白條」。據媒體報導,冉宇航自2016年擔任大同鎮鎮長時起,該鎮政府就多次到鎮上一家酒樓搞公務接待,為此,鎮政府在這家酒樓打下了兩斤多重的白條,共計欠款14萬餘元。

一方面,冉宇航涉嫌犯罪,他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公共財物,應屬貪污,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應屬受賄。另一方面,冉宇航違紀「打白條」搞公款吃喝,也違反了有關黨紀政紀規定。

但仔細一想,「打白條」不僅是違紀,嚴格說來也應屬違法。酒樓作為服務業商家,系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坐落於偏遠貧窮鄉鎮的餐館,更屬於小本經營。鎮政府兩年內通過「打白條」的方式在人家那裡白吃白喝,拖欠金額達14萬元,若拒不償還,本質上也算不當得利,應當認定為違法行為。

如今,冉宇航東窗事發,政府欠商家的款項也不能不還。那麼,這筆帳該如何算呢?如果用財政經費支付,豈不是意味著「追認」了以前那些公款接待的正當性?對此,當地決不能讓這件事成為一筆「糊塗帳」,而要好好處理清楚。

2014年10月2日,新華社曾發表過一篇題為《反腐高壓下多地現吃喝白條「追債潮」「官嘴」欠帳誰來埋單》的報導,裡面就提到了「官員欠帳,政府埋單」的問題。檢索冉宇航案相關報導,只有彭水縣紀委「督促大同鎮政府立即兌付所欠餐費」的消息,彭水縣人民檢察院的公訴書,也未提及「白條」事宜,說明「白條」不歸法律管,而需要由當地政府自行處理。這顯然是個悖論,以筆者之見,要在本案之中徹底落實法治精神,就該對冉宇航主管下產生的14萬元「白條」款仔細甄別,讓所有參與了「白條吃喝」的人,都承擔起自己應付的責任。

誰吃喝誰付錢,天經地義,無論如何,這些違規吃喝的欠款,都不應該由地方財政,以及支撐財政的納稅人埋單。

朱達志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