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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明年一月起將全面停止供應、銷售低於國Ⅵ標準車用汽柴油
新華社海口12月11日電(記者劉詩豪)記者11日從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獲悉,自2019年1月1日零時起,海南省所有成品油批發、零售經營網點將停止供應、銷售低於國Ⅵ標準車用汽柴油,並做到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燃料油「三油並軌」。
據介紹,根據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最近印發的《海南省推廣使用國Ⅵ標準車用汽柴油工作方案》要求,海南省行政區域內供應、銷售的汽油應符合《車用汽油》(GB17930-2016)中的國Ⅵ標準;供應、銷售的柴油應符合《車用柴油》(GB19147-2016)中的國Ⅵ標準。
此外,為適應海南省地處熱帶亞熱帶、常年溫度偏高,需大力控制臭氧以及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問題這一實際情況,海南將進一步嚴格車用汽油蒸氣壓限值要求,即供應、銷售的汽油全年蒸氣壓限值不大於60千帕。這一標準嚴於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