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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林文青向中新社記者證實,荷蘭當地時間12日下午,荷蘭阿姆斯特丹地區法院在其官方網站發布書面裁決,對中國福建村民向荷蘭藏家范奧維利姆追討「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一案不予受理。
據林文青了解到的資訊,荷蘭法院認為村委會不是荷蘭《民事訴訟法典》裡定義的自然人或法人,沒有訴訟資格,因此對此案不予受理。
在陽春村和東埔村共有的「普照堂」裡,「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被供奉了上千年,但1995年12月15日發現被盜。2015年3月,該佛像在匈牙利展出時引爆輿論。此後,福建村民踏上跨國追索之路。
該案在荷蘭和中國進行平行訴訟。今年4月,荷蘭法院作出的中間判決不利於福建村民;10月12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案進行二次庭審,尚未判決;阿姆斯特丹當地時間10月31日下午,包括林文青在內的六位福建村民專程赴荷蘭,出席在那裡舉行的的第二場法庭聽證會。
就訴訟主體資格的爭辯,在中荷平行訴訟中亦被提及。福建村民所聘的中荷律師團此前認為,在福建進行的訴訟進一步確認了中國村委會的法律地位,回應了被告此前一直主張的中國村委會不具備作為訴訟主體的權利。
多位專家向記者表示,這一判決大出意料之外。福建村民的國內訴訟代理律師劉洋對記者坦承,無法理解荷蘭法院何以未在中期訴訟解決訴訟主體問題,而至最終訴訟才提出來,浪費司法資源及當事人精力物力。
劉洋認為,跨國訴訟應遵循國際私法及一些基本規則,包括對當事人主體資格的確定上,無論是按照國際私法的屬人法,還是常規的給予當事人國民待遇原則,訴訟資格都不應成為福建村民在荷蘭敗訴的原因。
福建村民被這一消息打得措手不及。從小信奉「章公祖師」的陽春村村民林明照在微信上貼出一個大哭的表情圖,他對記者說:「我一個農民,現在不知道要怎麼辦,好難過!」
福建省文物局局長傅柒生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據專業判斷,「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應屬於福建村民,如今塵埃尚未落定,還要努力爭取。「文物部門還是希望文物能回到原地,因為文物在原地才是最有生命力、最有說服力和最有信仰性的。」
傅柒生認為,盡管荷蘭法院判決不利,但福建村民跨國追索是老百姓自發自願保護文物之舉,可見其法律意識與文物意識加強,值得肯定和鼓勵,文物部門將積極給予技術支持和法律幫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