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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今年多部稅法進入審議 確保民營企業獲得感安全感
正義網北京12月12日電(見習記者宿廣田)12日,「2018中國民營經濟法治論壇暨嘉維泰銀律師事務所揭牌儀式」在京舉行。有專家在會上指出,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多部稅法,讓企業家更有獲得感;「兩高」也在今年相繼出台司法保護措施,增強了民營企業安全感。
今年多部稅法進入審議 中央對於減稅降負大方向已定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在發表主題演講時提出,今年全國人大常務會審議了多部稅法。按照中央的部署,在2020年前,要完成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任務,10多部稅種條例都要上升為法律,這是前所未有的。中央對於減稅降負大方向已定,問題在於如何減稅降負,為誰減稅降負。
劉劍文提出,減稅降費的原則第一強調法治,公平與效率並不是簡單的調整,需要法律原則,在追求良法善治的過程當中,讓民營企業家得到更多的益處。第二個原則應該是一攬子,把所得稅、流轉稅、財產稅一攬子解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政法大學證券期貨法律研究所所長梅慎實指出,民營經濟支撐起中國國民經濟的「半壁江山」,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既是給民營企業「輸血」,也是為大陸社會經濟發展助力。民營企業「融資的高山」是多重矛盾和問題疊加的綜合反映,如何幫民企翻越「融資高山」成為大陸民營經濟發展的當務之急。
民營企業產權保護已被擺上了國家法治建設的重要位置
全國工商聯原副主席、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會長莊聰生在出席本次活動中表示,民營企業產權保護已被擺上了國家法治建設的重要位置,但仍然面臨一系列的挑戰,需要構建陽光便民的司法服務環境,以提升民營企業的安全感。
對於民營企業家來說,對其包括財產權在內的產權保護顯得尤為重要。
對此,莊聰生表示,從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依法保護個人產權;到2004年國家將「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寫入憲法;再到2007年國家出台物權法;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公有制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都說明民營企業產權保護已經被擺上了國家法治建設的重要位置。
「兩高」等司法保護,增強民營企業安全感
最近,最高檢進一步明確了統一規範辦理涉民營企業案件的執法司法標準,要求嚴格區分正當融資行為與非法集資犯罪。對於民營企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用於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梅慎實教授接收記者採訪時表示,最高檢的這一做法給民營企業吃下「定心丸」,這轉變了以「集資」人頭數定罪的刻板做法,真正保證了民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此外,最高法也於最近召開會議,要求加大對民營企業家的人身、財產權利的保護力度,增強民營企業家的安全感。嚴格執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釋,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司法部也印發通知,對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專項活動作出部署。
對此,嘉維泰銀律師事務所管理委員會主任、首席合夥人趙曾海表示,從律師服務團給相關企業開出的「法治體檢報告」來看,民營企業家身上的敢想敢幹精神,讓他們在決策過程存在「重創造價值,輕風險管控」的問題。他建議民營企業應該樹立風險防范的「保險」意識,特別是在對外貿易中,應該提前做好應對別國進出口政策的法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