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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964年冬,嘗治一患者,男,78歲。食後胃脘灼熱疼痛,噯氣數年。醫診食管裂孔疝。遍用中、西藥物治療,其效不著,邀李翰卿先生診治。先生雲:飲食積滯所致。治宜消食導滯。乃處山楂化滯丸,1次半丸,1日3次。服藥3天,諸症均減。
患者雲:如此小小丸藥,每次僅僅服用半丸,哪能取速效?不如每次改為3丸,每日3次服之,餘聽後頗感有理,乃囑其改為每次3丸,1日3次服之。連服3日後,不但胃脘灼痛未減,且感到日漸氣短乏力。
於是再次求教於李翰卿先生。雲:「你不知《傷寒論》116條之文乎?該文雲:‘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諸家釋文多雲:‘微數之脈,即脈數而無力,多主陰虛火旺,治宜養陰清熱,故謂慎不可灸。若誤用艾灸,不僅不能療疾,而反傷陰助熱,則為煩逆。’追虛逐實,是說火為邪,一方面追正氣之虛,而另一方面又逐邪氣之實。即陰本虛,反用灸法則更傷其陰;熱本實,反用灸法則助陽增熱,這種追虛逐實的結果,則導致血液散亂於脈中,而受到嚴重損傷。可見灸火雖微,內攻卻是有力,它可導致陰血難復,肌膚筋骨失卻濡養,形成肌膚枯燥,焦骨傷筋等嚴重後果。通過舉一反三之理,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任何疾病,只要是正氣大衰而又邪實的嚴重疾病,都是攻補兩難的疾病,稍予扶正則易使邪氣更熾,稍予克伐則易使正氣難支。故處方用藥之時,只可扶正而不得助邪,只可祛邪不得傷正,只可補陰而不得傷陽,只可補陽而不得傷陰。因此不管是祛邪,還是扶正,不管是補陽,還是益陰,只可小劑予之。今之患者,所以用半丸有效,3丸不效者,因患者已年近八旬,可謂正衰邪實,故稍增祛邪則正氣受傷,正如《傷寒論》所雲之‘火邪雖微,內攻有力’耳。」餘聽後仍感疑信參半,不以為然。
(二)
1965年冬,嘗治一患者,女,41歲。風濕性心臟病,二尖瓣狹窄與閉鎖不全,心力衰竭2年多,遍用中、西藥物治療不效。查其浮腫尿少,胸腹積水,咳喘短氣,不得平臥,心煩,心悸,身熱口渴,舌質紅絳,苔淨,脈細疾促而無力。急邀某醫診治。雲:此心腎陰虛。宜加減復脈湯養陰清熱。處方:生地15克,麥冬15克,五味子12克,白芍12克,人參15克,阿膠10克,天花粉15克,石斛15克,元參15克。藥進1劑,諸證加劇。
不得已,改邀李翰卿先生治之,雲:治宜真武湯加減。處方:附子0.6克,人參0.4克,茯苓1克,白術0.6克,白芍0.6克,杏仁0.3克,服藥2劑後,諸證大減,尿多腫減,呼吸微平。此時患者家屬睹見所用之藥劑量既小,藥味又少。乃怒斥我雲:「如此危重之疾,竟予些許小藥,豈能治病!」不得已,乃以原方10倍量為方予之,服藥2劑,諸症加劇,家屬亦慌恐備至。
急求李翰卿先生再治,雲:「原方原量可也,不必改動。」餘遵囑,再處:附子0.6克,人參0.4克,茯苓1克,白術0.6克,白芍0.6克,杏仁0.3克。藥後諸症果減,患者家屬雲:「餘只知重劑能挽危重證,實誤也。」
(三)
嘗治患者,蘇XX,女,53歲。支氣管哮喘合併喘息性支氣管炎30餘年。其始僅為遇見花粉、灰塵時喘咳發作。近2年來,諸症加劇,尤其是近七八個月以來,幾乎晝夜時時俱喘,不得平臥,且飲食全廢。醫以中、西藥物近萬元,均不稍減。邀餘診治。查其除氣短不足以息,整日端坐不得平臥外,並見指、趾、額、頦、耳殼均冷如冰,舌淡苔白,脈細而促。綜合脈證,診為心腎陰陽俱虛,陽虛為主,兼水飲不化。治以真武湯加減。處方:附子1克,茯苓1克,白術1克,白芍1.5克,人參1克,杏仁1克。服藥2劑後,喘咳短氣大減,並稍能平臥,微進飲食。
某醫睹見藥味、藥量既少又小,頗有微辭。雲:「前醫所用諸方藥物少者十五、六味,多者竟達30餘味,所用藥量輕者10克,重者竟達40克,然服後均無效果。此方藥物僅僅6味,藥量重者才1.5克,如此重疾,用此小藥,豈能濟事!」乃將原方藥量增大10倍予之。4劑之後,諸症又明顯加劇。
乃再邀餘前往治之。餘診後,雲:此病陰陽俱衰,陽虛為主,治療之時只可微培陽氣以助少火之生長,若以10倍之附子則成壯火而耗氣損陰矣,故仍宜原方小量服之。服藥1劑,果然諸症大減。1個月後,諸症消失而出院。
(四)
耿XX,女,50歲。流行性乙型腦炎,高熱昏迷7個晝夜。醫予西藥和中藥清瘟敗毒飲、安宮牛黃丸、銀翹白虎湯加減等治之不效。邀餘診治。查其神昏,二便失禁,舌苔薄白,舌質淡黯,肢厥脈微。綜合脈症,診為亡陽證:急處四逆湯。方:附子4克,幹薑4克,炙甘草4克。服藥1劑後,神清肢溫,體溫由38.9℃降到37.5℃。
某醫目睹此狀,雲:此病如此之嚴重,反用微劑微量治之,豈能挽生命於頃刻之間,為了對病人負責任,必須用大方大劑治之。且人參大補元氣,亦當加之。乃處:附子40克,幹薑40克,人參40克,炙甘草10克。藥進1劑後,是夜又見神昏肢厥,身熱,體溫39.8℃。
急邀餘再次往診。餘雲:「此病正虛邪實,只可以微藥以助少火,不可以大劑以實壯火,否則邪盛正衰難挽矣。先宜三甲復脈以補陰斂陽,後宜四逆微量以助少火。」果愈。
其實,我們在臨床過程中,經常遇見:
①先用小方小劑無效,而改用大方大劑後取效者。
②先用大方大劑無效,而改用小方小劑後取效者。
③先用大方大劑有害,而改用小方小劑後取效者。
④先用小方小劑無益而延誤病期,而改用大方大劑後立起沉疴者。
⑤有原方不予改動無效,而加入一二味藥後始效者。
⑥有原方不予改動有效,而加入一二味藥後反無效者。
⑦有原方不予改動無效,而減一二味藥後卻取效者。
⑧有原方不予改動有效,而減一二味藥後即無效者。
何故?細究其原因有四:即
①未適事為故。
②未求其屬。
③未疏令氣調。
④未適至其所。
然其最多見者為未適至其所也。
察《素問·至真要大論》在闡述「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從之,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溫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 「熱因熱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 「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 「適事為故」、「疏令氣調」、「求其屬也」的同時,又專文指出這些方法的應用必須適其至所,即既不可太過,又不可不及。
他說:「氣有高下,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有輕重,適其至所為故也。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至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故曰:近而奇之,遠而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厚,緩則氣味薄,適其至所,此之謂也。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食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
並在本篇和《五常政大論篇》中諄諄告誡說無使過之,傷其正也。《五常政大論》說:「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至真要大論》說:「夫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天之由也。」
嘗治患者苗XX,男,55歲。胃脘脹痛,午後至夜間加重,稍遇冷或吃冷性食物則加劇。舌苔薄白,脈弦緊。餘處以桂附理中湯加味治之。處方:附子6克,肉桂6克,黨參6克,白術6克,蒼術6克,幹薑6克,木香6克,沉香6克,丁香6克。服藥6劑,其效不著。
改請白清佐老先生治療。雲:此脾腎陽虛,寒濕中阻。治宜桂附理中湯加減,處方:黃芪15克,附子30克,肉桂15克,黨參12克,白術12克,蒼術15克,厚樸12克,沉香10克,畢澄茄10克,木香10克,砂仁15克,小茴香12克。服藥1劑,其證大減。
餘知其狀,乃請教白老先生。雲:「你所用藥力不及耳,必須大劑方可有效。餘拜曰:治法對而藥力不及亦難取效耳。謹記,謹記。」
患者劉XX,男,46歲。反復感冒5—6年。醫有雲氣虛而予補益症反加重者,有雲風寒予解表散寒而汗出難止者,有雲風熱予辛涼解表腹痛難止者,有雲陰虛而予養陰痞滿納呆者。邀餘診治。查其症見全身酸困,頭暈頭脹,微咳、噴嚏,胸脅微滿,舌苔白,脈沉緩。綜合脈症,診為肝鬱脾虛,復感外邪,治以疏肝解表,佐以益氣健脾。處以參蘇飲加減為方。蘇葉0.3克,黨參0.2克,陳皮0.2克,枳殼0.2克,杏仁0.2克,茯苓0.1克,香附0.1克。
諸醫見方,大加非議。有的藥店見其量小,不願售藥,然因患者屢服諸藥不效,堅持服藥以試之,藥店才勉強付與之。不意,竟一劑知,三劑已。患者問:為何5分錢之藥得愈,而數百元之藥竟不效反劇也?答曰:此病正虛邪微,補正則助邪,祛邪則傷正,故可以小量達其病所耳,過者劇,傷其正而不達病所也。
患者喬XX,女,50歲。右腿從臀至足麻木疼痛半年多。醫診坐骨神經痛。前醫以藥物封閉、按摩、針灸、中藥治療,諸症不減。邀餘診治。查其除疼痛麻木外,別無所苦。舌苔薄白,脈弦緊。綜合脈證,診為風寒濕痹。予獨活寄生湯方(獨活10克,桑寄生15克,秦艽10克,防風10克,細辛3克,川芎10克,當歸10克,生地10克,白芍10克,肉桂10克,茯苓10克,杜仲10克,川牛膝10克,黨參10克,甘草6克)。2劑後,痛麻俱減。
因其本人及其愛人均知醫,且其友人又多為外科醫生或中醫醫生。認為既為風寒濕痹,何不再加祛風除濕之羌活以增加效力?乃於原方之中加入羌活10克。連服3劑,痛麻又劇。再求餘治。雲:羌活乃上半身引經之藥,加之則藥力反不得達其病之所在部位耳。宜去羌活為方。藥後果然痛麻俱減。10劑後,諸症俱失而愈。
如何做到方中有藥,藥中有方?
在我臨床之餘,經常求教於山西省中醫研究所前所長,已故名老中醫李翰卿先生。
問:為什麼有的患者別人用大方大劑不效,而老師用小方小劑卻其效如神?
答曰:要想做到處方用藥精煉有效,必須做到處方時要方中有藥,藥中有方。
再問:何謂方中有藥,藥中有方?
答曰:所謂方中有藥,藥中有方,即:
①我們每開一個處方,都應該知道這是前人的什麼方?它的主治證是什麼?
②我們每開一個處方,都應該知道後人在這一方劑的主治證上有什麼發揮?我們每開一個處方,都應該知道該方的組成藥物的主治證、性味特點、升降沉浮、歸經是什麼?
這是方中有藥、藥中有方原則的第一步。第二步,即所謂加減藥物的問題,其中:
①加減一個藥物時,必須了解加減藥物的性味、歸經、升降沉浮、主治功用的特性。
②加一個藥物時,必須了解加一個藥物可以與原方藥物組成什麼方?這個方的主治證是什麼?
③減一個藥物時,必須了解減去該藥組成的方劑及主治證。
總之,不管加減什麼藥都不但知道藥,而且應該知道方的複雜變化。
還說:有的人所以用大方大劑不效,其原因有四:
①處方時只注意了處方中單個藥物的主治功用,沒有注意單個藥物的性味、歸經、升降浮沉。
②處方時只注意了單個藥物的主治功用,沒有注意藥物組成方劑後所帶來的變化。
③加減藥物時,只注意了單個藥物的主治功用,沒有注意單個藥物所帶來的升降浮沉、歸經的變化。
④加減藥物時,只注意了加減藥物的特性,沒有注意到加減藥物所帶來的方劑組成和功能主治的變化。
在這四個問題中特別是帶來的方劑變化。
要想做到方中有方,方中有藥,藥中有方,必須在以下兩個方面下功夫:
①熟讀藥物學。在讀藥物學時,要切忌死背,要多在比較中下功夫,找出眾多藥物間的相同點和相異點。
②多讀方。要善於把眾多醫家主治相同、組成相同,主治相同而用藥不同,主治不同而用藥相同,藥味相同而劑型不同的方劑進行縱橫比較,並在比較中找出它們共性和特性。如此這般的鑽研數年,就可達到心中有數。
版權聲明
本文來源「中國中醫藥報官方號」,作者/朱進忠,編輯/山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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