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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回龍觀醫院
NO.1「用藥前兩周,比吃藥前更難受」
相當一部分人吃完藥之後,早期無效,一般兩周左右才會起效,前兩周不光不會起效,甚至還會有比較多的副反應,甚至會比吃藥前更難受,比如說更焦慮更煩躁,甚至會導致失眠,或者加重失眠,所以很多人在吃藥的一周後就不吃了,甚至於不看病了,覺得這不行,吃完藥更難受,這是一個很大的錯誤。可能早期會有時不良反應,隨著時間延長1-2周,不良反應會減輕消失,而且兩周之後不光不難受,療效還會表現出來。
NO.2「症狀減輕了,就可以停藥了」
醫生最長開一個月的藥,很多人吃完兩周左右起效了,第3周、第4周就越來越好了,他就覺得這病應該就好了,所以就停藥了,這叫自行停藥,這時候幾乎絕大部分的患者的症狀都會反覆,因為他根本沒好。剛剛在好轉的過程當中,這時候絕不能停藥。
要注意合適的時間段去減藥停藥。最好不要在冬春季減藥、停藥。最好不在有可能會面臨重大的生活工作狀態的變化時。
NO.3「總吃藥對身體不好」
有的人被告知需要吃兩年左右的藥,但家屬認為老吃藥對身體不好,是藥三分毒,都已經康復了,幹嘛還要吃藥。這時候身邊的人不讓他吃藥,他就停藥了,但是未來5年內的復發風險會高達80%以上。
NO.4「減藥量,自己看著辦」
有的人在停藥的過程當中不講技巧,要注意,一定要逐漸減藥,減藥的速度一般是每次減20%左右減1/5左右,而且要觀察兩個月左右,這兩個月之內病情會不會有波動和反覆,如果沒有,可以接著繼續減。可以兩個月接著減20%,直到最後停藥。所以減藥量是一個逐漸的過程,要看病情變化的過程,這些細節都要特別注意。一定是要看醫生,經過醫生的評估之後才去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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