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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 保健食品不是藥物深入人心,
從2020年1月1日起,
這句話要印在保健食品包裝上了!
…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標簽專門區域醒目標示「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內容。該《指南》已於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指南》的發布實施旨在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讓企業鄭重聲明,讓公眾明白消費,讓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深入人心。遏制不法分子虛假誇大保健食品功效、虛假宣傳疾病治療功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讓保健食品標簽帶上警示語,是保健食品行業清理整頓行動的重要內容。
有利於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築牢誠信自律意識,展現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
有利於約束商家營銷行為,誠信不欺、生財有道;
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讓消費選擇更加理性。
標簽怎麼印?
01
警示語面積要求
《指南》要求,「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用語區應當位於最小銷售包裝包裝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積不應小於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體字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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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清晰標註保存期限
《指南》要求,在保健食品標簽顯著位置,以「保存期限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清晰標註保存期限,讓保存期限一目了然,方便消費者選購,嚴格履行企業主體責任。
……
買保健食品注意什麼?
01
認準「小藍帽」
在這裡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保健食品要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標誌(小藍帽)及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注意標簽說明書的要求和禁忌。
…
02
去正規場所購買
要到正規的商場、超市、藥店等經營單位購買保健食品,並索要發票或銷售憑據。
03
記好「12315」投訴舉報熱線
對所購買的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有質疑,或遇到誇大保健食品功效、宣傳疾病治療功能的,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
(來源:四川藥品監管)
>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今年開始「警示語」必須醒目地印在標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