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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與辨別診斷
哮喘的診斷應根據臨床表現及提示可變氣流受限的一些輔助檢查等,綜合分析確定。根據以下一些臨床特征,並排除其他疾病時可診斷為哮喘。
1. 臨床表現:
(1)反覆發作喘息、氣急,伴或不伴胸悶或咳嗽,夜間及晨間多發,常與接觸變應原、冷空氣、物理或化學性刺激以及上呼吸道感染、運動等有關。
(2)發作時雙肺可聞及散在或彌漫性哮鳴音,呼氣相延長。
(3)上述症狀和體征可經治療緩解或自行緩解。
2. 輔助檢查:
(1)支氣管舒張試驗:
吸入支氣管舒張劑後第1秒用力呼氣容積(FEV1)增加>12%,且其絕對值增加>200 ml。
(2)呼氣流量峰值(PEF)及其變異率測定:延續2 周或以上監測PEF,平均每日晝夜PEF變異率>10%。
(3)支氣管激發試驗陽性。
3. 辨別診斷:
哮喘應與左心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氣腫、上氣道阻塞性病變、支氣管擴張、嗜酸細胞肉芽腫性血管炎、變應性支氣管肺曲菌病等疾病相辨別。
疾病嚴重程度分層
哮喘根據臨床表現可分為急性發作期、慢性持續期和臨床緩解期。急性發作期根據症狀、體征和輔助檢查分為輕度、中度、重度和危重度4級;慢性持續期和臨床緩解期屬於非急性發作期,其嚴重度評估採用哮喘控制水平分級,分為良好控制、部分控制和未控制3個等級。非急性發作期的長期規范管理是哮喘治療的重點。
藥物治療原則
不同的分期、分級,哮喘的治療不同,最終目標是既要達到當前控制,又要降低未來風險。急性發作期和慢性持續期的治療目標不同:急性發作期治療目標主要為盡快緩解症狀、解除氣流受限和改善低氧血症。慢性持續期治療目標在於達到哮喘症狀的良好控制,維持正常活動水平,盡可能減少急性發作、肺功能不可逆損害和藥物相幹不良反應的風險。
哮喘急性發作期治療原則是去除誘因,根據嚴重程度不同,給予相應治療方案,如使用支氣管擴張劑、合理氧療、適時足量全身使用糖皮質激素。
哮喘慢性持續期的長期治療主要以藥物吸入治療為主,強調規律用藥,應遵循分級治療和階梯治療的原則。
根據哮喘病情嚴重程度和控制水平選擇相應的5級方案(表1),大部分哮喘患者根據病情評估,治療方案可從第2級或第3級治療開始,各治療級別方案中都應該按需使用緩解藥物以迅速緩解症狀,規律使用控制藥物以維持症狀的控制。根據疾病控制水平和風險因素水平等,採取升級或降級治療。常見哮喘的藥物治療推薦見表2。
表1 支氣管哮喘的長期(階梯式)治療方案
表2 支氣管哮喘的治療藥物推薦
升級治療:如果使用當前治療方案不能使哮喘得到控制,並排除和糾正影響哮喘控制的因素(如吸入方法不正確、依從性差、持續暴露於觸發因素、存在合併症、診斷錯誤等)後,治療方案應該升級直至達到哮喘控制為止。
降級治療:當哮喘症狀良好控制且肺功能穩定至少3個月後,治療方案可考慮降級。選擇合適時機才能進行降級治療,避開呼吸道感染、懷孕、旅遊等;每一次降級治療都應視為一次試驗,使患者參與到治療中,記錄哮喘狀態(症狀控制、肺功能、危險因素),書寫哮喘行動計劃,密切觀察症狀控制情況、PEF變化,並定期隨訪;通常每3個月減少吸入性糖皮質激素(ICS)劑量25%~50% 是安全可行的。
另外,正確選擇及使用吸入裝置是哮喘藥物治療中至關重要的環節。吸入裝置操作比較龐雜,裝置使用錯誤非常普遍,患者依從性不佳也是很大的問題,將直接影響治療的效果。因此,對哮喘藥物治療還需重視患者的用藥教育及全程管理。
詳細藥物規格、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禁忌、不良反應處理,可查看指南全文。
指南全文鏈接:
http://guide.medlive.cn/guideline/21185
以上內容來自:
中華醫學會(CMA,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中華醫學會臨床藥學分會,中華醫學會雜誌社,中華醫學會全科醫學分會,中華醫學會《中華全科醫師雜誌》編輯委員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理用藥指南編寫專家組.支氣管哮喘基層合理用藥指南,中華全科醫師雜誌.2020.19(7):57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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